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爱国卫生运动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巩固提升国家卫生区创建成果,推进健康长宁建设与爱国卫生运动有机融合,根据《关于开展上海市卫生健康街镇建设的通知》、《长宁区关于开展上海市卫生健康街镇建设的通知》要求,持续建设环境整洁、生态宜居、人群健康的全民卫生健康街镇,努力实现建设与人的健康协调发展,促进健康教育普及和健康行为养成。根据市、区工作部署,结合街道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卫生健康街镇建设是在卫生街镇创建基础上,通过抓取国家卫生城镇标准的核心指标,把全生命周期健康管理理念贯穿城镇规划、建设、管理的全过程和各环节。在国家卫生区镇复审工作中,将卫生健康街镇建设内容一并纳入实施。要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坚持爱国卫生运动的总体思路和主要路径,从解决健康基本问题、满足人民健康需求为出发点,全面开展市级卫生健康城镇建设。广泛开展爱国卫生合格单位建设,扎实爱国卫生运动的社会基础;引导辖区单位参与健康场所建设,动员辖区建成健康村居,广泛开展健康家庭建设,促进全社会健康环境改善、健康服务优化、健康教育普及和健康行为养成。
二、职责分工
根据《长宁区关于开展上海市卫生健康街镇建设的通知》相关工作要求,结合街道实际,建立天山路街道卫生健康街镇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天山路街道办事处主任 刘嘉峰
副组长:天山路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黄 伟
组员:街道管理办、服务办、营商办、综合行政执法队、城运中心、天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天山市场所等部门及各居民区相关负责人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街道社区管理办,办公室主任由社区管理办主任担任,负责做好牵头、日常组织、协调调度及上报资料等工作。
各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对卫生健康街镇建设工作开展监督指导,以满足市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为出发点,突出问题和结果导向,着力改善人居环境,有效防控传染病和慢性病,巩固提升国家卫生区创建成果,推进健康城市建设。
三、具体工作任务
(一)普遍提高城区人居环境水平
街巷路面干净整洁,无小包垃圾、建筑垃圾乱丢、乱堆放情况。湖泊水面清洁、岸坡整洁,无垃圾杂物。公园、绿地、广场等室外公共休闲场所卫生管理规范。区域内无乱搭乱建、乱堆乱摆、乱停乱放、乱贴乱画、乱扔乱倒等现象,无卫生死角,道路照明设施整洁、完好,运行正常。(责任部门:管理办、综合行政执法队、城运中心、各居民区)
主次干道、车站、医疗机构、集贸市场、商场等公共场所的各类垃圾收集容器配置齐全,分类标志统一,开展垃圾科学分类收集并及时清运。保持各居委和单位内部及周边日常卫生管理规范,清扫保洁到位,环卫设施完善,垃圾清运及时,卫生状况良好。建筑工地保持卫生整洁,规范围挡,无扬尘、噪声污染。(责任部门:管理办、营商办、综合行政执法队、城运中心、各居民区)
广泛组织各类社会单位开展爱国卫生合格单位建设。按照内外环境整洁有序、门责制度自觉履行、行业管理基本规范、病媒防制措施落实、室内环境全面禁烟的基本要求,组织开展检查评比挂牌活动,做到合格一批、挂牌一批。(责任部门:管理办、营商办)
农产品市场符合卫生防疫和食品安全要求,配备卫生管理、食品安全和保洁人员,落实定期休市和清洗消毒制度;科学设置经营区域,生熟分开、干湿分离,保持环卫设施齐全、干净整洁,保障周边市容环境卫生、交通秩序和群众正常生活秩序。区域内无非法饲养、交易、贩卖、宰杀和制售野生动物现象。(责任部门:管理办、综合行政执法队、城运中心、市场所)
加强小浴室、小美容美发店、小歌舞厅、小旅店等公共场所管理。其经营资格、卫生许可、服务人员健康合格证明等证照齐全、有效;实行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向社会公示;保持室内外环境整洁,卫生管理、硬件设施符合国家标准要求。(责任部门:综合行政执法队、平安办、市场所、各居民区)
加强小餐饮店、小食品店、小作坊管理。食品摊贩实行统一管理,在规定区域、时段内限定品种经营。无制售“三无”食品、假冒食品、劣质食品、过期食品等现象。推行明厨亮灶和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取得有效的健康合格证明。落实清洗消毒制度,防蝇防鼠等设施健全。(责任部门:管理办、市场所、各居民区)
结合辖区实际情况,科学制定年度病媒生物防制工作计划,借助城市运行“一网统管”平台主动落实社区重点公共环境病媒生物日常防制工作。根据全市统一部署,以民生环境为重点,有针对性的开展季节性病媒生物集中控制行动。(责任部门:管理办、城运中心)
