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人民城市”重要理念,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2023年长宁区为民办实事任务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特别是燃气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启动老旧小区等居民家庭熄火保护装置燃气灶具全覆盖工作,通过对老旧小区和非老旧小区独居高龄老人及低收入困难家庭的全面普查、宣传培训、查找隐患等方式,对不符合标准的灶具更换含熄火保护装置的灶具,消除居民燃气使用过程中的安全隐患,筑牢我区燃气安全基础。
二、组织构架
成立区老旧小区等居民家庭熄火保护装置燃气灶具全覆盖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区域内此项工作推进落实。
牵头部门:区建管委
成员单位: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房管局、各街镇和大众燃气公司
各单位需明确一名分管领导和专职联络员(附件1),负责数据采集、推进落实和信息上报工作。区建管委下属交通中心负责工作的组织协调、统计汇总和月报专报。
三、职责分工
区建管委负责本次工作总体推进,统筹进度计划、加强组织协调、督促推进落实,并配合做好宣传工作。
区民政局负责提供辖区内高龄独居老人及低收入困难家庭信息,并配合做好高龄独居老人及低收入困难家庭的宣传工作。
区财政局负责为本次工作提供资金保障,对相关补贴经费进行工作指导。
区房管局负责提供辖区内老旧小区清单,组织老旧小区物业公司积极配合燃气灶具熄火保护装置全覆盖检查或更换的宣传和推进工作。
区市场监管局负责本区熄火保护装置燃气灶具销售单位的产品质量监管工作。
各街镇是燃气灶具熄火保护装置全覆盖工作的推进主体。在辖区居民区内广泛开展老旧小区等居民家庭熄火保护装置燃气灶具全覆盖的宣传,引导无熄火保护装置灶具的居民参与更换工作;定期对完成更换的用户情况进行确认和报送;协调处置推进过程中的相关问题,做好群众的沟通解释工作。
大众燃气公司是燃气灶具熄火保护装置全覆盖工作的实施主体,配合做好工作方案和进度计划的编制,做好与以往普查数据的比对工作;开展政策解释和安全用气宣传,对街镇相关人员开展业务培训;复查居民家庭的灶具情况,确定整改内容和期限;负责无熄火保护装置用户的实物更换,强化施工期间居民用户的文明施工管控,加强对入户更换工作的管理;采集完工数据和图像信息,定期汇总统计并报送。
四、工作步骤
工作计划从2023年2月10日开始,到6月30日结束,共分三个阶段进行。
宣传普查阶段(2月10日起至3月15日)
各街镇会同大众燃气公司,一是印发相关宣传资料,开展街镇相关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二是通过海报宣传、新媒体平台宣传、小区公示栏及楼道张贴等线上线下多渠道方式进行全方位宣传、解释和引导工作;三是实施用户普查和安检工作,逐户发放和收回《用户信息收集表》(附件2),经梳理统计形成工作对象清单。
推进实施阶段(3月16日起至6月15日)
各街镇会同大众燃气公司按照实施流程(更换灶具选择、上门预约登记、安装信息反馈)开展相应工作,进一步做好群众沟通解释工作,确保符合条件的居民家庭应换尽换;定期对完成更换的用户数据予以审核确认。工作小组每月召开一次工作例会,通报工作推进情况,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交流经验做法。
收尾总结阶段(6月16日起至6月30日)
依据相关街镇反馈,大众燃气公司针对完成后反映的相关问题进行及时整改,做好总结收尾工作。工作小组牵头梳理工作中涉及的相关材料,汇总形成书面报告。
五、资金保障
本次老旧小区等居民家庭熄火保护装置燃气灶具全覆盖工作按照“政府补贴,企业支持”的原则筹措资金。其中,无熄火保护装置灶具更换采用“以旧换新”置换方式(老旧灶具回收报废,置换本市住建委销售备案的标准款新灶具),居民通过大众燃气公司选择熄火保护装置灶具,每台旧灶具可置换一台标准款灶具(300元/台,由区财政承担),如选择非标准款灶具,居民将承担差额部分的费用。
六、工作要求
(一)明确责任、加强组织
本次老旧小区等居民家庭熄火保护装置燃气灶具全覆盖工作是区委、区政府确定的为民办实事项目,事关群众生产生活和生命财产安全。各单位部门和街道镇要切实履行管理职责,主要领导亲自关心,做好安排部署,确保按时间节点高质量完成任务。
(二)紧密配合,层层推进
重点抓好推进实施环节。大众燃气和街道、镇要充分听取群众的意见建议,优化实施流程,及时发现和处置推进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各类问题,认真把民心工程做好做实。
(二)加强宣传、总结经验
各单位确定本次工作的分管领导和联络员,及时沟通具体推进情况,总结推广辖区内老旧小区等居民家庭熄火保护装置燃气灶具全覆盖工作的经验。
区建管委联系人:于嘉德 联系电话:52999071
邮箱地址:yujiade@shcn.gov.cn
附件:
1、《长宁区老旧小区等居民家庭熄火保护装置燃气灶具全覆盖实施工作分管领导和联络员名单》
2、《长宁区老旧小区等居民家庭熄火保护装置燃气灶具全覆盖用户信息收集表》
长宁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2023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