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本区夏秋季重点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通知
  • 发文机构:上海市长宁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索引号:SY053017327580202400094
  •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 主题分类:卫生
  • 发文字号:长卫健发〔2024〕53号
  • 发布日期:2024-05-07

区内各卫生健康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本区夏秋季重点传染病防控,巩固疫情防控工作成效,保障居民身体健康,维护辖区公共卫生安全,根据市疾控局《关于做好本市夏秋季重点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通知》(沪疾控局传防〔2024〕3号)精神,现提出如下工作要求,请各单位抓好相关工作的落实。

一、强化落实传染病防控工作责任

各卫生健康单位要清醒认识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坚持底线思维,强化疫情防控的组织领导和日常管理。要认真落实“属地化管理”“分级负责、逐级落实、联防联控”工作原则,层层压实“属地、部门、单位、个人”四方责任。做好节假日期间传染病防控,强化充实应急值守力量。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区卫生健康监督所)要聚焦疫情防控的重点、难点和薄弱点,加强监督检查和培训指导,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确保今年夏秋季本区重点传染病疫情整体平稳、可控。

二、持续开展疫情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

各有关医疗卫生机构要按照《上海市传染病监测方案(2016年版)》《上海市急性呼吸道传染病等多病原监测工作方案》等要求,规范开展相关传染病监测工作。落实国家和本市工作部署,加快推进传染病监测预警相关业务系统在发热门诊、腹泻门诊、哨点医院的部署应用,有序推进国家传染病智能监测预警前置软件在二级以上公立医院的集成部署。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聚焦夏秋季重点传染病以及新发、少发传染病或不明原因聚集性疾病等疫情风险,加强监测数据综合分析利用,做好日常和专题风险评估。继续实施新冠“乙类乙管”,围绕“6个维度、11个方面”开展监测报告,做好聚集性疫情、新冠病毒新变异株等调查处置,持续推进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结合基层传染病应急队伍标准化建设,进一步提升区级传染病应急队伍、社区级传染病应急队伍和医院传染病应急处置队伍疫情现场调查处置能力。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一旦发现传染病疫情及其苗子事件,立即按照“边调查、边控制、边报告”的要求及时、规范开展处置和信息报告工作。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接到新发、少见传染病或不明原因聚集性疾病等相关报告时,应第一时间报告区卫生健康委和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并立即开展调查处置。

三、严格履行病例排查诊治等防控职责

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要充分发挥“传染病防控”第一道防线作用,增强医务人员等对新冠病毒感染、流感、百日咳、猩红热、霍乱、细菌性痢疾、手足口病(包括疱疹性咽颊炎)、登革热、疟疾、急性出血性结膜炎等重点传染病,以及聚集性呕吐/腹泻、发热等聚集性疫情的警惕性和敏感性。5月1日前,上海市同仁医院、长宁区天山中医医院和北新泾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恢复肠道门诊开设,其中承担肠道传染病监测和腹泻病综合监测任务的上海市同仁医院和北新泾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确保肠道门诊全年开设。急性出血性结膜炎流行季期间,相关医疗机构(上海市同仁医院、上海市光华中西医结合医院、上海市长宁区天山中医医院、长宁区妇幼保健院、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第九〇五医院、武警上海总队医院、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特色医学中心、上海电力医院、民航上海医院以及10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要开设“红眼病”门诊或设置专用诊室。各有关医疗机构要加强预检分诊和发热门诊等规范管理,预检分诊时严格落实就诊者可疑传染病流行病学史主动询问,及时将符合条件者转至发热门诊或其他传染病专科门诊就诊。认真落实“首诊负责”工作要求,严格按照传染病的临床诊断标准和防控工作预案等,做好传染病的鉴别、诊断等。对无法排除新发、少见传染病的,要按流程做好排查诊断,并及时报告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规范设置公共卫生或预防保健科室,配齐专(兼)职工作人员等。在疾控专员督导指导下,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认真落实传染病防控责任,严格规范落实医院感染防控措施,做好医务人员个人防护以及医疗废物、污水等的处置工作。

四、共同推进重点单位防控工作

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区卫生健康监督所)要加强对中小学校、托幼机构、养老机构、护理机构等重点单位传染病防控技术支撑,督促相关单位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规范落实晨间健康检查、全日健康巡查、发热零报告、预防性消毒、健康教育等防控措施和要求,组织开展传染病防控的业务培训和应急演练。推进“健康副校(园)长”制度试点,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学校传染病防控和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沪卫计疾〔2018〕37号)和《上海市流感样病例暴发疫情处置方案(2023年版)》、《上海市诺如病毒感染性腹泻防控方案(2023年版)》等要求,共同做好各类学校和托幼机构聚集性呕吐/腹泻、发热等疫情报告和处置,指导学校及时规范采取居家隔离、班级观察、清洁消毒,以及必要时的关班停园等处置措施。

五、与爱国卫生工作紧密结合

将夏秋季传染病防控与爱国卫生工作紧密结合。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做好重点场所虫媒监测工作,做好登革热、疟疾等夏秋季重点传染病蚊虫的监测和控制,降低疫情传播扩散的风险。要结合重大活动保障,加强相关场所及其周边病媒生物监测和控制。

六、不断加强防疫宣传引导力度

各卫生健康单位要继续践行传染病防控“健康教育先行”理念,充分发挥专业机构、专业人员以及科普资源库等作用,利用多种途径广泛宣传夏秋季重点传染病的防控知识,广泛深入宣传和普及“勤洗手、正确洗手”“及时接种疫苗”等健康生活习惯、健康理念以及传染病防控核心信息等。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加强舆情监测,及时、准确、客观地发布传染病防控工作信息,及时消除涉及传染疫情不实传言,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维护社会稳定。

特此通知。

上海市长宁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4月30日

我要留言

留言选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