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长宁区社会组织工作要点
  • 发文机构:上海市长宁区民政局
  • 索引号:RB6300000-2022-013
  •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 主题分类:社团管理
  • 发文字号:长民〔2022〕3号
  • 发布日期:2022-03-11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和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之年。长宁区社会组织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深入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对社会组织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市民政局的有力指导下,坚持“人民至上”理念,坚持培育发展和监督管理并重,深化社会组织领域改革,着力激发社会组织内在活力,推动长宁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为长宁奋力打造“四力四城”,加快建设具有世界影响力的国际精品城区贡献智慧和力量。

一、政治引领明方向,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

1.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要坚持政治引领,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带头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党的二十大精神,不断增强做好社会组织工作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完善党委领导下,组织部门牵头、相关部门齐抓共管的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机制,推动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等认真履行党建工作机制。落实党建“三同步”要求,推动社会组织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推动社会组织健全完善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融合发展机制,加强社会组织党员教育管理和党务工作者队伍建设。

2.确保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进一步增强政治敏锐性、工作前瞻性,强化风险防范。深入贯彻落实《长宁区社会组织意识形态工作实施细则》文件精神,明确社会组织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把社会组织意识形态工作列入责任部门党组工作要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一同部署落实和一同检查考核。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社会组织发展。加强对社会组织各类意识形态阵地的依法管理、规范管理、科学管理、严格管理。严格落实社会组织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加强社会组织意识形态工作监管。

二、服务大局促发展,推进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

3.推进长宁区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治理。全面推进落实市民政局《关于高质量发展上海社区社会组织的指导意见》《上海市高质量发展社区社会组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和区民政局《关于推进长宁区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治理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推动“8个方面18项任务”责任落地。重点发展公益慈善类、生活服务类、社区事务类、文体活动类等四个领域的社区社会组织。进一步用好社会组织发展专项扶持资金,加大对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等社区社会组织的支持力度。促进社区社会组织的结构优化和布局调整,不断提升组织管理和服务能力。鼓励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和社区治理达人举办社区社会组织。运用和推广好长宁区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治理“十大”工作法。

4.实施高质量发展社区社会组织专项行动(2021-2023年)重点加强培育扶持,提升社区社会组织核心竞争力。夯实平台基础,提升社区社会组织支持保障力。开展典型选树,提升社区社会组织品牌影响力。深化赋能培训,提升社区社会组织人才引领力。确保作用发挥,畅通社区社会组织参与民主协商渠道,发挥社会组织在全过程人民民主中的重要作用。通过开展“邻里守望”系列社区志愿服务活动、“共建共治共享”系列社区协商活动、“共创平安”系列社区治理活动、“文化铸魂”系列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推动长宁区社区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

5.鼓励社会组织参与国家和上海重大战略任务。加强精准对接,进一步调动社会组织参与长宁对口帮扶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推动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聚焦建设虹桥国际开放枢纽、提升城区软实力等重大战略任务,引导社会组织主动作为,加强服务供给。引导社会组织继续参与常态化疫情防控。支持社会组织更好发挥在贸易、法律、金融、文化等领域的作用,推动城区发展。推动科技类社会组织搭建产学研用合作平台,汇聚资本、人才、技术等各类资源,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推动行业协会商会以企业和行业为服务重心,积极反映企业诉求,拓展产业发展空间,进一步促进行业规范发展,提升行业竞争力。支持社会组织积极参与公益慈善事业。贯彻落实《上海市慈善条例》,鼓励社会组织广泛开展公益慈善活动,更好促进社会公平。

三、改革创新强动力,优化社会组织登记审批

6.严格社会组织登记审批。坚持双重管理为主,直接登记为辅,发挥社会组织建设与管理工作协调机制积极作用,形成工作协同合力。做好社会组织相关登记、志愿服务组织标识、慈善组织认定等工作。规范非营利性校外培训机构登记。不断优化登记审批程序,健全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联合审核制度,提升社会组织登记审批的有效性。在成立登记过程中,加强社会组织公益属性审查监管。支持重点新兴领域和符合产业导向的社会组织成立登记。探索登记设立名称中带“长三角”字样的社会服务机构。做好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和社会组织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工作。推动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申请公益事业捐赠票据。

7.推动“一网通办”向纵深发展。详尽办事信息,持续优化长宁社会组织13项登记行政审批事项。缩短办事时间,结合社会组织行政审批实际,不断优化登记服务流程,缩短承诺办结时限,大力推进“快办”业务。畅通咨询渠道,发挥街镇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工作职能,持续推动咨询服务等事项下沉。在各街镇社会组织服务中心设置社会组织登记咨询服务点。加强政策宣传,印制办事指南告知单,修订“区社会组织登记一本通”和“区社会组织政策一本通”,加强对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条例和规范性文件的宣传解读,扩大社会组织对政策的知晓度。

