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原则同意嘉定丰庄、闵行、宝山、青浦30套房屋作为长宁区公共租赁住房(定向供应廉租房)项目认定的批复
你单位《关于嘉定丰庄、闵行、宝山、青浦30套房屋作为长宁区公共租赁住房(定向供应廉租房)项目认定的申请》[长宁公租(2020)2号]已收悉,根据长宁区政府(2015-20)《关于落实区筹公租房任务相关工作专题会议纪要》等相关文件精神,经研究,批复如下:
1.原则同意嘉定丰庄、闵行、宝山、青浦30套房屋作为长宁区公共租赁住房(定向供应廉租房)项目。此次认定房屋共计30套,一室户:1套,两室户:2套,两室一厅:23套,三室一厅:4套。房屋总建筑面积1917.75平方米。
2.尽快完成本次认定房屋的产权注记。
3.你单位应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开展公共租赁住房(定向供应廉租房)管理工作。
特此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