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长宁区房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发文机构:上海市长宁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 发布日期:2025-01-22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长宁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 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 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长宁区门户网站 (www.shcn.gov.cn)下载。

一、总体情况

2024年,长宁区房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各项规定,强化公开意识,规范公开流程,夯实公开基础,不断提升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水平,扎实推进房管领域政务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方面

严格按照《条例》《规定》要求,对社会关注、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热点内容进行公开,本年度通过“上海长宁”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专栏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89条,包括物业管理、住房保障、修缮保护等政策文件、公示公告、便民服务和2024年度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情况等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本年度新增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61件。其中,网上申请120件、当面申请16件、信函申请25件。从申请信息内容看,房屋征收(拆迁)、物业管理和加梯类信息公开申请占比较大。本年度共计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72件(含上年度结转14件,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3件),其中,予以公开41件,无法提供105件,不予公开6件,不予处理5件,其他处理15件,均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涉及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案件3件,行政诉讼4件,均获维持。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的维护和更新,定期维护房管领域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及试点领域公开目录。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审核机制,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做好公文公开属性认定和发布审查,完成公文公开属性审查68件、主动公开68件,主动公开率达100%。

(四)平台建设方面

发挥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主渠道作用,优化网站专栏设置,规范信息发布流程,共发布日常政务信息204条。探索政务新媒体“长宁房管”微信公众号建设新思路,拓展信息内容,打造“逐梦前行、安居无忧”宣传动画、长宁保租房项目系列宣传、老房子的故事等品牌栏目,着力扩大房管信息传播力。本年度“长宁房管”微信公众号发布文章210篇,其中原创文章200篇,原创文章被上级媒体转发58篇,新增关注人数1514人,浏览量超13.9万次。

(五)监督保障方面

加强组织领导和督促指导,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局工作要点,加强科室、中心沟通协作,形成齐抓共管、协力推进的合力,强化案例研讨交流,促进提高公开意识和能力水平;积极参加区政府组织的专题培训,认真学习《条例》《规定》《上海市行政机关政策解读工作指南》等政策文件,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制度,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 :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61

0

0

0

0

0

16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4

0

0

0

0

0

14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1

0

0

0

0

0

4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1

0

0

0

0

0

1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5

0

0

0

0

0

5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92

0

0

0

0

0

9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3

0

0

0

0

0

13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

0

0

0

0

0

2

2.重复申请

3

0

0

0

0

0

3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

0

0

0

0

0

1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4

0

0

0

0

0

14

(七)总计

172

0

0

0

0

0

17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3

0

0

0

0

0

3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3

0

0

0

3

3

0

0

0

3

1

0

0

0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范围需进一步拓宽,形式不够多样,内容不够丰富。二是政府信息公开队伍建设需进一步加强,工作人员的公开意识有待增强,专业化水平有待提升。

(二)改进情况

一是持续做好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动态更新,及时维护好信息公开栏目,强化标准化目录的成果运用,围绕房管年度重点任务开展信息公开和政策解读,不断提高信息发布的时效性,及时将涉及民生民情的信息资讯公开公布。二是持续加强政务公开培训,参加市、区开展的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将政务公开内容纳入新进人员岗前培训,组织本机关内部的依申请公开制度培训和信息员培训,着力提升全局政务公开服务意识和工作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落实市、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落实政策解读材料与政策文件同步起草、同步审签、同步发布,编撰《关于落实长宁区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后续使用管理的指导方案》文字解读材料,制作《保障性租赁住房申请攻略》视频解读材料,完成住房保障和加装电梯政策法规的集中归集,提高政策公开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组织开展“政府开放月”保障性租赁住房参观咨询专场活动,对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建设概况、基础设施、管理运营、社群打造等进行全方位介绍;与高校联动,举办5场“青春启航,安居筑梦”保租房毕业季进校园专场供需对接服务;开展“保租房进楼宇”系列活动,帮助企业员工及时准确了解本区住房保障安居政策;针对物业企业、业委会、居委会等多元主体,围绕政策法规、业务实操等方面,组织开展物业管理培训;会同区建设管理委、区市场监管局、区财政局等部门举办两期加装电梯代建单位大讲堂。

(二)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

2024年本机关没有收取任何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