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长宁区疾病预防控制体系现代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 发文机构:上海市长宁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索引号:SY053017327580202100305
  •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 主题分类:卫生、体育
  • 发文字号:长卫健发〔2021〕95号
  • 发布日期:2021-11-16

 

区域相关卫生健康单位:

根据《关于完善重大疫情防控体制机制健全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的若干意见》、《关于加强本市疾病预防控制体系现代化建设的实施意见》、《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本市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关于贯彻落实〈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本市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我区制定了《长宁区疾病预防控制体系现代化建设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长宁区疾病预防控制体系现代化建设实施方案

上海市长宁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10月25日

附件

长宁区疾病预防控制体系现代化建设实施方案

以习近平总书记《完善重大疫情防控体制机制健全国家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以《“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健康上海2030”规划纲要》为统领,遵循新时期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根据全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总体要求,紧扣长宁区“国际精品城区”战略布局,以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提供“优质+均衡”公共卫生服务为目标,以硬件建设、学科人才建设、信息化建设为重点,推进体制机制不断创新,提高疾病预防控制和城市公共卫生应急处置及安全保障能力。全面建设以健康为中心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进一步完善本区疾病预防控制体系,促进经济社会平稳发展,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身体健康为目标,特制定本方案。

一、建设依据

市委、市政府《关于完善重大疫情防控体制机制健全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的若干意见》、市政府《关于加强本市疾病预防控制体系现代化建设的实施意见》《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本市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沪府发〔2019〕14号)、市卫生健康委、市发改委、市经信委等八个委、局联合下发的《关于贯彻落实〈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本市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沪卫发〔2019〕7号)文件、《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标准》(建标127-2009)和《上海市区级疾控中心建设标准》。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预防为主,筑牢健康堤坝

落实预防为主的新时期卫生工作方针,以区域发展、群众健康需求引领本区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均衡”的覆盖全生命周期的卫生与健康服务,筑牢健康堤坝。

(二)坚持质量为本,强化基础建设

以质量为本,对标国际、国内、市内最高标准、最好水平,加强基础设施、装备设备、学科人才和信息化建设,有效整合资源,强化内涵建设,夯实疾病预防控制和城市公共卫生安全保障基础,坚守城市公共卫生安全防线,打造匹配全球最安全公共卫生城市之一定位的公共卫生应急体系。

(三)坚持创新驱动,赋能社会发展

进一步健全本区疾病预防控制联防联控、群防群控工作网络,加大经费投入、完善人才队伍保障和运行管理机制,促进公共卫生职责全面落实,坚持以制度创新、机制创新、科技创新推动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持续发展。

三、建设目标

总体目标:建成与区域国际精品城区功能定位相匹配的“覆盖全区、体系完整、功能完善、资源共享、可持续发展”的疾病防控体系,提升应急管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保障城市公共卫生安全,形成一个统管平台、打造一支专业队伍、强化一套创新机制、落实一套措施保障、提升一锤定音能力。

到2030年,基本实现本区疾病预防控制体系现代化,深化“一网统管”联防联控的信息化集成,建立智慧化的公共卫生安全预警多点触发机制。加强“单兵”标准化建设,打造一支反应迅速、能力全面、结构合理的公共卫生复合型人才队伍。打造特色鲜明的学科群和若干区域公共卫生领军人才。优化区域传染病监测网络布局,提升实验室一锤定音的能力,建设成为符合地区功能定位和发展规划的区域中心。

核心指标方面:甲乙类传染病报告发病率控制在历史低位水平;重大慢病过早死亡率从目前的10.07%降低到2020年的10%、2030年的9%;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和现场检测参数从2019年的399项提高到2020年的525项、2030年的630项;到2030年,具备全区范围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1小时快速反应能力。

四、工作措施

(一)推进疾病预防控制体系硬件设施建设

1、标准达标,预留增量,加快实施新一轮疾控体系基础设施建设

对标《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标准》(建标127-2009)地市级标准及《上海市区级疾控中心建设标准》,辖区200万人以下者,区疾控中心核对编制数最少不低于150人,以保证机构执行基本职责。以建标127-2009标准中人均最低65m2的标准,建筑面积应最低达到9750 m2,实验室面积最低达到3900 m2。在此基础上,扩增10%面积用于健康教育科普基地、公共卫生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等功能储备,并结合国家、区域发展要求和疾病防控业务需要,留有灵活的扩展空间。

