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宁区教育局关于印发《2023年长宁区教育局工作要点》的通知
  • 发文机构:上海市长宁区教育局
  • 索引号:SY0024383050202300015
  •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 主题分类:教育
  • 发文字号:长教〔2023〕08号
  • 发布日期:2023-03-03

教育系统各单位:

现将《2023年长宁区教育局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2023年长宁区教育局工作要点

 

长宁区教育局

2023年3月1日

附件

2023年长宁区教育局工作要点

2023年是全面实施区教育改革和发展“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之年。长宁教育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落实市教委各项工作部署,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以打造与具有世界影响力的国际精品城区相匹配的质量一流的活力教育为主线,以全面实施教育综合改革示范项目为抓手,抢抓教育数字化转型重大机遇,持续扩大优质教育资源供给,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一、坚持立德树人,培养全面发展的时代新人

1. 加强德育工作。持续开展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为主题的学生活动,激发广大学生爱党爱国的热情。整合推进“三全育人”高标准实践项目,深化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建设,强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生读本》教学与思政课深度融合。深化全员导师制,做实心理健康教育,构建学生身心健康守护网。办好家长学校,加强家庭教育指导能力。打造“三公里社区校外教育活动圈”,形成合力育人大环境。以教师育德素养年各类活动为抓手,全面提升教师育德能力。

2. 加强科技教育。推进长宁青少年科创中心建设项目,建成全国首个学生“微芯”科创教育实验室,打造长宁科创教育新亮点。以区第十八届学生科技节为抓手,强化科普活动育人功能。做好学生创新项目培育与区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明日科技之星”评选活动管理,持续提升学生创新实践能力。

3. 加强体育工作。推进体育课程改革,探索“智慧体育”应用场景建设,完善体质监测“一条线”闭环体系,为学生提供运动建议,提升校内外锻炼实效。深化体教融合发展,强化赛事激励作用与评价功能。推进学校体育“一条龙”培养体系进阶发展,开创学校“一校一品”体育特色发展新局面。

4. 加强美育工作。坚持面向人人,开展具有长宁特点、学校特色的艺术活动,抓好区学生艺术节及区学生艺术团建设和考核工作。加强文教融合资源供给,拓宽长宁学子艺术视野。推动学校艺术“一条龙”培养体系建设,促进学校艺术特色更加凸显,让学生享有更优质的美育发展环境。

5. 加强劳动教育。构建有梯度的幼小初高一体化劳动教育,落实按学段递进的劳动教育课程;融合社会资源,探索建立长宁劳动教育联盟体,加强与区域内外单位合作,为学校提供更多更好的劳动教育资源。

6. 加强卫生工作。按《关于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的总体方案》和《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工作方案》相关工作要求,科学高效统筹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和教育教学工作,全力确保师生健康安全,持续保障学校正常秩序。落实学生视力普查和屈光建档工作,开展近视防控学校督导。加强与市眼防、区疾控协作,探索儿童青少年视力防控试点项目。继续开展“中医治未病——中医耳穴敷贴近视干预”项目。配合区卫监所做好学校传染病防控监督、饮用水卫生监督、学校卫生综合评价、“双随机”和“白玉兰”监督抽查等。

二、深化综合改革,提升“活力教育”内涵品质

7. 结合特色,实施5个必选项目。聚焦立德树人,推进“三全育人”高标准实践项目;凸显“智慧体育”,推进学校体育改革项目;注重一体化实施,推进劳动教育综合育人项目;指向育人新格局,推进普通高中新课程新教材实践创新项目;以评促培,推进“走向卓越”教师队伍建设改革项目。

8. 传承优势,深化2个自选项目。推进四学段系统改革培育学生综合能力项目。聚焦“启蒙”,推进学前教育“童趣4+X”活动;聚焦“激趣”,推进小学“家校社共育3+3”计划;聚焦“有效”,推进新中考背景下初中作业开放性研究;聚焦“综合”,推进线上线下融合式自主学习平台建设。推进增强教育国际影响力的高水平对外开放项目。打造外教融入本土文化品牌,深化长宁国际教育联盟建设,提升师生国际理解、交往和竞争能力。

