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长宁区教育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发文机构:上海市长宁区教育局
  • 发布日期:2025-01-22

本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内容,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由上海市长宁区教育局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长宁区政府网站(www.shcn.gov.cn)查看及下载。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4年,长宁区教育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和考察长宁工作重要指示要求,落实区政府和市教委对于区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扎实推进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方面

对照法定公开要求,及时有序公开政府信息。开展政策文件的公开、解读和回应等工作,重点提升招生类政策的可读性和传播力。2024年,区教育局主动公开公文类政府信息71条,公开非公文信息403条。日常做好“上海长宁 教育局”网站的维护更新工作,对上海市长宁区教育局政务公开标准目录进行定期优化调整,公开事项和具体内容一一对应,确保标准目录跳转链接准确无误。按要求做好区教育局承办的2024年度建议提案具体办理结果的公开工作。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2024年,长宁区教育局共受理依申请公开8件,(含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1件),均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主动公开区政府重点工作(区教育局部分)实施情况。根据区政府报送要求,发布普惠性托育点建设、社区托育“宝宝屋”建设、科学育儿指导、基础教育扩优提质、新华社区规划中学(暂定名)新建工程和深化卓越教师立体培养等项目进展情况。

优化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突出教育特色。及时公开本区学前教育招生信息、本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实施方案、本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入学政策、中小学学籍管理信息等政府信息,每年向社会公开节能管理工作情况。

充分利用“上海长宁教育”微信公众号、“长宁教育微博”等政务新媒体,突出实用、亲民的特点,着力打造发布资讯、提示预警、服务公众的重要平台。“上海长宁教育”微信通过“新 聚焦”、“优 服务”、“乐 智汇”等栏目,突出“活力教育”品牌特色,及时提供教育政策资讯。招生期间各类招生文件与“上海长宁 教育局”网站同步发布、同步更新。

按照区政府、市教委要求同步做好政策集成式发布工作,不断优化政务公开专栏“集成式发布政策库”,根据工作职能和政策标签设置方案,梳理归集长宁学前教育适龄幼儿入园、长宁义务教育招生、长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相关政策,确保主题库归集政策的全面性、精准性,做到文件“应归尽归”。

(四)平台建设方面

深化“互动平台”回复流程,对收到的意见建议和问题咨询进行分类处理,切实提高回复质量。2024年“互动平台”处理各类咨询、建议83条。网上信访信箱均按时答复。

(五)监督保障方面

区教育局在公开工作中不断增强规范意识,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做好基层单位政务公开工作,在“上海长宁 教育局”网站上设置“基础教育机构信息公开专栏”,指导基层单位在“基础教育机构信息公开专栏”和学校门户网站及时公开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0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6067.86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8

0

0

0

0

0

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

0

0

0

0

0

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

0

0

0

0

0

3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7

0

0

0

0

0

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0

0

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长宁区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较好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基层单位信息公开工作还需深化,二是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仍需加强。下一步,区教育局将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上海市及本区关于政务公开工作有关要求,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点强化对基层单位信息公开工作的统筹指导,提升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规范意识与业务能力。不断优化“上海长宁 教育局”网站建设,对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定期调整,做到设置科学、查询便捷,对链接跳转及各平台定期测试,做到一一对应、访问流畅。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落实市、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2024年,长宁区教育局严格贯彻落实市、区两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一是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做好信息公开。继续深化教育综合改革,做好基础教育扩优提质、深化卓越教师立体培养等方面的公开。二是围绕加强政府自身建设做好信息公开。公开区教育局普法责任清单、部门预决算、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等信息。三是优化政策全流程公开。深化政策集成式发布,梳理归集学前教育适龄幼儿入园、义务教育招生、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相关政策至集成式发布政策库。以文字解读、流程图片等方式做好政策解读工作。对政策文件如包含“一网通办”办事事项的,均上线“阅办联动”功能。四是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2024年“互动平台”处理各类咨询、建议89条,对收到的意见建议和问题咨询均及时答复。做好“基础教育机构信息公开专栏”更新维护工作。五是依法规范答复信息公开申请。

(二)本年度,本机关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