2、围绕需求,持续提升,不断加强检验检测一锤定音能力

围绕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趋势及疾病防控实际需求,实施区疾控中心实验室能力改造、提升工程,不断引入新技术、新方法和新标准,持续提升检验检测能力,全面满足业务发展需要。

到2020年,区疾控中心仪器设备应达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标准》(建标127)地市级标准的要求。实验室和现场检测参数从目前的399项提高到525项,能自主完成各项常规检验检测任务;到2030年,区疾控中心实验室和现场检测参数达到630项,逐步配备热脱附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智能化危险化学试剂管理系统等高端仪器设备,实验室检验检测参数实现传染病、食品安全风险、室内环境监测、饮用水安全等多个领域全覆盖。围绕新发、再发、输入性传染病防控需求,加强应急检测能力储备。建设2个负压P2实验室,用于高致病性病原体检测。检验检测能力在上海市内乃至国内同级别实验室中达到领先水平。

通过与知名高校、市级机构、研究机构、社会检测机构联合建设网络实验室、区域检测中心等方式,进一步提升常规和应急检测能力。继续推进长宁区公共卫生生物样本库建设,探索第三地建设、联合建设等建设模式。

3、平战结合,快速响应,推进专业车辆及物资储备管理

结合区疾控机构所承担的任务,组织落实业务用车、应急用车和特种专业技术用车的配置,满足应急和日常大规模现场调查、现场采样监测、标本运输、物资运输和应急处置等业务需要。按照上海市卫健委不少于6辆/100个编制数的标准,需要配置流行病学调查用车2辆、现场监测用车2辆、标本采集与运输用车2辆、消毒和病媒生物控制用车1辆、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用车1辆。针对平战结合的要求,建立驾驶员队伍和车辆保障机制、响应机制。

推进传染病应急处置“最小单元”和“单兵”的标准化建设,增加“单兵”标准化设备配置数,实现AI技术在流调中的应用。

优化平战结合的应急工作模式转换机制,按照集中管理、统一调拨、平时服务、灾时应急、采储结合、节约高效的原则,健全应急物资储备机制和预案。建立公共卫生应急物资储备机制,科学调整物资储备的品类、规模、结构,加强必要的疫苗、药品、试剂和医用防护物资储备。

4、完善布局,夯实网底,继续加强传染病监测体系建设

以“平战结合、分层分类、定位明确、高效协作”为原则,完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肠道门诊、发热哨点、各类传染病监测点、传染病实验室、艾滋病自愿咨询门诊等的硬件建设,合理配置区域医疗卫生资源。以上海市同仁医院为传染病监测、诊治及救治培训中心,完善区域内传染病监测体系布局,建立基于发热/腹泻等感染性症状的监测信息系统,实时采集关键数据,提高监测敏感性。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健康上海2030”规划纲要》、《上海市传染病防制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推进社区疾病防控规范化建设,夯实社区公共卫生网底建设,确保所配备的业务用房、仪器设备等能满足各项要求。

(二)加强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学科人才建设

1、保基础,促稳定,加强政府保障和机制创新

建立人员薪酬动态增长的长效机制,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人员平均收入水平参照区级公立医疗机构上年度核定的平均收入水平确定。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强化考核机制,加大内部分配的激励力度,向做出重要成绩和贡献的一线核心人员倾斜,将实验室检测等承担“一锤定音”功能的专业纳入区域紧缺专业范畴中。高级职称比例由17%调整至25%,中级职称比例由45%调整至50%,培养、吸引高水平学科带头人,构建有较高专业素养的公共卫生人才梯队。多措并举,保障区域公共卫生专业队伍稳定。

