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长宁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发文机构:上海市长宁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发布日期:2022-01-26

一、总体情况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上海市国资委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2021年长宁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由长宁区国资委编制。全文包括主要工作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 2021年,长宁区国资委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按照市国资委、区委区政府有关工作要求,围绕贯彻落实“十四五”规划、《长宁区国资国企改革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聚焦国资国企改革发展重点,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的工作水平,拓展信息公开渠道,推动国资国企领域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一)完善信息公开体制机制。根据《条例》《规定》要求,以及区政府办公室统一工作部署,做好政务公开基础工作,提高政务公开工作能力。

一是日常更新及时。按照要求及时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维护更新有关更新机构、领导人员变动信息,做好公文主动公开、其他非政府信息公开及信息公开季度统计等基础性工作。

二是宣传培训到位。认真组织信息公开学习研讨,特别是对新入职人员加强《条例》《规定》等法规和日常工作要求的宣传培训,确保政务公开要求成为每名员工的必备知识。

三是公开内容丰富,在运用好长宁区政府门户网站、国资委和国有企业“一网两微”等多渠道的基础上,丰富政务公开的内容和形式,增强可读性。

(二)落实国资监管领域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要求。根据《2021年上海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2021年长宁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结合区国资委职责范围和工作实际,在《长宁区国资委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的基础上,围绕25项主动公开事项,加强成果运用,进一步规范国资委信息公开工作,维护好包括国资委机构信息、人事信息、财政信息一级国资运行和保值增值、区管企业基本情况、国企领导人员任免、考核结果、改革情况及其他国资监管情况等。

(三)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长宁区国资委聚焦区第十一次党代会提出的“四力四城”工作目标,围绕国资国企改革发展的重点领域和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依托区国资委门户网站、微博微信等渠道,依法、及时做好信息公开发布工作。

一是公开国有经济运行情况信息。包括2020年国有经济运行情况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信息。

二是及时做好国企领导职务变动信息公开。

三是公开国企法定代表经营业绩考核结果和区管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薪酬总体情况。四是推进监管企业信息公开工作。推动监管企业重点项目进展、重要领导人员变动、社会责任报告、市政、菜价、养老等民生保障相关领域等信息,更好地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委在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还存在发布国资国企内容和形式较为单一、国企领域信息公开还有待增强等问题,需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改进。下一步,我委将按照市国资委和区委区政府的有关要求,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进一步丰富国资国企内容和形式,力争多用数字、图表、视频等方式加强对信息的发布,增强宣传效果。

二是持续推进国企信息公开工作。强化国企信息公开意识,督促国有企业重点做好与民生息息相关的经营管理、项目进展、财务运行等信息的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