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长宁区商务委员会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发文机构:上海市长宁区商务委员会
  • 发布日期:2024-01-19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长宁区商务委员会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区政府网站www.shcn.gov.cn查看及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上海市长宁区商务委员会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22050817。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区商务委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开展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深化新时代政务公开”的理念,聚焦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关切,较好地完成了政务公开各项工作,为加快建设具有世界影响力的国际精品城区积极作为。

(一)主动公开方面

通过门户网站,动态更新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等信息;及时、规范、集中公开2023年度预算和2022年度决算、文件征求意见稿、对征求意见稿的解读,以及意见征集结果等。依托“一网通办”,动态更新办事指南,及时、规范、集中公开行政事项的依据、条件、流程等,确保各项清单、指南准确、完整、有效。及时在门户网站、“上海长宁商务”微信公众号上发布有关政策解读、申报通知、组织培训等方面信息,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本年度由我委主办的长宁区第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共2件、长宁区政协第十五届二次会议提案共7件。该9件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结果,均已在门户网站主动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公开条例》、《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依法依规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规范办理流程,不断提高答复的及时性和针对性。2023年以来,共收到信息公开申请6件。其中,线上申请2件、线下申请4件,6件均为自然人申请。其中1件申请人主动撤销。对信息公开答复提起行政复议0件、行政诉讼3件(所涉及的信息公开均为以往年度),无败诉。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持续做好政府公文的公开属性认定和备案工作。2023年以来,区商务委共产生公文29件,其中主动公开29件,主动公开率达100%。均在法定期限内公开,同步推送至市主动公开公文库,并及时备案至政务公开工作平台,切实做到全量备案。

(四)平台建设方面

强化区商务委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上海长宁商务”、“长宁商务”微博公众号等政务新媒体的安全维护与平稳运行。理顺发布机制,及时发布产业发展、商业民生、企业服务等信息内容。2023年度“上海长宁商务”微信公众号共推文784条,持续为公众提供优质、高效的信息服务。同时,积极响应阅办联动工作,梳理阅办联动事项19项,实现公开内容一键查阅。

(五)监督保障方面

区商务委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由主要领导部署,办公室协调推进落实。办公室在年度预算中安排政务公开工作经费,保障政策解读、平台建设等,并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对尚有薄弱的环节进行动态整改完善。办公室主任多次在工作例会中向主要领导、班子成员汇报政务公开工作情况。通过组织人员参加区政务公开培训、举办委内政务公开培训等,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工作水平和业务能力。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5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
公益
组织
法律
服务
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 0 0 0 0 0 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 0 0 0 0 0 1
  (七)总计 6 0 0 0 0 0 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3 0 0 0 3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政策解读质量需要进一步提升,部分政策解读存在内容不够详细、精准度有所欠缺的问题。

(二)改进情况

区商务委对标优秀解读案例,对存在问题的文字解读、政策图解积极整改,并及时将整改后的新解读向社会公众公布。区商务委继续秉持着“应解读、尽解读”的原则,聚焦核心概念、关键词诠释、适用范围、办事指引、操作方法、执行口径、惠民利企举措、新旧政策差异等实质性内容,全面准确传递政策意图,清晰提供政策落地的指引,主动解疑释惑,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区商务委认真贯彻落实市、区两级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聚焦产业政策宣讲、企业全生命周期发展、业务创新等内容,持续举办“长宁服务企业大讲堂”、“商务会客厅”系列活动,围绕企业关注的热点焦点,通过一个个生动案例,有针对性地开展主题培训和交流分享,为企业搭建生态合作平台,助力产业高质量发展。2023年共举办“长宁企业服务大讲堂”281场、“大虹桥商务会客厅”78场,累计服务企业14399家,获得了企业的一致好评。“长宁服务企业大讲堂”更是被授予长宁区“政策公开讲”优秀品牌。同时,围绕公众广泛关注的领域,于7月27日下午在大虹桥营商中心举办了政府开放月活动——2023年长宁区时尚创意产业政策申报培训会。为企业介绍时尚创意产业发展的情况与政策条款,并对2023年度政策申报进行了解读与答疑。此外,还特地邀请上海贸促展览展示对第四届长三角国际文化产业博览会开展了专题推介。活动共有40余家企业,43人次参加,现场气氛热烈。并推荐3家企业成为长宁区政务公开首批“企业观察员”,进一步畅通政企沟通渠道,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本年度,本机关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