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海中山建设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将持有的二征所、中山动迁100%股权协议转让给上海长宁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的批复
  • 发文机构:上海市长宁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索引号:SY0024380650202500006
  •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 主题分类:国有资产监管
  • 发文字号:长国资委〔2024〕71号
  • 发布日期:2024-12-05

上海长宁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上海东虹桥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中山建设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将持有的二征所、中山动迁100%股权协议转让给上海长宁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的请示》(城发司发〔2024〕4号)收悉。

经研究,原则同意上海中山建设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非公开协议转让的方式,将持有的上海市长宁第二房屋征收服务事务所有限公司、上海中山动拆迁有限公司100%股权,以2024年10月31日为基准日审计报告账面净资产的价值转让给上海长宁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请接文后尽快办理相关变更手续,并于经济行为完成后五个工作日内,向区国资委报告。

此复。

 

上海市长宁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4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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