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2年长宁区司法行政工作要点和责任分工》的通知
  • 发文机构:上海市长宁区司法局
  • 索引号:RB2300000-2022-003
  •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 主题分类:司法
  • 发文字号:长司〔2022〕1号
  • 发布日期:2022-03-25

        局机关各科(处)室、局系统各单位、各司法所:

        《2022年长宁区司法行政工作要点和责任分工》已经局党委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切实做好2022年长宁区司法行政各项工作。

特此通知。


 

     长宁区司法局                 

2022年3月10日               


2022年长宁区司法行政工作要点和责任分工

 

        2022年长宁司法行政工作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上海市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及区第十一次党代会、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会议、区政法工作会议确定的中心工作,加强虹桥国际开放枢纽建设的法治保障,强化数字转型的法治支撑,全力以赴保安全、促发展、行法治、抓改革、强队伍,奋力推进依法治区和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加快建设具有世界影响力的国际精品城区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和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深入推进法治长宁建设,着力夯实“四力四城”法治软实力

充分发挥区委依法治区办协调、督促、检查、推动作用,聚焦服务保障大局、完善制度机制、规划落地实施等重点,在抓统筹、促落实、求实效上下功夫,不断提高法治长宁建设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

        (一)统筹推进全面依法治区

 

        1、落实《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推进一流水平法治长宁建设行动纲要(2021-2025年)》,完善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常态化制度机制。配合开展中央关于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和本市法治建设“三大规划”推进情况综合督察,以及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情况、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和改进基层法治建设情况等专项调研督察。(责任科室:秘书科)

        2、贯彻落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22年工作要点。出台实施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2022年工作要点,全面推动落实法治上海、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规划,贯彻实施关于进一步健全法治督察工作体制机制的意见,形成全面依法治区工作新格局。(责任科室:秘书科)

        3、推进落实2022年法治为民办实事活动,开展法治建设优秀案例征评和全面依法治区调研课题征集。(责任科室:秘书科)

(二)深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4、落实《长宁区推进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实施方案》,加大涉外法律人才培训力度,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推动数字仲裁机构在长宁落户。深化非诉讼争议解决中心、涉外民商事纠纷调解中心建设。(责任科室:行业管理科、促进法治科)

        5、落实上海市全面推行免罚清单的意见,在各领域普遍推行落实轻微违法免罚清单。执行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清单,推动采用信用报告替代企业合规证明在长宁落地。强化对证明事项实施告知承诺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督促落实。(责任科室:执法监督科)

        6、充分发挥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司法鉴定等职能作用,组建法律服务团,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法律服务,持续推进“三结对”社区法治共建活动。(责任科室:公服科、行业管理科、公证处、法律援助中心、各司法所)

(三)深化基层法治建设

        7、持续推进落实《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基层法治建设的意见》《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司法所建设切实提升基层法治水平的意见》及我区的实施方案,落实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地方标准2.0版,提升司法所作为基层综合法治工作部门的能力和水平。(责任科室:促进法治科、各司法所)

        8、组织开展全国、市级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创建,推动基层社区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深化“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探索建立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基层联系点。(责任科室:普法治理科、促进法治科、各司法所)

        9、依托长宁区“15分钟社区美好生活圈”项目建设,持续推进“法治+X”品牌,奋力打造“一所一品”亮点工程。提速数字化转型服务,助力“15分钟政务服务圈”打造,不断丰富“15分钟社区美好生活圈”服务功能。会同区有关部门支持虹桥街道“上海市政府基层行政立法点”、江苏街道“小区微更新”、天山街道“法治商圈”、北新泾街道“智慧司法所”建设。(责任科室:办公室、公服科、秘书科、执法监督科、促进法治科、各司法所)

        二、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着力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以创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为目标,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化权力监督,持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水平。

        (一)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统筹协调

        10、出台2022年长宁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以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为引领,全面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建立健全定期申报和督察工作机制,加快推进建设更高水平法治政府。(责任科室:执法监督科)

        11、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进一步加强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责任科室:秘书科、虹桥司法所)

        (二)不断强化行政执法协调监督   

        12、充分发挥区依法治区委员会执法协调小组作用,深入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进建设区、街镇全覆盖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积极参与本市2021年度行政执法“十大案例”及指导案例评选工作,选树一批执法优秀指导案例。(责任科室:执法监督科)