围绕激励机制创新,结合上海市科创中心建设,落实《上海市科研计划专项经费管理办法》和《关于进一步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 增强科技创新中心策源能力的意见》(简称上海科改“25条”)、《上海市推进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条例》等文件精神,创新机制,探索通过增量服务产生增量绩效方式等,激发专业人员科研创新活力,引导科技创新与区域发展及重点业态相结合,实现科技创新的落地及转化为赋能区域发展的具体举措。

2、强基层,扩总量,推进公共卫生队伍一体化建设

贯彻落实“疾控机构-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共卫生人才队伍一体化建设的方针。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从事传染病防控、疾病预防控制的医务人员的薪酬水平参考机构内医务人员平均水平确定。

以区疾控中心为核心,扩充区域内承担疾病预防控制职能的队伍总量。一是通过医防融合,加强具备“临床-预防-应急”综合技能的复合型人才建设,建设区级卫生应急处置队伍及“预备役”队伍。二是政府投入及保障鼓励社会机构参加区域公共卫生监测和服务,纳入应急处置队伍的后备力量,达到平战结合的目的。三是通过加强各类规范化、标准化培训,依托院校合作,做好公共卫生医师规范化培训协同基地等建设,作为首批入选国家公共卫生医师规范化培训协同基地,不断实施本区的公共卫生规范化培训,提升全区公共卫生人员的专业能力。

3、布学科,建团队,全面带动队伍能力提升

加强公共卫生学科建设,建设有区域特征的学科群和专业团队。通过加强与高校、市级机构合作,公共卫生与临床学科、社区卫生协同发展的方式,布局传染病防控、病原微生物与生物安全、大数据与人工智能应用、卫生应急管理、消毒与病媒控制、食品与环境卫生、眼病牙病防制等学科建设,设立公共卫生重大疾病防治科研专项,围绕区域发展的重点和痛点,以应用为导向,打造一批在全市具有影响力和竞争力的公共卫生重点学科群。

4、搭平台,促高端,打造公共卫生专家队伍

贯彻落实《上海加快实施人才高峰工程行动方案》,在本区各类型人才培训项目中,优先扶持公共卫生领域,培养一支在上海乃至全国有一定知名度的公共卫生专家队伍。制定高层次人才薪酬的倾斜政策以及高层次人才引进政策。

加大与上海市国际城市定位相匹配的具有国际化视角的公共卫生国际人才培养力度,每年给与一定名额进行海外高水平研究机构或管理机构的进修。

(三)全面加快疾病预防控制信息化建设

1、遵循规范,全面覆盖,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信息基础建设

在电子政务网络体系下,完善区级疾控信息平台和区、社区二级工作网络,覆盖本区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基于政务外网全面联通区域内各级各类公立医疗卫生机构,通过多渠道安全机制接入区域内非公立医疗机构,进一步强化属地化管理。在区域卫生信息平台的统筹下,根据各级业务主管部门要求,有针对性地更新疾控业务信息化所需要的网络设备、服务器资源和安全设备,实现功能完善、兼容整合、有效节能、高效利用,满足区域疾病防控和业务信息化的增长需求。

在疾控信息资源规划指导下,遵循国家、地方已颁布的信息标准规范,结合本区疾控业务信息化建设情况,进一步完善涵盖数据、应用、管理、安全等各方面的本区疾控信息标准体系。

加强疾控信息系统和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等级保护建设,对新建和已有业务信息系统都按照三级等级保护要求进行建设和加固,对符合关键信息基础设施标准的系统,列为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进行管理;根据业务开展实际情况,建设疾控业务数据安全管控系统,实现全方位、全周期数据安全管控。

2、联防联控,协同共享,持续推进疾控“一网统管”平台建设

通过公共卫生联防联控部门间的信息共享与联动,推进疾控数据在各个城市管理及民生领域得以应用,助力城市精准管理。

依托城市运行中心“一网统管”平台,建设疾病防控数据集成可视化分析系统。一是建立多维度感知网络,二是快速分析研判,三是扁平化指挥,四是高效精准处置。基于“一网统管”平台集成多元数据,夯实区域公共卫生联席单位之间的联防联控,推动疾病防控由人力密集型向人机交互型转变,由经验判断型向数据分析型转变,由被动处置型向主动发现型转变。

