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长宁区文化旅游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发文机构:上海市长宁区文化和旅游局
  • 发布日期:2025-01-22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的要求,由上海市长宁区文化和旅游局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内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上海市长宁区文化和旅游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长宁路599号;电话:021-22051252)。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2024年,区文旅局严格按照“公平、公正、便民”的原则及“及时、准确”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条例》、《规定》等法律法规,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建设服务政府、透明政府、阳光政府的重要举措,扎实推进区文旅局政务公开工作,通过门户网站及时、规范、集中公开共发布信息114条,其中公文21件,主动公开21件,公开率100%。坚持遵循“应公开尽公开”的原则,对“两会”建议提案进行公开答复,主动回应代表委员关切,自觉接受人民监督。

(二)依申请公开

区文旅局高度重视依申请公开工作,定期发布2024年区文旅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切实完善依申请公开受理工作机制,坚持专人专办、领导督办、集体会商、风险排查,严格依法依规办理,加强信息建档管理,全面推行依申请公开办理规范化。2024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均为自然人的网络申请件,全年作出答复2件,转接下年答复0件。所有答复均在规定期限内完成答复,未发生复议被纠错和诉讼败诉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建立健全信息管理长效机制,持续加强信息发布管理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运行谁负责”原则,压实信息发布管理各方责任。严格遵循“三审三校”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进行审核,确保信息发布及时准确,不存在应公布未公布、发布滞后、发布内容与政务信息定位不符等情况。及时将新增公文备案到政务公开工作平台,包括OA系统公文数据和网站主动公开的公文数据,做到全量备案。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持续对网站各栏目信息进行维护更新,做到政策文件及时公布,统计信息及时公开,反映问题及时解决,特定事项及时回应。坚持问题导向,针对日常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查漏补缺,补齐短板,积极配合开展整改。进一步完善公共文化服务类试点领域目录,确保目录内各项超链接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及时性。做好市政府门户网站的内容保障,及时报送市政府门户网站长宁区动态及便民提示等栏目信息,报送稿件受采用24篇,其中市政府采用2篇,专报采用1篇。配齐配强人员力量,专人专岗对“上海长宁文旅”“上海市长宁区图书馆”“上海长宁文化艺术中心”等政务公众号进行运营管理。

(五)监督保障

根据《2024年上海市长宁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与责任分工》及本单位工作实际落实工作责任,对区文旅局2024年部门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进行梳理,结合政务公开工作内容及科室业务分工,对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进行任务分解,研究制定部门政务公开分工责任表,切实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指导协调和督促检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扎实、规范、高效开展。全力配合区府办开展2024年度政务公开考核评估工作,从主动公开、政策公开、政民互动与公众参与等6个方面对区文旅局政务公开工作开展自查,精准查找短板不足,及时作出改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19条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2

行政强制

8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4年,区文旅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同时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政府信息公开范围还需进一步扩大,部分领域公开有效信息较少。二是政务公开形式不够创新,政务信息可读性不强、感染力不够。

(二)改进情况

2024年,区文旅局针对上一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作出相应改正:一是针对“政策解读形式较为单一”的问题,区文旅局积极探索创新解读形式,力求提高政策解读“含金量”,计划以图文解读对即将发布的文物保护、非遗传承相关管理办法进行阐释,使得政策信息更加可视、可读、可感,增强政策传播的广泛性。二是针对“信息公开工作中公众参与渠道较为狭窄”的问题,区文旅局充分考虑公开对象的需求和特性,除政府网站外,还运用“两微一端”等政务新媒体,拓展政务公开渠道,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实效。三是针对“政务公开干部队伍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2024年区文旅局积极参与长宁区政务公开工作培训班,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专业素养和服务意识,促进公开内容质量、政策解读能力、政民互动效果、平台建管水平持续提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贯彻落实市、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情况

一是依法规范做实主动公开,服务保障中心工作。依托“一网通办”平台完成行政审批与信息梳理,发布上一年度区文旅局行政许可实施情况年度报告,提升行政许可规范化、标准化、法制化水平,优化行业营商环境。及时发布《长宁区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工作要点》,明确文旅全年工作目标要求,突出工作重点,充分确保人民群众对区文旅局工作的知情权、监督权。扎实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积极公开检查结果,有效强化文旅市场监管力度,确保文旅行业有序经营,健康发展。

二是优化政策全流程公开,助推政策落地见效。2024年,区文旅局在区府办法律事务科的指导下,对承办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相关内容进行公开,将《长宁区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划定方案(草案)》《上海市长宁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和传承人认定保护管理办法(草案)》《上海市长宁区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保护保护情况评估管理办法(草案)》的全文相关信息展开公示,征求公众意见,收到在线留言5则,均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答复。

三是深入践行人民城市理念,优化政民互动和公众参与。组织开展“戏曲导览研学”政府开放月专场活动,邀请群众代表参观上海淮剧团,厚植文化自信,增强精神力量。并以扫描二维码的形式发放“2024年长宁区为民办实事项目调查问卷”,收集民情民意,聆听群众心声,扩大活动影响力和参与度,丰富政民互动,加强群众参与,推进阳光、透明、开放、服务型政府建设。及时答复政策发布页面“我要留言”和政策解读页面“我要评价”意见建议和问题咨询12次,不存在超期答复问题。

(二)信息公开申请收费情况

本年度,本机关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