        13、推动第二批行政执法事项下沉街镇,提高街镇执法能力水平。(责任科室:执法监督科)

        (三)持续提升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水平

        14、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建立健全案件办理、调解、工作评价指标体系等制度规范,加强行政复议规范化、专业化、信息化建设,基本形成公正权威、统一高效的行政复议工作机制。(责任科室:行政复议局)

        15、落实《长宁区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诉讼出庭应诉和旁听工作的实施意见》,持续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旁听、讲评“三合一”活动进党校,进一步提高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和应诉水平。(责任科室:行政复议局)

        三、深入推进法治社会建设,着力营造厉行法治的良好社会环境

        坚持把法治社会建设作为全面依法治市的基础工作,加快推动普法依法治理深度融合,不断优化公共法律服务供给,全力守牢安全底线,全面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更好彰显人民城市的法治追求。

        (一)深入推进普法与依法治理融合发展

        16、开展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四十周年及第九个国家宪法日和第三十四届上海市宪法宣传周等活动。组织开展“美好生活 民法典相伴”主题月活动。(责任科室:普法治理科、各司法所)

        17、落实区、街镇党政领导干部学法应知应会清单,做优“明德尚法杯”等特色品牌,进一步提升青少年法治素养。聚焦新业态和企业合规建设,开展专项法治宣传教育。(责任科室:普法治理科、各司法所)

        18、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 打造上海法治文化品牌的实施意见》,打造“十分钟法治文化圈”。积极开展第四批市级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品牌阵地和活动的评选命名活动,持续培育和打造一批“富于时代特征、体现长宁特色、弘扬海派文化”的红色法治文化品牌。(责任科室:普法治理科、各司法所)

        (二)着力强化公共法律服务供给

        19、全面完成《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各项任务,夯实我区“三横三纵”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加快构建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与普惠化的全方位服务供给体系。贯彻实施《上海市公共法律服务办法》,推进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水平。(责任科室:公服科、促进法治科、各司法所)

        20、根据“一网通办”总体要求,进一步整合公共法律服务资源,不断融合区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功能,优化办事流程,提升在线办事率和全程网办率。开展公共法律服务能力和满意度第三方测评,完善政务服务“好差评”工作。(责任科室:公服科、促进法治科、公证处)

        (三)推进律师行业改革创新

        21、贯彻落实《上海司法行政“十四五”时期律师行业发展规划》,完成《上海律师人才队伍建设三年行动纲要(2020-2022)》《支持我市律师“走出去”服务我国全方位对外开放大局的实施方案》各项任务,吸引更        多更好的法律人才在长宁创业发展,高质量持续推进我区律师行业发展。(责任科室:行业管理科、公服科)

        22、根据市局统一部署,开展律师行业评级评价工作,推进律师事务所分级分类评价。开展律师行业“规范管理提升年”活动。配合开展第五届东方大律师评选,推进海派律师品牌建设。(责任科室:行业管理科)

        23、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律师服务收费的意见》,推动健全完善法官、检察官与律师正当交往、良性互动机制。持续规范“两公律师”管理。(责任科室:行业管理科、行政执法科)

        (四)优化公证体制机制

        24、贯彻落实《关于深化公证体制机制改革促进公证事业健康发展的意见》,推进诉讼与公证全流程协同,加大金融、知识产权、互联网等新型公证领域服务创新力度。(责任科室:行业管理科、公证处)

        25、完成《关于进一步优化公证利企便民服务的实施方案》各项任务,全面推进公证证明材料清单管理,探索实行公证证明材料告知承诺制,落实缩短办证时限、优化涉企服务等举措。根据市局统一部署,开展“公证为民服务提升年”活动。(责任科室:行业管理科、公证处)

(五)规范司法鉴定行业发展

        26、全面落实《上海市司鉴行业发展规划(2020-2022年)》,根据市局统一部署,推进鉴定机构、鉴定人全面评查,配合开展鉴定机构专业能力等级评定、鉴定人执业能力测试;加强信用监管,推进鉴定机构、鉴定人信用体系建设,持续提升司法鉴定质量和公信力。(责任科室:行业管理科)

