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2年长宁卫生健康工作要点》的通知
  • 发文机构:上海市长宁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索引号:SY053017327580202200113
  •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 主题分类:卫生、体育
  • 发文字号:长卫健发〔2022〕45号
  • 发布日期:2022-07-11

区内各医疗卫生健康相关单位:

现将《2022年长宁卫生健康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根据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做好2022年的各项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2022年长宁卫生健康工作要点

上海市长宁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6月22日

附件

2022年长宁卫生健康工作要点

2022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一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长宁区卫生健康委将毫不动摇坚持“动态清零”总方针,全面贯彻落实区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和打造“四力四城”的奋斗目标,统筹兼顾疫情防控和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为长宁区建设具有世界影响力的国际精品城区作出新贡献。

一、毫不放松,坚持不懈做好疫情防控

1.快速高效做好突发疫情处置。一是始终保持激活状态,持续坚持“四早五最”,全力做好突发疫情的采样检测、流调溯源、患者救治、环境消杀、社区管控等工作。二是持续提升核酸检测能力,确保检测质量和实验室生物安全。持续完善采、送、检、报流程,确保24小时完成所有核酸异常追踪流程闭环。三是持续加强流调能力和队伍建设,确保落实流调排查“2+4+24”处置要求。四是持续加强区内医疗救治能力提升,加强院感培训和聚集性疫情处置培训。五是加强应急物资储备,定期开展全链条全要素演练。六是切实加强中医药防疫干预,做好各类重点人群中医药处方的发放。

2.从严抓好医疗卫生行业疫情防控。一是严格落实院感防控责任,主要领导第一责任人。守牢医疗机构“入口关”“预检关”,全面落实“场所码”或健康核验一体机应用。二是加强医疗机构院内管理,落实网格化分区管理。各病区应设置缓冲病房,急诊缓冲区域应参照设置“三区两通道”。三是做好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健康监测,加密核酸筛查频次。四是切实发挥发热门诊哨点作用,全面强化预检分诊制度,严格落实首诊负责制。五是做好日常诊疗业务保障,加强药品配备,不断提升互联网诊疗服务。

3.做好社会面联防联控。一是与发改委、各街镇协同做好常态化采样点核酸检测工作。二是加强防控技术支撑和业务指导培训,配合各行业主主管部门做好复工复产防疫方案和常态化疫情防控。三是协助相关部门做好集中隔离点和居家隔离人员健康监测和管理。四是完善与公安、民政、大数据中心、城运中心等部门协同机制,做好区域协查和社区管控相关工作。五是按照“一活动一方案”要求,做好集体类活动审核审批工作,指导各类重大活动落实落细疫情防控措施;做好第五届进博会、区党代会、区两会等重大活动医疗卫生防疫保障。六是持续开展新冠疫苗接种。推进序贯加强免疫,重点加强60岁及以上老年人群接种,进一步提升疫苗接种覆盖率。

二、聚焦开局,全力推进重点目标落实

4.抓好“十四五”开局。以“疾控现代化、医疗品质化、卫监智能化、社区标准化”为原则,建设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的智慧化、整合型、高品质卫生健康服务体系,推动《长宁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落地实施。陆续出台《长宁区卫生人才“十四五”专项规划》、《长宁区中医药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长宁区老龄健康“十四五”规划》和《长宁区医疗卫生数字化转型三年行动计划》。

5.全力推进重点目标项目。探索全专结合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形成特色的安宁疗护一体化新型社区服务管理模式。年内完成5家上海市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创建工作。推进光华中西医结合医院异地迁建项目,有序做好项目的前期和建设工作;推进妇保院改扩建项目、同仁日间急诊大楼项目和华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异地迁建项目等。

6.抓好公共卫生服务体系能力建设。落实疾控现代化建设,加快推进硬件设施及信息化建设,优化学科人才建设,持续强化实验室能力建设。全面完成《长宁区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年内,落实区疾控中心人均建筑面积65平方米以上的指标要求。落实区疾控中心信息化安全建设要求,储备三级等保核心设备冗余;基于区级卫生信息平台,实现与辖区内电子病历、电子健康档案、全员人口信息库、实验室检验检测信息协同共享,初步搭建区域公共卫生与医疗卫生互联互通的信息平台。建立引进公共卫生高端人才的专项扶持政策,设立公共卫生专项的人才培养项目。逐步配齐配全区疾控中心各类实验室及现场检测仪器设备,进一步提升实验室检测能力。持续强化疫情防控平台与城市运行“一网统管”融合,完善2.0版的疾病预防控制场景应用板块建设。建成智慧卫监可视化监管平台和可视化应用场景。

