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长宁区数据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发文机构:上海市长宁区数据局
  • 发布日期:2025-01-22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的要求,由上海市长宁区数据局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内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9月9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上海市长宁区数据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长宁路1436号;电话:(021)2218700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2024年,区数据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条,其中公文类政府信息1条,非公文类政府信息6条。全年通过门户网站公开信息42条,通过微信公众号“数字长宁”发布信息60条。

(二)依申请公开

区数据局严格落实依申请公开的受理、登记、审查、答复流程,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公开答复。2024年度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为自然人的网络申请件,在法定时限内答复办结1件,申请人主动撤销1件。2024年度本机关未发生涉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诉讼案。

(三)政府信息管理

积极开展政务公开属性审查工作,完善公开属性认定流程。做好基础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领域信息更新工作,全力实现标准目录的融合应用、分类科学准确,认真做好新增信息的准确分类与及时公开。将新增公文及时备案到政务公开工作平台,按照要求及时公开。推动信息公开工作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积极探索高效、便捷的公开方式。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区数据局网站情况,按照政府网站普查要求,按时完成内容更新工作,未出现逾期问题。二是区数据局微信公众号“数字长宁”情况。按照要求及时向区新闻办报备账号;及时更新发布重要公共政策、工作开展情况;严把内容审核关,制定《长宁区数据局政务新媒体内容审核管理办法》。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区数据局政务公开工作内容审核机制,形成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主要领导三级审核制度。二是加强数据局全员培训,在局“数据微讲堂”上开展政务公开专题培训,提高全体同志政务公开意识。三是积极完成区政务公开办交办的各类事项,落实政务公开工作。截至目前,未发生泄密事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

0

0

0

0

0

1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4年区数据局在政务公开工作上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政务公开工作干部队伍建设还需进一步完善;二是政务公开工作的形式还有待进一步丰富。

(二)改进情况

2024年,区数据局针对政务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作出相应改进:一是进一步抓好政务公开工作的规范开展,加强人员培训学习,提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专业能力和责任意识,落实各项工作任务。二是进一步推动政务公开和业务工作相融合,立足本单位业务工作探索政务公开特色和创新点,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贯彻落实市、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情况

2024年,区数据局认真贯彻落实市、区两级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积极配合区政务公开办探索特色工作开展,上线“一网通办”企业专属空间政社合作专区,打造“政府+社会”服务企业平台,建立政府与产业园区、商会、行业协会等机构的常态长效合作机制。在全新上线的长宁区政社合作专区中,设置“活动通知”“惠企政策”“服务地图”“企联服务”“热门问题”“我的互动”等栏目,通过多种模式互动,及时为企业解疑答惑,促进涉企政策有效落地与实施,进一步服务区域营商环境。

(二)信息公开申请收费情况

本年度,本机关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