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长宁区城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发文机构:上海市长宁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 发布日期:2024-01-22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局始终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为引领,结合本单位《上海市长宁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实施细则》,在局党组统一领导下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形成依法合规的信息公开工作流程,确保公开信息及时、有效。

(一)主动公开方面

我局对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如:机构职能信息、双随机一公开信息、处罚强制信息、财政预决算信息等,严格审核,规范格式,始终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按时发布。2023年,我局共制发公文20件,主动公开20件,主动公开率100%,并全部完成备案。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2023年,我局收到依申请信息公开10件,按时答复10件。其中予以公开3件占比30%,无法提供(不属于本机关负责公开、信息不存在)4件占比40%,当事人撤销3件占比30%。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2023年,我局进一步完善《上海市长宁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和《长宁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城市综合执法领域)》,及时梳理并新增及查验超链接等方式实现公开内容的一键查阅。

(四)平台建设方面

我局定期在城市管理栏目公开行政检查类信息,加强网站管理维护,同时我局利用政务微信等政务新媒体充分拓展政务公开及宣传渠道。

(五)监督保障方面

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局各层面积极参加区政府组织的各项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并定期组织专题会议,同时利用每周例会、队长例会、法制会议等契机,进行政务公开工作培训。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18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9

0

0

0

0

1

1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

0

0

0

0

0

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

0

0

0

0

0

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2

0

0

0

0

1

3

(七)总计

9

0

0

0

0

1

1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政务公开的专业性不强。随着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和标准逐年提升,工作也日趋规范和专业,今年,我局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意识,拓展相关法律法规业务知识,不断结合本单位职能工作,提升政务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二是对于基层的业务指导不够。随着城管执法体制改革,持续推动执法重心下移,政务公开工作也随之下沉,今年,我局进一步加强对于街镇园区中队的政务公开工作指导和培训,特别是依申请公开的相关工作事项,助力形成基层综合治理的新形态。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今年我局严格按照《2023年上海市长宁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2023年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工作要求开展政务公开相关工作,在政府开放月活动中,我局组织了以“学习贯彻新思想·建功立业新时代”为主题的政府开放活动,活动围绕创新发展成就、为民服务举措、普法宣传活动、队伍建设成效四个方面,设置一个主会场(中山公园),各街镇中队以“线上+线下”形式设立分会场,形成开放日规模化联动效应。本次活动主、分会场共计参与人数近千人。

本年度,本机关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