强化专业防制队伍建设,满足日常防制和处置工作需要。注重应急处置体系建设,建立应急处置闭环管理工作机制,储备必要的应急药械,确保能及时响应各类应急处置事件。(责任部门:管理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二)牢固夯实天山健康建设基础
强化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面向辖区人群提供预防、保健、健康教育和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和戒烟指导。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将健康科普工作纳入医务人员日常业务考核、评先评优、职称晋升内容。定期为适龄人群提供预防接种服务,强化并延伸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推进智慧健康驿站、健康教育咨询点建设。(责任部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加强传染病应急处置能力,推行网格化管理,建立应急协调机制和联防联控工作机制,提升突发事件应对能力。强化心理健康促进和心理疏导、危机干预。加强教育等重点行业人群急救知识与技能培训,引导全社会逐步提高全民急救能力。(责任部门:管理办、服务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各居民区)
加强重点人群健康服务。营造老年宜居环境,加大涉老设施改造力度,加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建设,为老年人提供多层次、多样化养老服务。加强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健全“预防-治疗-康复-护理-长期照护-安宁疗护”服务链,为符合条件的居家失能老年人提供家庭病床、巡诊等上门医疗护理服务。老年人健康管理率72%以上。为特殊儿童群体提供照护服务和医育结合服务,推进母婴设施建设,推动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建设,深化适龄妇女“两癌”筛查,重点做好困难退休妇女“两病”筛查工作。(责任部门:服务办、妇联、各居民区)
广泛开展健康场所建设。建设内容包括:基础卫生环境达标,及含健康村居、健康学校、健康促进医院、健康企业、健康机关、健康家庭等各种健康场所类型建设,形成一定的建设比例,并建成一批市级或区级健康场所示范点。(责任部门:管理办、服务办、营商办、各居民区)
(三)积极促进健康生活方式养成
普及健康知识。健全健康教育网络,打造线上线下宣传阵地,开展多元化健康知识和技能普及,通过街道、居民区、街道卫生中心微信公众号定期发布健康教育信息,并与“沪小康-上海市健康科普资源库”微信公众号加强联动。每个社区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健康讲座。(责任部门:管理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各居民区)
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围绕《上海市民健康公约》,强化“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理念,广泛动员居民参与健康自我管理小组,推进职业人群开展健康自我管理,积极参与职业健康达人活动。推行减油、减盐、减糖行动,引导居民主动学习掌握健康技能,养成健康生活方式,消除卫生健康陋习。鼓励节约能源,低碳出行,减少塑料制品使用。推广分餐制和公筷公勺使用,倡导“光盘行动”,餐饮服务单位公筷公勺提供率100%。(责任部门:管理办、市场所、各居民区)
推动全民健身。配合区相关部门完成健康广场、健康主题公园建设。加强健身场地设施,建设健康步道建设,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根据上级部门要求,引导机关、企事业单位等落实工作场所工间操制度。(责任部门:管理办、服务办)
开展控烟工作。深入开展控烟宣传活动,辖区内禁止在大众传播媒介或者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户外发布烟草广告。实现室内公共场所、工作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全面禁烟。全面推进无烟党政机关、无烟医疗卫生机构、无烟学校、无烟家庭等无烟环境建设。(责任部门:管理办、服务办、营商办、各居民区)
传承发扬中医药文化。推广应用传统医药类非物质文化遗产,普及中医药养生保健知识和方法,引导群众正确使用中医药维护自身健康。(责任部门:管理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024年6月18日
天山路街道办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