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宁区国资委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发文机构:上海市长宁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发布日期:2023-01-18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上海市国资委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2022年长宁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由长宁区国资委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

一、总体情况

2022年,长宁区国资委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二十大及二十届一中全会精神,按照市国资委、区委区政府有关工作要求,围绕贯彻落实“十四五”规划、《长宁区国资国企改革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聚焦国资国企改革发展重点,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工作水平、规范信息公开内容、拓宽信息公开渠道,推动国资国企领域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1.夯实政务公开基础性工作。根据《条例》《规定》要求以及区政府办公室统一工作部署,持续做好政务公开基础工作,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能力。一是工作要求落实到位。按要求规范编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加强信息公开专栏维护更新,强化公文准确分类展示;做好公文主动公开、其他非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公开等工作。二是宣传培训注重实效。组织区国资委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参加区府办与市国资委举办的政务公开培训,组织委内信息公开学习研讨,及时跟进新部署新要求,特别对新入职工作人员加强《条例》《规定》等法规及日常工作要求的宣传培训,培训注重将各项公开要求融入机关日常工作。三是信息公开内容丰富。在运用好长宁区政府门户网站、国资委和国有企业“一网两微”等多渠道的基础上,探索推进国资国企民生领域信息公开,积极参与2022年长宁区政府开放月活动,直观立体向公众展示长宁国资国企便民利民、服务民生。2.强化国资监管领域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成果运用。根据《2022年上海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2022年长宁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结合区国资委职责范围与工作实际,进一步强化《长宁区国资委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的成果运用转化,规范国资委信息公开工作,依据目录维护好机构信息、人事信息、财政信息、国资运行和保值增值、区管企业基本情况、区管企业领导人员任免、考核结果、改革情况及其他国资监管情况等,提高信息公开的实用性与便捷性。3.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发展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区国资委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围绕长宁区“四力四城”工作目标,聚焦国资国企改革发展的重点领域和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依托区国资委门户网站、微博微信等渠道,及时规范准确地做好信息发布工作。一是公开国有经济运行情况信息。二是及时做好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职务变动信息公开。三是公开国企法定代表经营业绩考核结果和区管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薪酬总体情况。四是公开国有产权交易信息,2022年区国资委通过门户网站公开国有产权变更、交易、评估备案等信息共28项。五是推进国有企业监管信息公开,发布国有企业重点项目进展、社会责任报告等信息,更好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区国资委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着力夯实政务公开基础性工作、强化国资监管领域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成果运用、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发展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国资国企内容形式创新性有待提高、国企民生领域信息公开有待加强等问题,需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完善。下一步,区国资委将按照市国资委和区委区政府的有关要求,提升政务公开服务效能:一是进一步创新国资国企信息公开内容形式,围绕社会公众关注度高的国资国企领域,探索强化政民互动,持续优化信息发布,加强数据、图表、视频等多元化方式运用。二是进一步推进国企民生领域信息公开工作。指导国有企业积极探索信息公开形式,深化优化民生领域信息公开,加大长宁国企品牌宣传力度,推动企业各项便民暖心服务走向群众。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 年,区国资委未发生信息公开申请收费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