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5年长宁区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评估及营养工作计划》的通知
  • 发文机构:上海市长宁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索引号:SY053017327580202500074
  •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 主题分类:卫生
  • 发文字号:长卫健发〔2025〕29号
  • 发布日期:2025-03-26

区内各相关医疗卫生健康单位:

为做好2025年本区食品安全标准、风险监测与评估、食品营养工作,根据市卫健委《关于印发2025年上海市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评估及营养工作要点》要求,结合辖区工作实际,区卫健委制定了《2025年长宁区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评估及营养工作计划》,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长宁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3月19日

2025年长宁区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评估

及营养工作计划

2025年我区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评估及营养工作,将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在市卫健委的指导下,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立足“防风险、保健康、促发展”,全面提升食品安全和营养健康工作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

一、强化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与宣贯

持续优化食品企业标准备案工作,做好新版《上海市食品企业标准备案办法》施行后的指导解答。做好辖区内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工作,贯彻落实《上海市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工作方案》,开展“标准服务强基层、进企业”专项活动,贴近一线监管人员和食品企业开展常态化标准宣贯。落实国家“数字标签推广年”任务要求,进一步推广预包装食品数字标签和食药物质声称试点,加强宣传引导,积极动员区内食品企业参与试点。

二、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与质量管理

(一)继续做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根据本市监测要求,加强部门协同,制定并实施《2025年长宁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统筹推进本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针对本区风险隐患,积极开展专项监测。加强监测数据的汇总和分析研判,及时报告隐患问题。进一步加强校园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会同教育和市场监管部门开展学生用餐专项监测。

(二)进一步推进食源性疾病监测。规范食源性疾病病例监测HIS系统直报工作,结合疾控监督员工作,完善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机制,落实报告负责人制度,开展医疗机构培训和质控,提升风险监测预警能力。哨点医院做好食源性疾病主动监测,加强病原微生物检测能力建设和质量控制。

(三)规范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协同区市场局,进一步规范本区食品安全事故流行病学调查和卫生处理工作,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应急演练。加强医防协同,区疾控中心(区卫监所)和医疗机构共同做好食品安全事故流行病学调查和病例救治,及时规范报送事故信息。配合做好第八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等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四)健全风险研判、评估机制。充分发挥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在食品安全监管中的技术支撑和基础性作用,协同区市场局、教育局、商务委等部门,强化风险监测结果的分析研判和通报会商,建立常态化互联互通机制,及时通报、排查、处置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形成年度辖区食品安全风险研判报告,报送区政府和市卫健委。

(五)强化监测质量管理。夯实风险监测质量控制机制,区疾控中心(区卫监所)要完善检验检测质量管理制度,确保完成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任务,将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纳入质量管理体系,定期开展质量监督、评审考核和能力验证,确保风险监测数据真实、可靠。

三、推进人群营养健康工作效能

(一)加强营养健康环境建设。进一步落实《上海市国民营养计划(2019-2030年)实施方案》及《健康上海行动(2019-2030年)》合理膳食行动工作要求,会同相关部门、各街镇,组织各类健康食堂(餐厅)、营养支持型社区(营养健康社区)、营养与健康学校等建设,探索食养工作站建设模式。结合体重管理年,加强肥胖、糖尿病等国家系列食养指南的推广应用。

(二)落实营养健康重点任务。贯彻落实《上海市爱国卫生与健康促进条例》,加强含糖饮料、酒精饮料等健康提示标识试点工作。全面推进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老年肌少症社区筛查能力建设。

四、不断提升学科人才队伍能力

(一)强化专业及人才队伍能力建设。提升营养健康干预能力,开展食品安全与营养人才综合能力培训、营养指导员专项培训。积极组织参与第三届上海市营养指导技能大赛,持续强化食品营养专业队伍综合能力。

(二)加强科普宣传能力建设。聚焦食源性疾病预防和饮食营养健康,广泛传播食品安全知识和营养健康理念。开展“全民营养周”、“食品安全宣传周”等活动。利用营养重点场所、社区营养门诊、健康驿站等场所探索建立营养(食养)工作站,结合家庭医生、营养指导员等专业人员提供服务,开展营养健康饮食指导,提高居民参与度,推动形成关注食品安全和健康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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