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上海中山建设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等七家企业股权无偿划转的批复
  • 发文机构:上海市长宁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索引号:SY0024380650202500036
  •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 主题分类:国有资产监管
  • 发文字号:长国资委〔2025〕17号
  • 发布日期:2025-04-30

上海东虹桥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你司报送的《关于上海中山建设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等七家企业无偿划转的请示》(东虹桥司发〔2025〕9号)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你司将上海虹桥临空经济园区发展有限公司持有的上海中山建设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上海长宁人才发展有限公司、上海临空房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上海长宁中山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权,以及上海虹桥临空经济园区发展有限公司持有的上海虹桥临空经济园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96.67%股权,无偿划转至上海东虹桥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将上海虹桥临空经济园区发展有限公司持有的上海昕华实业有限公司、上海申美劳动服务有限公司100%股权无偿划转至上海长宁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划转依据为以2024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的审计结果。

本批复自发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请你司严格执行相关监管的要求,开展后续工作,并于无偿划转的经济行为完成后五个工作日内向区国资委报告。

 

上海市长宁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5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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