9. 抢抓机遇,整区推进教育数字化转型特色项目。聚焦教育数据治理,加快基座数据治理机制体制建设,提升信息安全保障。探索建立应用引入、监管和评价机制。聚焦应用场景建设,推进纸笔课堂、知识图谱等应用场景覆盖更多年级和学科,深化课后服务、健康管理等应用场景建设。聚焦师生素养提升,搭建更加开放多元的校长和教师培训平台,促进教育数字化转型与其他综改项目深度融合,鼓励师生深度参与。

三、优化资源供给,提升教育服务能级

10. 提升学前教育内涵质量。以综改项目为主要抓手,落实市教委“幼儿发展优先”重点项目,开展科学保教研究,积极创建“家门口高质量幼儿园”。继续开展优质园评估复验工作,指导一级园复验的园所研读评价指标,对标对表寻找差距,抓紧整改。

11. 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进一步深化紧密型学区和集团建设,组织开展第三轮区级紧密型集团评估,积极参与上海市示范性学区和集团创建评估工作。组织完成第一轮公办初中强校工程实验校绩效评估,并根据市教委工作部署,着手开展第二轮公办初中强校工程建设。继续推进新优质学校建设。持续推进义务教育“名师讲堂”课程建设。

12. 提升各类教育服务能级。职业教育:优化专业布局,完成中职专业优化布局方案,淘汰和优化5%—10%的旧专业,以人工智能、大数据为导向,开设1—2个“数字+”新专业或专业方向。特殊教育:推进学校无障碍设施和资源教室建设,优化融合教育的文化环境。终身教育:以云视课堂和“学在数字长宁”综合学习平台建设为抓手,推进终身学习教育体系建设;开展“15分钟美好生活圈”学习点建设,推进老年大学“倍增计划”。民办教育:推进“公民同招”有效落实,深化民办义务教育规范工作。

13. 加大区校合作力度。进一步深化与复旦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上海外国语大学、华东政法大学的合作。积极推进华东师范大学附属天山学校创建上海市特色高中。

14. 深化“双减”落实。进一步加强作业管理,参与上海市中小学作业设计与实施策略研究及试点,强化作业巩固知识、形成能力、培养习惯和改进教学等功能,切实发挥好作业的育人功能。优化“5+2”校内课后服务,鼓励学校开展丰富多样的兴趣与社团活动,统筹协调各级各类优质资源,满足课后服务的多元需求,不断提高课后服务质量。

15. 增加普惠托育服务资源。实施《长宁区托育服务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进一步科学布点,在5所公办园中新增托班,进一步提升托幼一体占比。以街镇为单位,开设社区宝宝屋。通过试点探索、逐年推进,逐步完善社区托育服务政策和标准。

16. 推进学校体育场地开放。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工作与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的前提下,按照应开尽开原则,推动80%以上具备开放条件的公办学校室外体育场地向社区开放,每周开放时长不低于20小时。同时推动场地开放系统信息化建设,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多方式公开服务信息。

17. 推进重点教育设施建设。继续推进新华社区规划中学(暂定名)新建工程,抓紧推进古北路第一幼儿园改扩建工程等“十四五”规划项目的前期工程及新泾中学新增电梯等改扩建工程的验收、审价工作。推进完成延安初级中学长宁校区消防改造等暑期修缮项目,按照时间节点交付校方使用。同时做好已完工的暑期修缮项目的验收、审价等工作。做好2024年预安排项目的申报工作。

18. 精准帮扶,助力乡村振兴。做好东西部协作和对口支援工作,加大对云南红河、青海果洛的帮扶力度,持续开展干部人才“组团式”帮扶工作。启动新一轮与新疆克拉玛依基础教育的合作共建工作。依托教育数字化转型,创新交流方式,丰富援教内涵,共享优质教育资源。落实消费扶贫,助力巩固脱贫成果。

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构建卓越教师培养体系

19. 构筑领军教师培育高地。成立“卓越教师培育工作室”,汇聚高端培育力量,建立“三师”带教培养机制,全面融入区域综改项目。继续开展“走向卓越”评比,提升教师教学、科研、育德、信息四大素养,筑就教师队伍高原、高峰,满足长宁教育高质量发展的现实需求。探索区域学科教育教学资源建设,打造高水平教育教学团队,整体推进教育优质均衡发展。集聚优质资源,着力提升培育效能,培育更多特级、正高级教师,进一步提升长宁教育在全市的影响力。