推进部门间协同与共享。根据工作实际需求与网络安全管理要求,逐步探索与公安、民政、教育、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交通等多部门业务协同和信息共享机制,服务于疾病监测、疾病管理、健康评估等方面。

推进疾控数据服务社会民生。建立大数据资源应用的长效、安全运维机制,分级分类推动专业数据社会服务。开展基于大数据、物联网、移动互联网等技术的健康管理、公共卫生服务,打通服务居民的“最后一公里”,为居民提供优质便捷的健康服务,支持居民健康自我管理。

推进疾控数据服务城市精准管理。充分利用互联网技术和人工智能技术,以人为核心,与城市“神经元”系统和城市“大脑”融合衔接,为城市精准管理提供有力支撑,保障城市公共卫生安全,支撑城市治理法制化、社会化、智能化、标准化。

3、互联互通,良性互动,完善“大健康 大卫生”平台建设

通过疾病预防控制系统内部业务平台、疾控系统与医疗系统业务数据的良性互动、相互促进的局面,全面有效支撑医防融合,完善“大健康 大卫生”平台建设。

一是进一步深化基于区级平台的医院数据推送、疾控业务管理、社区随访干预的业务协同和信息共享。加快推进重点疾病报告监测信息系统基于区、市、国家三级平台的应用。到2030年,疾控业务信息系统全面实现与市、国家信息平台三级数据互联互通。

二是大力推进疾控数据与电子病历、电子健康档案、全员人口信息的共享应用。完善与临床诊疗业务的协同接轨。进一步推进“公共卫生智能插件”在全区医疗卫生机构信息系统中的部署与应用,扩大应用范围和内容。利用物联网技术促进公共卫生应用与社区健康管理相结合,推进互联网与全程健康管理的“健康云”协同应用。到2030年,医院、疾控、社区“融为一体”实现深度协同共享,基于电子病历的疾病报告直接推送覆盖全区医疗机构,全面实现与社区家庭医生系统的业务协同和数据共享。

三是提升疾控业务信息系统智能化程度。建设区级传染病报告、疫苗追溯、实验室管理、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卫生应急管理等疾控业务信息系统,进一步完善重点慢性病及其危险因素筛查、监测与管理等疾控业务信息系统。到2030年,疾控全部业务实现数据采集网络化、分析智能化和报告实时化,并与国家、上海市信息平台数据交互。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部门要树立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的理念,切实加强领导,把强化疾病预防控制、保障公众健康作为政府为民办实事的重要内容,支持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发展建设。统筹部署,明确职责与任务分工,确定工作任务与计划进度,确实抓好组织落实。要进一步完善政府领导、部门合作、社会参与的公共卫生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公共卫生工作联席会议平台作用,确保各部门和各单位各司其职,紧密合作,把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落到实处。

(二)加强政府保障

将区疾控机构达标建设和能力提升工程纳入区“十四五”卫生规划,完善“政府投入、逐步实施”的经费保障机制,持续稳定地加大投入力度,为疾病预防控制工作正常开展提供相应保障。要有前瞻性思维,做好整体部署,避免无效投入。根据公共卫生事业发展需要足额安排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所需基本建设、设备购置等发展建设经费;根据人员编制、经费标准、服务任务完成及考核情况,按照相应预算管理方式对所需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和业务经费予以保障;根据工作量和考核情况,按照相关规定,补偿医疗机构承担疾病预防控制任务以及重大传染病应急处置所需经费,调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公共卫生服务。强化社会多元化投入,探索推进医保资金、商业保险等购买性疾病预防控制服务。

(三)加强监督考核与评估

要深化对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和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考核管理,切实加强监督指导和考核评估。建立完善疾病预防控制服务质量评价体系和激励制度,不断提高社会对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参与度和满意度,推动疾病预防控制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公共卫生联防联控成员单位年度疾病预防控制职能的实施和落实,纳入政府对其年度考核目标。

(四)加强宣传引导

运用多种方式,打造各类健康科普平台,广泛开展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宣传,提升群众对“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理念的认知度和认同感,鼓励社会各界力量投入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新闻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要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全面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的发展理念,营造全社会重视公共卫生、参与疾病防控、提升健康素养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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