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上海上服文化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进行非同比例减资的批复
  • 发文机构:上海市长宁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索引号:SY0024380650202500079
  •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 主题分类:国有资产监管
  • 发文字号:长国资委〔2025〕58号
  • 发布日期:2025-11-05

上海服装(集团)有限公司:

你司报送的《关于上海上服文化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拟实施非同比例减资的请示》(沪服集团〔2025〕57号)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上海上服文化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进行非同比例减资。减资完成后,上海上服文化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注册资本金调整为1500万元,由上海服装(集团)有限公司100%控股。

本批复自发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请你司严格执行相关监管要求,开展后续工作,同步完成法定代表人、注册地址变更,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本经济行为完成后五个工作日内向区国资委报告。

 

 

上海市长宁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5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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