20. 丰富教师培育路径。健全“走向卓越”人才梯队建设机制,推进教师专业发展“三维四端”学习圈案例开发与实践探索。加强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2—5年青年教师培养,形成骨干后备力量。抓好教坛新秀、教育教学能手和学科带头人三支队伍的建设,以区域教育综合改革项目和数字化转型课程培育为抓手,促进教师研究成果与自身素养的双提升,推进区域教师梯队建设。

21. 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落实“未来教师储备与培养计划”,依托“长三角教育人才服务联盟”,不断拓展长宁教师招聘渠道。完善教育系统人才引进奖励机制,加大人才引进力度,为更多长宁教育人才提供保障。继续推进“数字招聘”新模式,实现人才网站与评分系统信息融合云共享。探索岗位总量统筹的新模式,健全岗位动态调整机制,平稳有序地推进长宁教育各项人事工作。

五、完善治理机制,优化教育发展生态

22. 完善教育督导体系。深入推进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认真落实教育部对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先行创建区的工作要求,继续推动本区“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创建工作。持续推进“国家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区”创建任务,迎接教育部评估认定工作。稳步实施学校督导,持续开展“双减”等主题性督导工作,确保国家、市、区相关政策规定落实落地,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和全面发展。健全评估监测机制,建立健全本区教育发展状况和各级各类教育质量的常态化评估监测制度。持续加强评估监测结果的科学分析和深度运用,强化国家、市、区评估监测反馈问题的整改,规范做好国家、上海市在长宁中小学实施的质量监测组织保障工作。

23. 全面推进依法治教。协调公、检、法、司,继续推进法治副校长工作。根据教育部和市教委要求开展新一轮依法治校和学校章程建设工作。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推进行政执法工作制度落实。

24. 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推进“法律进学校、进课堂”活动,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组织中小学校开展宪法晨读活动。举办“宪法卫士”、法律知识竞赛和法治作品征集(征文、书画作品)活动,开展“法治教案”征集活动。

25.加强未成年人学校保护工作。优化工作机制,完善区域未成年人学校保护工作机构,进一步强化学校保护工作能力。加强未成年人学校保护专题培训,持续开展公共安全教育,切实提升学生风险防范和应对处置能力。

26. 加强校园安全管理。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加强学校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完善人防、物防、技防为一体的校园安全保障机制。重点开展好安全责任落实、护校安园以及专项安全领域(消防、危化品、食品安全、建筑施工、交通安全、特种设备、燃气安全、自建房、灾害天气等)的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开展常规安全巡查和专项督查工作,防范各类事故。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组织全体师生进行紧急疏散避险、自救、互救的演练。加强学校安全管理人员队伍建设,开展消防、危化品、特种设备、治安、食品卫生、应急处置等安全管理人员全年系列培训。优化提升学校技防、物防设施设备的增设和改造,打造符合“6标”要求的学校示范点。结合长宁教育数字基座建设,创新理念,开展好市区校三级安全管理智能化信息平台对接工作。做好视频监控系统的升级与管理,实现纵横互联互通的应急资源共享。落实平安长宁、平安校园建设工作要求。

27. 规范培训市场秩序。进一步落实“双减”工作要求,巩固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压减与治理成效;推进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审批与登记工作;继续推进校外培训机构账户预收费监管;加强教育培训综合治理,健全常态监管机制,促进校外培训机构规范发展。

28. 加强教育经费管理。落实“两个只增不减”,完成2024年度预算编制及2023年度预算调整编制工作。加强对基层学校的经费使用指导,提高学校预算执行率。完善帮困助学工作制度,加大宣传力度,助推国家帮困助学政策落实落地。规范教育系统收费管理,审核统计并汇总新学年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收费情况,规范民办学校学费、代办服务性收费管理工作。

29. 强化教育后勤管理。加强教育资产管理,提高教育资产利用率。加强对教育房产出租出借的程序管理和日常管理,做好教育资产租赁收回工作。完善教育后勤保障,加强公务车管理和监督,加强保安、保育员两支队伍建设。优化审计综合管理体系,进一步加强审计制度建设,强化审计整改力度,推进审计结果运用;加强教育审计信息化建设,进一步提升审计信息化工作水平;加强人力资源建设,提升审计人员履职能力。

30. 规范其他常规工作。做好区两会期间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教育系统信访稳定工作、一网通办、政务公开、外事接待、节能减排、绿色环保、妇儿工作、语言文字工作、图工委工作、文书档案管理、《年鉴》和《大事记》编写等其他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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