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2025-2026年度医保基金监管社会监督员拟审定通过专家的公示
  • 发文机构:上海市长宁区医疗保障局
  • 发布日期:2025-03-24

按照长宁区医疗保障局《长宁区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经遴选申报、初审和审定,拟通过2025-2026年度医保基金监管社会监督员12人。现将拟审定通过社会监督员相关情况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2025年3月24日—2025年4月1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电话或书面方式向长宁区医疗保障局反映(信函以达到日邮戳为准)。

联系电话:021-52065403

地址:长宁区武夷路702号

附件:长宁区医疗保障局拟通过审定基金监管社会监督员名单

长宁区医疗保障局

2025年3月24日

附件

长宁区医疗保障局拟通过审定基金监管社会监督员名单

序号

姓名

性别

单位

1

张浩云

上海市长宁区虹桥万博居民委员会

2

张龙云

上海新泾镇零距离社区工作者服务站

3

 

上海市长宁区环境监测站

4

 

上海交通大学

5

周国强

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检察院

6

 

上海市长宁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监督所

7

 

上海市长宁区民政局

8

 

上海邦信阳律师事务所

9

张元颖

上海申健长期护理研究促进中心

10

 

上海市长宁区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

11

金经明

上海市长宁区医疗保障协会

12

 

上海市长宁区医学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