        27、贯彻实施新修订的《上海市司法鉴定收费管理办法》,加强收费专项管理。加强司法鉴定与法律援助衔接,试点法律援助受援人司法鉴定费用减免“免申即享”。(责任科室:行业管理科、行政执法科、法律援助中心)

        (六)规范加强法律援助工作

        28、深入学习贯彻法律援助法,推动刑事辩护全覆盖向审查起诉和侦查阶段延伸。落实市局新修订的《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同行评估标准》,加强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管理。(责任科室:法律援助中心)

        29、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维护特殊人群合法权益。加强对外来务工人员、残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的合法权益保护。继续推进监狱法律援助工作。深入融合区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一体化建设。(责任科室:法律援助中心)

        四、深入推进平安长宁建设,着力创造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

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把全力护航党的二十大作为中心任务和头等大事,切实提升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能力,全力以赴完成重大安保任务,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提高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水平。

        (一)坚决守牢安全稳定底线

        30、按照区委区政府和市局部署,扎实开展“促发展、保安全”大走访、大排查工作。全面做好党的二十大、全国“两会”、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第五届进博会等重大节点安保维稳工作。(责任科室:办公室、各单位)

        31、全力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安全生产、信访、投诉、扫黑除恶深斗争、重点人群服务管理等重点任务。(责任科室:办公室、各单位)

        (二)大力推进多元化解矛盾纠纷

        32、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在“1+2+3+X”的区域大调解体系下,健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司法调解联动机制。强化区非诉讼争议解决中心实体平台和线上“智慧调解”平台功能,打造线上线下多元解纷工作体系。(责任科室:促进法治科、各司法所)

        33、贯彻落实加强新时代调解工作意见,推进加强商事调解、行政调解,加强上海调解品牌建设,积极参加年度“上海调解”十大案例评选。落实“解纷一件事”实事项目。(责任科室:促进法治科、各司法所)

        34、深入开展调解促稳定、喜迎二十大专项行动,聚焦农民工、军人军属、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和新模式新业态从业人员维权诉求,有效推动矛盾纠纷源头预防、排查预警、调解化解(责任科室:促进法治科、各司法所)

        35、不断壮大调解队伍的专业化力量,加强区人民调解协会分支机构的建设,积极探索设立新型社会调解组织,积极引入专业调解力量,探索互联网电商纠纷、知识产权保护等领域调解工作。(责任科室:促进法治科)

(三)全面加强社区矫正工作

        36、深入贯彻落实社区矫正法,充分发挥社区矫正委员会统筹领导、议事协调作用,健全完善区社区矫正委员会工作机制,健全完善各职能部门执法衔接、业务协同、信息共享机制。进一步做实智慧矫正中心功能,做实教育矫正品牌项目,迎接司法部的检查验收。(责任科室:矫正科)

        37、结合贯彻落实《上海市社区矫正对象考核管理办法》,深化社区矫正执法责任制建设,提升规范执法质效。严格贯彻落实《关于严格执行“三个规定”切实加强防止社区矫正刑事执行活动登记工作的通知》,严防社区矫正对象脱管失控。(责任科室:矫正科、各司法所)

        (四)努力做好安置帮教工作

        38、持续深化安置帮教工作“四项机制”建设,深化安置帮教工作公安司法三级联动协作,深化“爱的黄丝带”品牌建设,深化社工基础服务规范,全面落实人户分离刑释解矫人员“双列管”和“四类人员”帮教管控措施,健全完善“按需施教”工作模式,探索建立“精准帮扶”工作机制,积极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有效防范个人极端事件。(责任科室:矫正科、各司法所)

五、深入推进司法行政自身建设,着力提升工作保障能级

以迎接党的二十大和市第十二次党代会为主线,坚持政治统领、党建引领,全方位强化政治、组织、队伍、人才、科技、基础等建设,为全面依法治区和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一)全面加强政治统领党建引领

        39、制定实施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的方案举措。进一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坚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常态化制度化推进。(责任科室:政治处)

        40、持续深化律师、公证、司法鉴定、调解等行业党建,着力推进完善法律服务行业党建工作体制机制。紧紧围绕巡察回头看和审计整改,推进长效机制建设。(责任科室:政治处、办公室)

