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宁区教育系统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法治宣传教育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倡导当代中学生“学史明志,知史爱国”,提高中小学生的法治意识与道德素养,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举办第六届全国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的通知》(教政法厅函〔2021〕11号)和《2021年上海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点》(沪法宣办〔2021〕3号)等要求,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决定继续举办2021年上海市教育系统“学宪法 讲宪法”主题系列活动暨组织参加第六届全国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1年6月至12月。
二、参与对象
小学、初中、高中(含中等职业学校)。
三、活动内容
(一) 组织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治宣传教育
1. 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青少年宪法法治教育的重要任务,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国民教育体系,贯穿学讲宪法活动的全过程和各环节,引导广大干部师生准确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基本精神、核心要义和实践要求,进一步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信心和决心。
2. 将学讲宪法活动与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教育紧密结合。上海是中国共产党的诞生地,要聚焦中国共产党百年华诞、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等主题,重点宣传“四史”中的法治人物、法治故事和法治案例,引导青少年学生在学史中“明理、增信、崇德、力行”,厚植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的情感。
3. 深入开展青少年学生宪法法治教育。一是要坚持以宪法教育为核心,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紧密结合爱国主义教育、国情教育和行为养成教育,着力提升青少年学生宪法法治教育的质量和水平。二是要以“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为主题,通过“领导干部普法”“讲师团宣讲”“青少年知识竞赛”“绘画作品征集”等各种形式的民法典宣传教育,引导学生强化规则意识,倡导契约精神,维护公序良俗。三是推动学校组织开展法治文化活动,通过书画、微视频、情景剧等多种方式弘扬宪法精神,提升宪法教育的影响力和感染力。四是要大力宣传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认真做好国家安全、环境保护、公共卫生、疫情防控、公共安全、国家税收、反电信网络诈骗等相关法治教育宣传,组织开展教育法、《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等教育相关法律规章制度的宣传解读。
(二) 组织实施“宪法卫士”网上学习竞答活动
根据《“宪法卫士”2021年行动计划》,教育部将于今年6月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qspfw.moe.gov.cn)公布活动方案及组织流程,并分学段为中小学生免费提供各类宪法教育资源,建议学校组织时按“秋季开学后学生所对应年级”选择学习内容。专题网页将开设“教师宪法课堂专栏”,免费为教师提供宪法法治学习资源。网站6月上线“普法网用户管理服务”云平台,请各学校管理员重新上传材料完成管理员身份认证;之后再组织学生进行在线学习、参与行动计划。整场活动将于11月前后下线。
请本区各中小学校继续把“宪法卫士”活动纳入中小学生暑期作业,要求“人人参与,人人争当宪法卫士”。各中小学校要具体做好督促落实,利用暑期全面推进,结合国庆小长假开展“回头看”,确保10月底前本区本校小学生参与率不低于80%和本校中学生参与率不低于60%。
本区各中小学校的参与率完成情况,区教育局将适时进行通报,并作为相关考核、表彰、赛事加分的重要指标。我区各校“宪法卫士”的开展情况,可自行报送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向全国进行网上展示。
(三) 举办“学宪法 讲宪法”比赛
1. 组织开展青少年学生宪法法治知识竞赛。在前期广泛宪法学习宣传的基础上,区教育局将根据实际,结合党史知识、诚实守信、规则意识、劳动教育、未成年人保护等内容,组织全区各中小学开展知识竞赛,具体由教育学院承办。优胜团队将推荐参加上海市“新沪杯”宪法法律知识竞赛。(具体报名通知另发,请各中小学提前做好学生的选拔、辅导工作,上海市将在10月中旬,结合“新沪杯”宪法法律知识竞赛等活动,遴选出小学、初中、高中三个组别优秀学生各一人,参加11月底的全国总决赛。)
2. 组织开展青少年“学宪法 讲宪法”征文、演讲比赛。本区各小学校在深入推进宪法学习宣传的基础上,利用暑期组织学生开展“学宪法 讲宪法”征文比赛,于2021年9月10日前每校选送优秀征文2篇,发送至faguike717@163.com,邮件名称标注为“**学校+学宪法讲宪法征文+联系人+联系电话”。区教育局将组织专家开展评审,并择优推荐参加市级演讲比赛。各中小学在2021年9月结合学校实际组织开展“学宪法 讲宪法”演讲比赛。
(四) 开展国家宪法日“宪法晨读”活动
结合第八个国家宪法日暨教育系统宪法学习周活动,教育部将于2021年12月上旬组织开展教育系统“宪法晨读”活动。届时,教育部领导将在主会场领读宪法部分条款,并通过网络视频同步直播的方式组织全国师生共同参与诵读。请各中小学结合实际,积极参与和组织开展好国家宪法日“宪法晨读”活动。2021年12月4日当天,本市教育系统将在东方绿舟,同步举办国家宪法日大型纪念活动。
(五) 组织开展“我与宪法”微视频征集活动
根据全国普法办相关工作要求,教育部将继续面向教育系统广大干部师生征集“我与宪法”微视频,深入宣传我国宪法的地位、作用和主要内容。具体要求详见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后期通知。原则上,每所中小学报送教师和学生作品至少各1件。各校要对报送的作品进行必要的审核,确保政治立场正确,内容符合微视频征集要求。各校自行将作品上传至普法网,同时视频发送至faguike717@163.com,截止时间为2020年9月10日。
四、工作要求
长宁区教育系统各单位要将宪法学习宣传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认真研究部署,健全工作机制,强化条件保障,引导广大干部师生及时了解并广泛参与,推动宪法法治教育广覆盖见实效。要加强统筹指导,科学拟订活动方案,合理安排学习时间和内容,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防止增加学校、教师、学生和家长的负担。鼓励各校在普法等相关经费中安排专项资金,确保活动顺利开展。要着力改革创新,深入探索青少年喜闻乐见的学习内容和方式,不断增强宪法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加强沟通协调,与相关单位密切合作,推动形成多方协同共同推进宪法教育的格局。要坚持正确导向,及时总结宪法学习宣传的优秀成果、经验做法和先进典型,为活动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2021年12月3日(星期五)前,请各中小学通过电子邮件向区教育局报送本校的活动总结(工作进展、亮点及难点、典型案例或先进经验等)及2021年工作建议(标题为:单位名称+宪法宣传总结+联系人+联系电话;faguike717@163.com)。
联系方式:
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活动统筹010-88819626;用户支持与新闻报送010-88819614
区教育局联系人:叶国祥 刘欣欣 ,联系电话:22050717
附件:“宪法小卫士”活动相关问题解答(2020年信息,供各学校参考)
长宁区教育局
2021年6月9日
附件
“宪法小卫士”活动相关问题解答
(2020年信息,供各学校参考)
【宪法小卫士问答1】学生怎样登录?不是由学生直接注册登录,而是以学校为单位集体注册Admin账户。从而确保学生找得到自己学校,便于普法网统计,便于学校查询;学校管理员注册Admin账户后,可以通过分享二维码(推荐使用)或开通帐号和密码(传统方式)等方式,几种模式选定一种,组织学生进行登录。
【登录网址】全国青少年普法网:qspfw.moe.gov.cn
【学校管理员必读说明】网址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