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万宏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你司报送的《关于拟对上海海机实业公司进行清算注销的经济行为请示》(上万政〔2024〕8号)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你司下属企业上海海机实业公司进行清算注销的经济行为。
本批复自发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请你司严格执行相关监管的要求,开展后续工作,并于清算注销的经济行为完成后五个工作日内向区国资委报告。
上海市长宁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4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