        (二)全面加强过硬队伍建设

        41、坚持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着力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加大干部培养力度,推进干部队伍梯队化、科学化、专业化。重点加强青年干部培养,稳步推进公务员职务职级并行制度。进一步增强全面从严治党“四责协同”机制的有效性,聚焦服务中心大局,铸造干净忠诚担当干部队伍。(责任科室:政治处)

        42、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市委人才工作会议精神,推进落实《关于深化公共法律服务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深化律师职称制度改革,配合市局组织开展司法鉴定人职称评审工作,配合市局组织开展首批上海公证人才选拔评选,加强司法行政人才队伍建设。(责任科室:政治处、行业管理科)

(三)全面加强综合保障能力

        43、全面推进实施《上海司法行政“十四五”时期发展规划纲要》,根据市局的统一规划和部署,加强信息化工作,建设上下贯通、指挥联动、集约高效的一体化指挥信息平台。(责任科室:办公室、相关科室)

        44、根据新时代司法行政工作的要求,提高法治长宁、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的调研能力,总结宣传司法行政工作参与基层治理、加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和改革创新中的的人和事,讲好长宁司法行政故事。(责任科室:办公室、各科室)

        45、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加强局系统制度建设,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抓住重点、突破难点、创新亮点,全面提升长宁司法行政工作的能级。(责任科室:办公室、各科室)

 

        注:排名第一的为牵头科室。

 

        附件:长宁区司法局2022年度重点(牵头)工作项目汇总表



长宁区司法局2022年度重点(牵头)工作项目汇总表

序号

项目名称

推进

情况

责任

科室

依  据

1

推进法治城区建设

推进健全完善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常态化制度机制。不断健全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区的体制机制,推动法治建设的责任落实。

 

秘书科

区委常委会2022年工作要点

 

区第十一次党代会重点推进和督查任务分解

 

长宁区政府2022年重点工作目标任务书

2

深入开展上海市法治建设示范创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创建等活动。对标建设“十分钟法治文化圈”的目标,开展家门口的法治文化打造。

 

秘书科

3

加强依法行政、行政执行体制等改革,提升基层法治建设水平。

 

执法监督科

4

完美覆盖全区、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公服科

促进法治科

5

提升依法治区效能

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建立健全案件办理、调解、工作评价指标体系等制度规范,加强行政复议规范化、专业化、信息化建设,基本形成公正权威、统一高效的行政复议工作机制。

 

行政复议局

6

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执法监督科

7

推动免罚清单落地实施。

 

执法监督科

8

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以创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为目标,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推进政府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更好地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

 

执法监督科

9

抓好“八五”普法规划落地实施,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组织开展宪法宣传周、民法典宣传月等活动。

 

普法治理科

10

开放包容的涉外营商环境

加大涉外法律人才培养力度:推动长宁律工委、区法律服务业协会与知名法学院校、培训机构合作,开展涉外法律业务培训,提升区优秀律师的执业能力与水平。

 

行业管理科

长宁区首批营商环境创新试点改革事项清单

 

长宁区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11

营造国际仲裁服务环境:推动数字仲裁机构在长宁落地,通过举办论坛等方式提升国际仲裁的影响力。

 

行业管理科

12

公平审慎的监管环境

建立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清单:对接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清单建设,争取相关举措在长宁先行先试。

 

执法监督科

13

建设全市统一综合执法系统:推动覆盖三级的统一综合执法系统在长宁落地,在司法、城管等领域先行先试。

 

执法监督科

14

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推动信用报告替代企业合规证明:对接推动采用信用报告替代合规证明,争取在长宁先行先试。

 

执法监督科

15

优化律师事务所核名管理:推进落实司法行政系统与律师管理系统数据对接共享,进一步压缩律所核名时间。

 

公服科

16

科学规范的法治环境

深化非诉讼争议解决中心建设:深化非诉讼争议解决中心建设,加强中心功能,深化矛盾纠纷“一站式”解决平台建设,对接市级指标和考核。加强对非诉讼争议解决机构入驻中心的引导与支持,不断提高入驻率,推动实质性发挥作用。推动航空争议调解中心实质化运行。

 

促进法治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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