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长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发文机构:上海市长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布日期:2021-01-20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的要求,由上海市长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方面内容。本报告的电子版可以登录上海市长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查看及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上海市长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长宁路1436号;电话:(021)62266905)。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本部门主动公开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政府信息,主要包括:领导分工、机构设置及其主要职责、财政预算决算、行政发文、行政许可、行政检查、监督抽检、行政处罚、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等信息。主动公开途径主要包括:门户网站、政务微博微信等新媒体、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等渠道。2020年度,本部门公文类信息主动公开50条、非公文类信息主动公开191条,并结合工作实际,及时在门户网站发布工作新闻动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等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

2020年度,本部门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6件、上年结转1件,共答复35件、结转下年2件,均做到依程序规范处理、答复。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提起行政复议1件,未发生行政诉讼,未发生被撤销答复意见或判定违法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监督保障

2020年,本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2020年长宁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等要求,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及群众关注关切,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工作,着力提高政务公开质量,强化网站平台建设和维护,认真完成上级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始终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依法行政的重要工作内容,把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转为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的切入点和重要抓手,建立主要领导亲自抓、部门领导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同时充实人员配备,积极参加培训,不断提升工作能力和水平。二是建立保密审查制度。加强信息公开的内部审查管理,严格遵守“先审查、后发布,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所有公开信息均经部门负责人确认、分管领导审核后再进行发布,确保公开信息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不危及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三是加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对群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行政许可信息,食品药品抽检、监督检查结果等热点问题第一时间予以公示,方便公众更好地了解和理解市场监管工作;对适用一般程序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相关信息及时向社会公示,方便公众检索、查阅;充分发挥网站、微博、微信等信息发布平台扩大政府信息传播范围,方便公众知晓和获取。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㐀0

 0

规范性文件

  0

㐀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0

 0

 2325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9

 0

 330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54

 0

 271

行政强制

 36

 0

 7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㐀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76

1281.79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5㐀

㐀1

㐀0

㐀0

㐀0

㐀0

㐀3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㐀1

㐀0

0㐀

㐀0

0㐀

0㐀

1㐀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㐀6

㐀1

0㐀

㐀0

㐀0

㐀0

㐀7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㐀3

0㐀

㐀0

㐀0

㐀0

㐀0

3㐀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㐀0

㐀0

0㐀

0㐀

0㐀

0㐀

0㐀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㐀0

㐀0

㐀0

㐀0

㐀0

0㐀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㐀0

0㐀

0㐀

0㐀

㐀0

0㐀

0㐀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㐀0

0㐀

0㐀

㐀0

㐀0

㐀0

0㐀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㐀

㐀0

㐀0

㐀0

㐀0

㐀0

㐀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㐀

0㐀

0㐀

0㐀

㐀0

㐀0

0㐀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㐀0

㐀0

0㐀

0㐀

0㐀

0

㐀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㐀2

㐀0

0㐀

㐀0

㐀0

㐀0

㐀2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㐀10

㐀0

㐀0

㐀0

㐀0

0㐀

10㐀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㐀9

0㐀

0㐀

0㐀

0㐀

㐀0

9㐀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3㐀

㐀0

㐀0

㐀0

㐀0

0㐀

㐀3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㐀

0㐀

0㐀

㐀0

㐀0

㐀0

2.重复申请

㐀0

0

㐀0

0㐀

㐀0

㐀0

㐀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㐀0

0

㐀0

0㐀

㐀0

㐀0

㐀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㐀0

0

㐀0

0㐀

㐀0

㐀0

㐀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㐀0

0

㐀0

0㐀

㐀0

㐀0

㐀0

(六)其他处理

㐀0

0

㐀0

0㐀

㐀0

㐀0

㐀0

(七)总计

34

1㐀

㐀0

0㐀

0㐀

㐀0

㐀3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2㐀

0㐀

㐀0

0㐀

㐀0

㐀0

2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㐀1

0㐀

0㐀

0㐀

㐀1

0㐀

㐀0

0㐀

㐀0

㐀0

0㐀

㐀0

0㐀

0㐀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还存在制度机制建设有待完善、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度与广度有待拓展、信息公开业务培训和指导有待加强等问题。2021年度,本部门将积极探索优化工作机制,切实推进政府信息工作的长效化、科学化管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认真遵循“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严格按照各项工作制度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加强对公文类信息公开属性的审核把关,确保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的保密审查工作落实到位。强化监督考核,将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列入绩效考评体系,做到激励约束并重。二是进一步拓展主动公开信息内容。持续加大政策解读力度,聚焦热点焦点问题,对一些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或专业性比较强的政策文件,公开时同步配发通俗易懂的解读材料,帮助公众全面准确理解政策内容,推动政策落实到位。切实做好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更新工作,进一步规范和梳理公开内容,重点公开社会公众普遍关心、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努力畅通以政府门户网站为主要载体的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增强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权威性和有效性。三是进一步加强业务培训。发挥办公室作为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责部门的作用,加强对业务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和培训,不断提升基层干部的业务能力。积极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政务公开工作培训,加强与区以及市市场监管局政务公开部门、法制部门的沟通联系,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0年度,本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理念,聚焦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关切,细化落实《2020年上海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2020年上海市长宁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围绕疫情防控、“双随机”监管、行政执法等重点领域强化公开;积极做好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开展政务公开事项梳理和公开标准目录编制,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