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程家桥街道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
  • 发文机构: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政府程家桥街道办事处
  • 发布日期:2019-06-13

 

 

 

长程201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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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程家桥街道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根据市、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精神及文件要求,围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2019年专项斗争工作重点,结合我街道实际,进一步完善制定2019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如下。

一、  指导思想

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领导、发挥政治优势,坚持人民主体地位、紧紧依靠群众,按照党中央、市委、区委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坚持把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相结合,把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和反腐败、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把扫黑除恶和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因地制宜,综合施策,明确“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的原则,对黑恶势力犯罪予以“稳、准、狠”地打击,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形成长效机制,切实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确保社会稳定,推进“平安程桥”建设,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

二、  工作目标

巩固深化2018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效,通过持续努力,使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得到有效遏制,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明显增强;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防范打击长效制度机制更加健全;基层组织建设进一步加强,黑恶势力“保护伞”得以铲除。进一步优化安全环境、净化政治生态、夯实执政根基,确保社会大局持续安全稳定、人民群众安居乐业。

三、  组织领导

调整充实程家桥街道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及其下设工作小组。领导小组由街道党工委书记徐海生任组长,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游雁任第一副组长,街道党工委副书记黄宜勤任常务副组长,程桥派出所所长戴顺祺任副组长。

领导小组在街道社区平安办下设工作小组,由平安办主任任组长,派出所分管副所长、司法所所长、城管中队队长、市场监督所所长任副组长。党政办、党建办、干部人事办、平安办、管理办、服务办、自治办、发展办、网格化中心、综合管理中心等相关职能单位及8个居委为成员单位。

四、  工作措施

(一)深化宣传发动。加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信息交流,及时传达相关文件及工作精神,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活动,通过横幅、海报、电子屏、微信等多种形式,全方位、无盲点深入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成员单位要组织好内部学习及社会面宣传,大力宣传党中央扫除黑恶的决心、举措和成效,及时宣传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大要案件和典型案例,宣传专项斗争中的先进事迹,鼓舞斗志,壮大声势,营造氛围。通过采取不同形式的宣传,广泛发动群众,向他们进行扫黑除恶的相关宣传,鼓励他们发现线索及时上报,迅速动员群众参与专项斗争,强化扫黑除恶氛围。健全舆论引导和舆情会商处置机制,严防发生负面舆情。

(二)全面排摸线索。组织力量深入黑恶犯罪活动活跃的行业、地区、领域,加大排摸力度,对“黑物业”、“黑中介”、“套路贷”、“软暴力”、网络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等各类黑恶势力发起打击。公布举报方式及奖励办法,鼓励群众大胆检举揭发涉黑涉恶犯罪和“保护伞”线索。成员单位围绕十二类重点打击的黑恶势力开展专项排摸,深挖细排涉黑涉恶犯罪线索,及时通报。纪检、信访部门对工作中发现的涉黑涉恶线索及时提供给公安机关调查处理。对各类涉黑涉恶案件要深挖利益链线索,彻底铲除“关系网”、“保护伞”。

(三)依法严格办案。加强对两高两部新出台的指导性文件的学习研究,统一思想,加强协调配合,确保专项斗争始终在法制轨道上推进。街道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小组各成员单位主动帮助侦察机关收集、固定、完善证据,确保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打击质量和效率相统一。对于涉及“保护伞”的各类线索、事件、案件,要加大查处力度,有困难的及时向上级部门申请指导援助。对于上级交办的案件及时挂牌督办,确保每个案件依法执行。

(四)实施综合治理。加大重点地区、行业、领域监管力度,深入排查社会治安重点地区,发挥好城市综合管理中心和城市网格化管理中心等专项斗争工作小组成员单位的作用,实施跟踪督导和限期整改。强化日常监管,对涉黑涉恶人员开办或参与的企业,依法严格资格审查、加强市场监管。加强对刑满释放人员,有黑恶犯罪前科等高危人员的动态管控。做好外来务工人员、无业、失业人员、失学(辍学)青少年的服务管理,加强对校园及周边环境的综合治理,严防黑恶势力向校园渗透。

(五)突出打击重点。重点打击十二类黑恶势力,具体是:1、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2、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3、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4、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5、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6、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新建小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垄断敲墙装修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7、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8、“套路贷”、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9、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10、组织或雇佣网络“水军”在网上威胁、恐吓、侮辱、诽谤、滋扰的黑恶势力;11、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12、黑恶势力“保护伞”。

五、  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街道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统筹组织指挥专项斗争深入推进,开展重大案件会商、督办,及时协调解决推进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各居委、职能单位、相关科室负责人要认识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重大意义,为政法部门依法办案和有关部门依法履职、深挖彻查“保护伞”排除阻力、提供有力保障。

(二)加强配合协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有效整合各成员单位,共同推进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各单位切实落实日常排摸、巡查工作,掌握辖区情况,发现情况及时报送。

(三)加强组织建设。要把扫黑除恶与基层“拍蝇”相结合,与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积极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和业务技能培训,严明工作纪律,提高防腐拒变和执法办案的能力,进一步加强基层执政能力,夯实执政基础。。

(四)加强日常工作。根据市、区扫黑办相关工作要求,要明确专人,确保专项斗争各项数据的收集、汇总和材料的制作、汇报及涉黑涉恶线索、案件的核查有序进行,及时完成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上报工作及其他各项工作任务。

 

 

 

 

程家桥街道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

               中共上海市长宁区程家桥街道工作委员会

                        2019年5月31日

 

程家桥街道办事处党政办公室            201953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