四、培育扶持激活力,推进社会组织服务支持体系建设

8.强化社会组织赋能培训。巩固“30+X”社区需求寻访计划取得的成果,针对社会组织实际需求推进“社会工作者+社区工作者”融合发展赋能计划,其中包括:聚焦高质量发展社区社会组织目标,重点实施高等级社会组织培育的“领航”计划;初创期社会组织“引擎”计划;成熟期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锻造”计划;社会组织领军人才专业能力提升“头雁”计划;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治理达人和案例选树“示范”计划。畅通社会组织与社区、居民区的供需对接渠道,开展社洽会等主题活动。加强社会组织人才培训,选拔和储备一批社会组织人才。

9.推进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工作和社区公益创投。根据市民政局部署,协助做好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供需对接平台更新,编制发布长宁区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社会组织推荐目录。开展社区公益创投助推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治理。通过参赛资质审核和专家组评审,让有能力且项目可行性和创新性较高、预期社会效益良好、与政府目标契合的社会组织获得扶持资金。加强过程监督,确保项目实施有序、资金使用规范和取得实效。支持社会组织举办更多富有城市温度的公益项目,打造一批有影响力的社会组织公益品牌。

10.开展社会组织评估。发挥好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在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中的促进作用,严格执行评估标准,大幅提高社会组织评估率。按照市民政局《关于规范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开展社会组织评估工作的通知》要求,规范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承接评估工作。优化3A级评估区级专家库,贯彻执行好评估委员会议事规则,提升评估的专业性和科学性。做好4A级以上社会组织迎评工作衔接,以引导社会组织参与规范化评估为抓手,健全社会组织法人治理结构,持续提升规范化建设水平。

五、严防风险织密网,加强社会组织综合监管

11.加强日常监管。做好2021年度社会组织年检工作,依托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街道(镇),坚持年检关口前移、监督管理下沉,层层压实责任,提升年检率。加大财务抽查审计力度,推动财务运行规范,重点加强社会服务机构非营利性监管。扎实推进“访谈、评估、审计、查处”为主要内容的日常监管措施,加强社会组织事中事后监管。推动登记管理机关开展社会组织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和注销清算审计。加强社会组织自身建设,落实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健全以章程为核心的内部治理结构。完善社会组织情况通报机制。加强和业务主管单位协同联动,提升社会组织舆情监控反应力和协调处置能力。

12.突出重点领域监管。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加强沟通协作,巩固行业协会商会脱钩改革成果。严格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行为和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区民政局、区市场监管局共同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在“信用中国”网站进行会费公示。配合教育市场综合整治,加强对非营利性校外培训机构的监管,配合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综合监管“一件事”改革。

13.提升行政执法水平。形成对非法社会组织“露头就打”的态势,拓宽主动发现渠道,加强部门协同与信息共享,健全联合执法机制,坚决防止非法社会组织“死灰复燃”,持续公告取缔、劝散名单,曝光涉嫌非法社会组织名单。常态化整治“僵尸型”社会组织,持续推进无效低效社会组织及时出清。做好日常管理与行政处罚的有序衔接,加大对日常监管、年检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加强执法人员培训,打造政治坚定、作风过硬、业务精湛、执法严明、群众信赖的执法队伍。完善社会组织“活动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切实发挥信用惩戒功能。推进社会组织四级预警网络优化升级。

六、数字转型夯基石,强化社会组织工作发展保障

14.提升社会组织数字化管理平台能级。加强平台信息更新,开发完善强化数据分析、年度检查结论统计、规范化建设情况汇总、三类证书有效期限提示、个性服务展示、社会组织点位分布、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下属社会组织分布等九大模块。强化数据统计、综合研判、场景应用、预警提示定期更新平台信息要素,向登记证书三个月内即将过期和已过期社会组织法定代表人发送短信提醒,及时办理证书有效期延续。确保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和街道(镇)及时掌握社会组织信息,实现项目资源精准匹配,提升监管和服务能级。

15.建强服务支持阵地和载体。以长宁区社会组织创新实践园成立10周年为契机,加强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建设。不断优化园区管理机制和提升服务功能,加强对全区各级社会组织孵化培育基地的带动和辐射。建设好长宁区党建中心社会组织创新实践园分中心,打造党建阵地。促进区级社联会、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和街道(镇)“两会一中心”协同健康发展。大力推进街道(镇)社会组织联合会及党组织建设工作,落实街道(镇)社会组织服务中心的法人主体地位,鼓励社区基金会设立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治理专项资金,使其成为政府与社区社会组织之间的桥梁纽带,推动社区社会组织的专业化、规范化。对我区原“1+5”扶持政策文件进行修订,根据社会组织需求及发展环境的变化,适当提高扶持标准,扩大扶持范围,优化完善公益创投、社会组织服务中心、社区基金会等管理制度。组织开展长宁区2022年公益伙伴月系列活动,努力营造处处公益、时时公益的良好社会公益氛围。积极组织全区社会组织参加全市全国各项评选活动,开展年度五个“十优”评比活动,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营造创优争先氛围。

16.传播社会组织好声音。继续办好 “长宁区社会组织”微信号,围绕社会组织工作政策制度、社会组织参与重大战略任务等进行广泛宣传,不断提升长宁社会组织工作的显示度和影响力,为长宁区社会组织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上海市长宁区民政局   

2022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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