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海市光华中西医结合医院2021年预算调整的批复
  • 发文机构:上海市长宁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索引号:SY053017327580202200094
  •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 主题分类:卫生、体育
  • 发文字号:长卫健复〔2021〕45号
  • 发布日期:2022-01-05

 

 

 

 


 

上海市光华中西医结合医院:

你单位2021年度部门预算在预算执行过程中,由于政策性因素和工作任务发生变化等原因需追加的预算,经长宁区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现批复你单位预算调整数,追加你单位一般公共预算1765.84万元

    追加一般公共预算1765.84万元,其中:

    1、基本支出1599.84万元,其中:人员支出89.63万元,公用支出1510.21万元。

    2、项目支出166.00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调整到4410.59万元。

2021年你单位预算支出合计为54368.98万元。

另根据实际需要,对你单位下列资金进行调整:

1、历年财政资金1088.36万元用于你单位下列项目支出使用。

财政存量资金安排项目支出1088.36万元。

序号

单位

项目名称

金额

(万元)

1

上海市光华中西医结合医院

光华医院新华路院区房屋大修工程(2019)

672.05

2

上海市光华中西医结合医院

光华医院延安西路院区设施改造(2019)

301.59

3

上海市光华中西医结合医院

光华医院异地迁建项目经费

40.06

4

上海市光华中西医结合医院

延安分部3号楼外墙及1号2号楼装修保养工程

74.66

小    计

1088.36 

2、中央及市拨项目支出75.64万元结转至下年使用

请你单位根据《预算法》的规定,加强对预算收入和支出的管理。不得截留或者动用应当上缴的预算收入;必须按照批复的预算科目和项目数额执行不得擅自改变预算支出用途。对本单位的预算必须做好收支平衡,并认真做好年终决算工作。

 

附件:1.2021年长宁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及所属单位决算表

2.2021年长宁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及所属单位中央及市拨结转项目明细表

 

上海市长宁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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