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上海市长宁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发文机构:上海市长宁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 发布日期:2018-02-01

引言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长宁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举报申诉等情况,咨询处理等相关政务公开工作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说明和指标统计附表、示意图等。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长宁区人民政府网站(www.changning.sh.cn)下载。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 2017 年 1 月 1 日起至 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联系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综合科,联系电话:62194507。

一 概述

2017年1月以来,在区委、区政府和市城管执法局的领导下,长宁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根据《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和各级部门有关工作部署,结合本部门实际,落实各项措施,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和网站筹建工作,坚持向社会和市民公开本局政府信息,截至2017年12月31日,各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

(一)组织保障落实。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成立了局信息化工作推进小组,组长由副局长担任。局综合科具体负责管理信息公开工作,各个职能科室积极配合。

(二)制度措施到位。按照上级要求和本部门工作实际,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形成了长宁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对于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每个信息公开申请都由法制科提出初审意见、分管领导复审、根据审核结果进行答复。对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在区政府网站上公开,确保公开信息及时、有效。同时,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还建立了信息公开的长效机制,每年按时上报信息公开年报,在市城管执法局和区府办的指导下,信息公开工作更加规范有序。

二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局按照《条例》、《规定》,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截至到 2017年底,本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2017年新增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条,全文电子化率达 100%。其中,财政类信息2条,占 10%;行政权力类信息3条,占15%;重点领域类信息3条,占 15%;规划计划类信息 12条,占60%。

(一)主动公开范围

2017年,本局根据《条例》、《规定》确定的原则,围绕公众关心的热点、重点以及工作内容,做好主动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途径

本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渠道主要有二个:一是长宁区政府统一设置的查阅点,该查阅室地点位于上海市长宁区长宁路 599 号16号楼长宁区政府信息公开阅览室,二是上海长宁门户网站(www.changning.sh.cn)。

三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申请情况

本局 2017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件,其中当面申请1件,传真申请0件,电子邮件申请 0 件,网上申请2件,信函申请3件,其它形式申请0件。

(二)申请处理情况

在6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中,已经答复的为6件。其中,“同意部分公开”的4件,占总数的67%,“同意公开”的1件,占总数的17%“同一当事人重复申请政府信息”的0件,占总数的0%,“信息已经主动公开”的1件,占总数的17%。

(三)依申请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7年,依申请公开未发生收费情况。

四、复议、诉讼和申诉举报等情况

本局 2017年度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0件。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0件。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举报申诉0件。

五、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7年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然存在着一些不足:一是需要进一步加强工作队伍建设。目前,承担政府信息公开的同志仅有一人,且为兼职,无专职工作人员,不利于工作的推进,业务水平也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需要进一步深化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自实施信息公开以来,对于城管执法领域行政处罚信息、财政预决算信息、行政权力责任信息、执法局行政红头文件等信息,公开力度在不断加大,但随着公众需求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不断深入,信息公开工作还要继续深化。在今后工作中,本局将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管理,以服务广大人民群众为工作的出发点,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并争取在政策解读、网上办事等与公众互动方面有所突破。

六、说明、附表

(一)说明

本年报统计时间为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本年报不包括本局下属单位的信息。

(二)附表

附表一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本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24

其中:较上年度全年增加率

-

-

全文电子化政府信息数

24

公文类信息数

24

新增行政规范性文件数

0

附表二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受理申请总数

6

其中:1.当面申请数

1

2.传真申请数

0

3.电子邮件申请数

0

4.网上申请数

2

5.信函申请数

3

6.其它形式申请数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6

其中:1.同意公开数

2

2.同意部分公开数

4

3.“非《规定》所指政府信息”数

0

4.“信息不存在”数

0

5.“非本机关职责权限范围”数

0

6.“申请内容不明确”数

0

7.“重复申请”数

0

8.不予公开总数

0

其中(1)“国家秘密”数

0

(2)“商业秘密”数

0

(3)“个人隐私”数

0

(4)“过程中信息且影响安全稳定”

0

(5)“危及安全和稳定”数 条 0

0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数

0

9.其他

0

附表三 复议、诉讼情况统计表

指标

单位

数量

行政复议数

0

其中:被复议机关确认违法或有瑕疵的

0

行政诉讼数

0

其中:被法院确认违法或有瑕疵的

0

申诉举报数

0

其中:被确认违法或有瑕疵的

0

附表四 政府支出与收费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收取费用总数

0

其中:1.检索费

0

2.邮寄费

0

3.复制费

0

政府信息公开指定工作人员总数

1

其中:1.全职人员数

0

2.兼职人员数

1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专项经费

0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实际支出

45.6

与诉讼有关的总费用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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