各区管企业(集团):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方案(2023-2025年)》及上海市委办公厅印发的《上海市贯彻<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实施方案》,进一步完善国有企业主责主业动态管理。根据《上海市国资委监管企业主业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将经审定的长宁区区管企业(集团)主业目录及管理要求通知如下:
一、标准原则
区管企业确定主业应当符合国家、市、区战略部署和产业导向,符合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3+3重点产业发展要求,符合国资布局优化调整方案所明确的功能定位,符合企业自身发展基础。
主业目录分为核心业务和培育业务两类,“核心业务”指形成较大的资产规模,具有持续稳定的盈利能力,体现企业核心竞争力,反映企业行业地位,能支撑企业未来长远发展的业务,单项业务板块总资产、营业收入或利润总额原则上不低于企业总量的20%。“培育业务”是指目前总资产、营业收入或利润总额占比较小,但符合长宁区发展定位,代表产业发展方向,未来可望成为企业核心业务的业务。
二、国资委监管职责
主业目录是区国资委对企业战略规划、考核评价、改革重组、重大投资等事项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的重要依据。区国资委建立主业管理监测评价机制,根据监管企业不同类型,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对企业主业发展情况实施监测评价,并纳入企业年度、任期考核目标。
三、企业主体责任
主业目录是企业编制战略规划、经营计划的重要依据。区管企业应当聚焦主责主业,开展经营管理活动,并强化主业经营日常管控,加强主业发展指标动态分析,提高对经营环境变化、行业发展趋势的预判能力,及时优化调整主业发展策略,防控偏离主业发展的风险。
(一)建立健全企业内部主业管理工作机制,对拥有实际控制权的下属各级企业实施全面有效的主业管理,提升主业集中度、发展质量和核心竞争力。
(二)围绕主业制定并执行企业发展战略规划、年度投资计划和重大投资项目。一是严控非主业投资。二是严控非主业人员扩张。三是将非主业企业和业务形成的利润用于支持主业发展。四是对非主业企业和业务,坚持进有所为、退而有序的原则,以市场为导向,加强资源整合,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三)建立统计分析评估体系,每年对主业发展情况开展动态分析评估,定期向区国资委报告。
四、动态调整
主业目录经审定发布后,区管企业主业原则上保持稳定。确需调整的,须经国资委请示批复流程。
五、违规责任
区管企业违反国资监管有关规定,未履行或未正确履行主业管理职责,在经营活动中造成国有资产流失或其他严重不良后果的,由有关部门依法追究责任。
六、其他
其他本通知未规定事项,参照《上海市国资委监管企业主业管理办法》执行。如有涉及上市公司,主业的确定按照公司法及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长宁区区管企业(集团)主业目录》
上海市长宁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4年8月8日
附件:
长宁区区管企业(集团)主业目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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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管企业(集团) |
主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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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业务 |
培育业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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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长宁集团 |
1、房地产开发与经营 |
城市更新 |
东虹桥集团 |
园区更新、运营管理与服务(含招商引资、企业服务、资产运营管理等) |
投资业务(以基金投资为主) |
上服集团 |
时尚创意产业经营和服务(含服装、园区运营) |
文体产业服务 |
九华集团 |
社区商业(含网点运营管理、两网融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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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宏集团 |
1、养老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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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发集团 |
城市服务和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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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资公司 |
投资业务(含区产业引导基金管理) |
类金融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