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长宁公安分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和关于公安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中央、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为加快建设具有世界影响力的国际精品城区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现将本单位2023年来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主要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助力优质营商环境。全年共查处各类涉企案件213起,有力保障企业合法权益和良性发展。在区委区政府大力支持下,持续推进金虹桥国际商务区驻点警务室、临空经济园区楼宇警务站建设,及时介入、稳妥处置各类矛盾纠纷130余起,有力维护区域营商环境。抓好窗口服务第一关口,有责投诉、有责差评数处于全市低位。
(二)深化执法监督管理机制。一是推进分局执法监督管理委员会实体化运作,根据市局部署,定期召开全体会议、季度例会,及时协调、解决执法规范化建设中的问题,梳理基层在执法监督管理方面的难点、堵点,及时加以解决。分局执法监督委员会办公室对分局执法状况和态势开展评估,每月向党委报告执法规范化建设情况和整体执法状况。二是依托数字化执法办案中心系统和“市局—分局—所队”三级案管机制,围绕人、案、物、卷、警情、场所等要素开展如实受理立案及“三个当场”管理、现场执法视音频管理、智能化执法办案场所使用管理,并对办理的行政案件、刑事案件开展全量全流程检查,全面推进案管工作,及时发现、下发执法预警信息,严格落实“日清、周结、月通报”机制,做到事前隐患提示,事中纠正制止,事后检查通报。
(三)加强执法制度供给。围绕“砺剑2023”等专项行动,结合执法难点堵点问题,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着眼一线执法实践,紧扣易出问题的领域和环节,及时出台执法指引和操作规范,相继出台《长宁公安分局押解和看管工作规定》、《长宁公安分局保证金管理规定(试行)》、《长宁公安分局涉案财物管理规定(试行)》、《关于处置非法买卖电话卡类案件相关工作指引》、《长宁公安分局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工作规范(试行)》、《关于规范案件移送的工作提示》、关于贯彻实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的执法指引等制度、指引二十余项,重点突出时效性和易用性,有力支撑一线规范执法。
(四)加强法制员队伍正规化专业化建设。一是严格开展选聘。分局制定《长宁公安分局法制员聘任方案》,有序开展2023年度法制员聘任工作。经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分局党委会议审议,已聘任48名同志为法制员。二是明确法制员主职。在细化专职法制员工作职责的基础上,强化专职法制员入驻所队案管室,突出执法监督管理主职作用。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学习宣传贯彻还需要更加深入系统。主要表现在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自觉性、系统性还不足,对于学习成果转化的主动性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学习形式以分局组织学习为主,各部门、各层级之间重视程度、方式方法、措施力度不平衡,特别是职能部门、执法工作队伍等主体,存在业务领域法律学习多,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少,“十一个坚持”与本职工作联系的思考不够深入的情况。
(二)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水平有待提高。总体上能较好贯彻落实执法全过程的各项制度,但在部分细节上仍有待提高,如在现场执法规范、如实受立案及案件办理质量仍有提升空间。相关执法问题均已通报责任单位落实整改纠正。
(三)法治队伍建设有待加强。行政执法队伍法治培训和法治教育还需要进一步提升,部分执法人员法律法规学习不够,对法律法规的理解不足,运用不够灵活。
三、本单位主要负责人2023年度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成立“法治公安”建设领导小组。由“一把手”任组长,其他党委成员任副组长,各单位主要领导任组员。将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相关情况列入年终述职报告,将法治公安建设纳入全年公安工作规划。
(二)建立领导班子定期学法制度。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法律和新法新规列入党委中心组学习内容,并形成各单位领导班子定期集中开展专题法律知识学习的工作制度。
(三)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制定分局普法规划,制定发布普法责任清单,将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普法工作的首要政治任务。
四、本单位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持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普法工作的首要任务,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贯彻工作融入到各个领域。加强执法队伍法治教育培训,狠抓“关键少数”,进一步探索开展党政领导干部主动讲法,变被动听为主动讲。
(二)常态化开展重点案件、重点环节的执法监督。针对伤害类、电诈类等高发警情以及现场接处警、来人报案等环节,加强回访和视频核查,持续强化受立案监督,持续开展现场执法、看管送押、涉案财物等领域的专项检查,深挖排查执法问题,并对信访投诉等渠道转办的线索开展个案核查,严防逐利执法、不文明执法、执法安全事故等顽瘴痼疾。充分发挥行政复议纠错功能作用,依法办理行政复议应诉、国家赔偿、刑事复议等案件,通过制发意见书、问题通报等形式,强化执法监督,规范执法行为。
(三)丰富“数字化”执法办案中心监督管理功能。进一步拓展警情汇集渠道,根据市局部署,推进“来人报案”、“12345”市民热线、“12389”督察热线等非110警情全量接入“数字化”中心。实现警情闭环处置。探索“110”接处警、送押看管等现场执法视频全量接入,做到与案件关联、分类管理,实现现场执法全程留痕。
(四)进一步加强法治队伍力量保障。配齐配强专职法制员队伍,加强法制员人才库建设,优化专职法制员岗位设置,加强法制员的聘任管理,履职管理和工作成效评估,提升整体水平,进一步探索法制员派驻制度,完善等级法制员制度,建立健全先进典型发现培养、表彰宣传、跟踪教育管理机制,完善法制员职业化发展机制。
上海市公安局长宁分局
2024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