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长宁区教育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发文机构:上海市长宁区教育局
  • 发布日期:2026-01-27

 

本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内容,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由上海市长宁区教育局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长宁区政府网站(www.shcn.gov.cn)查看及下载。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5年,长宁区教育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和考察长宁工作重要指示要求,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积极贯彻落实区政府和市教委对区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持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以高质量政务公开促进教育高质量发展。

(一)主动公开

2025年,长宁区教育局平稳有序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积极服务教育事业发展,主动回应社会关注,扎实推进政策文件公开、解读及回应全流程工作,重点聚焦招生类政策,着力提升其解读质量。本年度,长宁区教育局主动公开公文类政府信息71条,公开非公文类信息384条。

持续做好“上海长宁 教育局”网站内容的维护与更新,动态优化完善上海市长宁区教育局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实现公开事项与具体内容精准对应。按规定及时公开区教育局承办的2025年度建议提案具体办理结果。

(二)依申请公开

2025年,长宁区教育局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8件(其中2件结转至下年度继续办理),所有申请均依法按期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不断强化“上海长宁 教育局”门户网站和“上海长宁教育”官方微信、“长宁教育微博”等政务新媒体日常管理,充分发挥该类媒体灵活便捷的优势,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同时,持续完善网络安全与网站信息管理机制,严格执行网站信息发布的保密审查要求。未经审查和批准,不得对外公开发布信息,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充分发挥“上海长宁 教育局”门户网站政务公开“第一平台”作用,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机制,不断增强便民信息服务功能,在突出位置重点公开招生类政策等相关信息。深化“互动平台”诉求处置回复流程,对接收的各类意见建议、问题咨询实行分类处置,着力提升答复的针对性、规范性和实效性。2025年,长宁区教育局通过“互动平台”办结各类咨询、建议事项78条。网上信访信箱接收的诉求均按期办结答复。

(五)监督保障

定期对政务公开工作情况开展自查,确保信息公开全面、及时、规范。扎实推进基层单位政务公开建设,依托“上海长宁 教育局”网站,指导各基层单位通过基础教育信息公开专栏及学校网站,依法及时、准确公开相关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1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5933.2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7

0

0

0

0

0

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

0

0

0

0

0

2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

0

0

0

0

0

3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6

0

0

0

0

0

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2

0

0

0

0

0

2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5年,长宁区教育局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取得一定成效,但仍然存在部分薄弱环节。一是依申请公开规范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开展信息公开工作的专业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

(二)改进情况

针对2024年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我们进行了如下改进:一是加强对基层单位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每学期开学季指导各单位落实《教育部关于推进中小学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及《上海市基础教育机构信息公开网上专栏建设指导方案》。二是完善平台结构,加强日常运维与安全监测,持续做好基础教育机构信息公开专栏与学校网站的信息更新与维护。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落实市、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2025年,长宁区教育局全面贯彻落实市、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一是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职责。做好政务公开专栏维护和信息及时更新,依法、规范、及时发布信息并以通俗易懂的方式做好解读。二是发挥以公开促落实、优服务、强监督的功能作用。加强集成式发布政策库的内容建设与维护更新,各类招生相关政策均纳入其中,继续做好政策文件“阅办联动”,全面实现“一网通办”从“看政策”到“用政策”一键直达。三是持续深化政民(企)互动和公众参与。坚持以规范监管、优化服务为导向,2025年,长宁区教育局“互动平台”处理各类咨询、建议总计78条,均及时答复。

(二)本年度信息公开处理费收费情况

2025年,长宁区教育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