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长宁区天山路街道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的通知
  • 发文机构: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政府天山路街道办事处
  • 索引号:SY0024393670202200043
  •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 主题分类:政务公开
  • 发文字号:天办发〔2022〕5号
  • 发布日期:2022-12-10

机关各科室、中心、居委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上海市消防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根据《长宁区街道(街道)消防安全委员会工作规则(试行)》有关指示精神,经长宁区天山路街道人民政府研究决定,长宁区天山路街道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调整如下:

主 任:

刘嘉峰   天山路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副主任:

王晓斌   天山路街道党工委副书记

成 员:

黑  凯   天山路派出所副所长

金利华   街道党政办公室主任

王  晔   街道社区平安办公室主任

贺  涛   街道社区管理办公室主任

范卓毅   街道营商环境办公室主任

庄  霞   街道社区党建办主任

周佳宜   街道社区自治办主任

代红侠   街道社区服务办主任

徐晨新   街道信访办公室主任

吴光宇   街道城市运行管理中心主任

鲁  俊   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

金耘勤   街道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消防委工作职责

(一)贯彻落实消防安全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二)落实定期向上级政府报告重大事项,协调解决难点问题。

(三)协调组织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综合执法、考核督办和常态化消防安全检查巡查等工作,督促消除火灾隐患。

(四)每季度召开联席会议,听取消防工作情况汇报,定期研判辖区消防安全形势。

(五)督查辖区消防安全工作落实情况,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协助开展消防安全事故责任调查。

(六)建立健全辖区各类场所台账、专项整治资料、日常检查巡查记录、消防安全承诺书、微型消防站基本情况台账、消防宣传培训和灭火疏散演练记录。

(七)定期组织消防宣传“五进”活动。在火灾多发季节、节假日和重大活动期间,开展针对性的消防宣传教育,普及防火灭火和逃生自救常识。

(八)完成上级消防安全委员会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

长宁区天山路街道消防安全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平安办,主任由王晔同志担任,江黎宾同志任副主任。

长宁区天山路街道成立消防安全管理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平安办,主任由王晓斌同志担任,王晔同志任副主任,江黎宾、顾青、岳闰聪、丁乐玮、等4名同志任专职消防工作人员,庄洁、杨芳、吴臻俊等3名同志任专职辅助工作人员。

消防安全委员会及其办公室、消防安全管理办公室组成人员职务如有变动,由其接任人员自然替补。

中共上海市长宁区天山路街道街道办事处

2022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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