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上海市长宁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发文机构:上海市长宁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 发布日期:2016-02-29

引    言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长宁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支出和收费。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上海长宁门户网站lhsr.changning.sh.cn进行下载。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5年我局不断增强公开意识、加大公开力度、拓展公开领域、深化公开内容、丰富公开渠道,较好满足了社会公众获取和利用政府信息的需求,推进了行政权力运行公开化、规范化,及时、准确地公开群众关心的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根据《规定》要求,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开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此,配备了2名兼职工作人员,设立了1个专门的信息申请受理点。截至2015底,本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目前,我局机构职能、领导分工、重要政策文件、行政审批事项的基本程序、办事指南等信息均已在网上发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认真贯彻落实《条例》、《规定》以及本市有关信息公开的要求,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截至2015年12月底,2015年新增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2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较上年度同期19条主动公开量增加约15.8%。

(一)主动公开范围

本年度,公文类信息主动公开19条,约占86.4 %,主要多为人事任免以及政务动态类;其它职能工作信息3条,约占13.6%。

(二)主动公开途径

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我局采用了实地张贴公示、区信息公开平台及时发布和信息公开查阅点进行查阅三种方式。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局2015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不仅对困难对象给予免收费用,目前对于其他人员的收费也进行免除。包括取检索费和复印费。

四、复议、诉讼和申诉举报等情况

2015全年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诉讼有1项。

附件:

附表一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本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22

其中:较上年度同期增加率

-

15.8%

全文电子化政府信息数

22

公文类信息数

19

新增行政规范性文件数

1

附表二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受理申请总数

2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2.传真申请数

0

3.电子邮件申请数

0

4.网上申请数

2

5.信函申请数

0

6.其它形式申请数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2

其中:1.同意公开数

0

2.同意部分公开数

0

3.“非《规定》所指政府信息”数

1

4.“信息不存在”数

0

        5.“非本机关职责权限范围”数

1

        6.“申请内容不明确”数

0

7.“重复申请”数

0

        8.不予公开总数

0

其中(1)“国家秘密”数

0

(2)“商业秘密”数

0

(3)“个人隐私”数

0

(4)“过程中信息且影响安全稳定”数

0

(5)“危及安全和稳定”数

0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数

0

9.其他

 

0

附表三  复议、诉讼情况统计表

指标

单位

数量

行政复议数

0

其中:被复议机关确认违法或有瑕疵的

0

行政诉讼数

1

其中:被法院确认违法或有瑕疵的

1

申诉举报数

0

其中:被确认违法或有瑕疵的

0

附表四  政府支出与收费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收取费用总数

0

其中:1.检索费

0

        2.邮寄费

0

        3.复制费

0

政府信息公开指定工作人员总数

2

其中:1.全职人员数

0

2.兼职人员数

2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专项经费

0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实际支出

0

与诉讼有关的总费用

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