7.持续推进健康长宁行动。全面完成健康长宁2022年中期阶段目标,做好中期总结,并结合爱国卫生70周年活动,开展“健康长宁·美好社区”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做好健康校长、社区爱国卫生队伍建设及病媒生物防制“一网统管”三大区域化特色项目的总结。

8.继续细化医疗卫生数字化转型。实施数字化转型2.0版,做深做细“智慧急救”“智能预问诊”“30分钟精准预约”“检查检验项目互联互通互认”“医疗付费一件事”等场景应用,搭建完善社区疫情防控智能应用系统和医疗卫生机构智能识别通行系统。年内完成同仁、光华2家三级医院对接市医疗急救中心,建设5家互联网医院,提升“互联网+医疗”和远程医疗服务能力。开展基于5G的危重孕产妇远程诊疗项目,助力区域母婴安全工作。

三、深化改革,推动医疗卫生高质量发展

9.构建高品质区域医疗服务体系。持续提升并发挥同仁医院区域医疗中心作用,持续加强学科、人才和新技术新项目培养,启动三甲医院建设。完成妇保院、精卫中心二乙二专复评审,启动三级专科医院建设。深化同仁医院与社区卫生双向转诊平台建设,推进天山中医与社区卫生的分级诊疗工作,探索二三级医院、社区卫生以及社会办医机构的专病诊治预防联盟。全面提升基层医疗机构诊疗、康复等功能,拓展“全专结合、医防融合”服务功能。落实《长宁区医疗机构设置规划(2021-2025年)》,进一步优化医疗服务体系布局。

10.推进中医药事业持续发展。贯彻《上海市中医药条例》,落实长宁区中医药发展“十四五”规划各项重点任务。推进光华医院区域性中西医结合诊疗中心建设;推进天山中医医院建设长宁区域性康复诊疗中心、区域性中医治未病中心。推进天山中医院建设中医医联体“一区一品牌”重点基地,构建区域中医“专科专病”建设新模式。推进区域内治未病体系建设。推动虹桥、华阳、新华三家建设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推进上海市示范性中医药特色示范社区卫生服务站建设。开展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区申报创建。

11.增强基层综合服务能力提升。围绕“15分钟社区美好生活圈”建设,持续加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点标准化建设。推进社区康复中心、护理中心、健康管理中心的资源配置与功能完善,争创上海市示范性社区康复中心。推进上海市高质量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试点申报建设。在提供基本医疗服务的基础上,完善儿科诊疗、家庭病床、居家安宁疗护、“互联网+护理、“互联网+康复”等服务。继续深化“一中心、一品牌、一特色”建设。加强已建成市级智慧健康驿站的运行管理,2022年区级智慧健康驿站总量达到30个。

12.持续做好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推进以家庭为单位的全人群、全生命周期健康管理,持续推进“1+1+1”组合签约。辖区常住居民签约覆盖达到45%以上,重点人群签约覆盖达到60%以上,签约居民签约社区门诊就诊依从性达到80%以上。全面推进中国残联、国家卫健委残疾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重点联系点的试点区工作。依托“白领医小时”、“家庭医生进企业送健康”、“家庭医生进校园”等工作机制与服务模式,持续推进功能社区家庭医生健康管理服务。配合区总工会力争市级园区(楼宇)健康服务点实现各街镇全覆盖。

四、创新发展,增强区域卫生综合服务

13.扎实做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继续落实七类重点人群(高血压患者、糖尿病患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结核病患者、老年人、孕产妇、0-6岁儿童)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落实全人群六项(传染病及突发公卫事件报告处理、健康教育、预防接种、居民健康档案、中医药健康管理、卫生计生监督协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加强慢性病防治工作,优化完善基于多源健康大数据的慢性病多因素综合风险评估与管理。2022年,属地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到70%以上,实际健康体检老年人数达到签约老年人数的25%以上。属地常住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达到75%以上,动态更新率达到80%以上。

14.深化精神卫生防治网络和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强化严重精神障碍服务管理,完善“市-区-街道(镇)”三级管理和“卫健-政法-公安-社区”四方联动工作模式。加强区域精神卫生机构内涵建设以及学科建设。深化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成果,开展疫情常态化阶段全人群的规范化、专业化、社会化的心理健康服务。推进“上海市心理热线962525”标准化建设和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促进。

15.加强妇幼人群健康服务体系建设。落实国家妇幼保健机构绩效考核,推进国家妇幼保健机构能力建设试点项目,推进产前诊断(筛查)中心、儿童早期发展中心(基地)、围产心理健康中心、盆底诊疗康复中心等建设。加快“云上妇幼”建设,为妇女儿童提供智慧化、全生命周期健康管理。持续完善妇幼保健、疾病筛查诊断干预、生命救治等妇幼健康网络。加强婚检机构规范化建设。推动适龄女性HPV疫苗接种工作。落实退休及生活困难妇女“两病”筛查工作。继续推动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

16.持续完善区域老龄健康服务体系。积极推进老年友好社区创建,年内完成2家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社区、若干家市级/区级示范性老年友好社区创建任务,完成5家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创建任务,推选优秀医疗机构参与市级示范性老年友善医疗机构评选。深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养老服务机构签约机制。积极发挥区老龄办综合协调职能,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和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开展医养结合机构服务质量提升行动。

17.持续开展爱国卫生运动。进一步完善爱国卫生运动组织体系,健全区、街镇、居委、楼组四级工作网络,强化联防联控和群防群控工作机制,改善城区环境卫生质量。探索通过引入社区爱国卫生志愿者队伍,开展病媒生物精准化防制。推进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科学化,将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纳入“一网统管”区级平台。

18.不断完善生育支持服务和家庭发展政策。积极做好生育政策的宣传落实。开展母婴设施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支持家庭生育养育。推进计划生育社区政务事项“全程网办”工作。开展“三孩政策”相关配套政策的宣传工作。继续优化青春健康服务模式。加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关怀,构建全方位帮扶保障制度。

19.深入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知识普及。充分发挥医疗机构健康促进主阵地作用,通过健康科普监测评价“三单一机制”,提升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健康科普影响力。持续推进健康自管小组分级建设。更好发挥家庭医生在健康自我管理中的指导作用,开展以主动健康、行为干预为导向的健康自我管理专项活动和服务。在各类重要节点开展形式多样健康主题教育宣传活动。有序推进健康支持性环境建设。新建一批健康促进单位。

20.加大对外合作交流。持续推进长三角卫生健康一体化发展,积极融入和助力长三角大健康产业发展,积极配合做好生命健康特色产业园区打造。进一步助力红河州红河、绿春、金平县和果洛州甘德县巩固拓展脱贫共建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整合区内优质医疗资源,深入开展“组团式”帮扶绿春县人民医院工作。进一步推进十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云南省受援地区乡村卫生院结对帮扶工作。进一步完善长宁区心电图诊断中心构架,提升云南受援三县远程心电诊断服务功能。组建第五批援滇医疗队。做好援摩医疗队业务指导和管理工作。

五、提质增效,推进卫生健康治理能力现代化

21.不断深化卫生健康领域放管服改革。好卫生健康领域“证照分离”改革,深化“一件事”及行政审批事项全程网办率、好评率。全面深化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告知承诺制改革,落实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变更联办“一件事”和“一业一证”等改革要求。继续深化护士AI智能审批。

22.强化综合监管制度。持续完善综合监管会商工作机制,会商研究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强化全行业监管,加强多部门的协同联动,推进多部门综合监管力度。完成“智慧卫监”第一轮建设任务。加强卫生监督协管队伍建设,试点推进卫生监督协管网格化管理机制。做好公共场所、学校、饮用水卫生及控烟监督。开展中小学校教室采光照明专项监督执法。强化医疗服务监督管理,强化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意识。加强中医药服务监督管理,社会办中医医疗机构执业监管,加强中医诊所备案管理评估。落实长宁区打击无证行医新三年行动计划,完善非法行医举报奖励办法。全方位推进医疗美容综合监管。推进防范和打击无证行医示范街镇创建。加强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监管,保障母婴安全。全面开展职业健康执法检查,大力推进职业健康保护行动。

23.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规范卫生健康系统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全面推进执法记录仪的规范使用。落实普法责任制,不断扩大卫生健康行业法律法规的社会知晓率和影响力。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旁听审理、讲评交流“三合一”制度,保持行政负责人出庭率100%。加强卫生监督稽查工作,规范履职行为,严格执法程序。做好政务公开规范办理信息公开申请。

24.提升信访事项办理质效。继续压实卫生健康信访工作责任制,加强信访基础业务,做好“12345”市民热线高效处置和信访窗口接待。继续做好重要节点信访稳定工作。认真做好全行业全系统稳定安全工作。

25.完善各医疗卫生机构运营保障。推进区域卫生健康系统后勤保障、安全运营精细化管理。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推进医疗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全覆盖。进一步加强节能减排工作力度,抓好光伏项目落地。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和医废垃圾处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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