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执法大队、各市场监督管理所:
2022年国庆节将至,为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确保人民群众过一个祥和安宁的节日,按照区委、区政府和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要求,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食品安全监管
加大食品安全日常监管力度。针对节日期间食品消费特点,组织开展重点地区、重点场所、重点品种的食品安全检查,严防集体性食物中毒事故和其他突发食品安全事件发生。对存在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的食品经营者,坚决依法查处。加强保健食品等特殊食品经营单位监督检查,重点检查特殊食品专区专柜销售、不与普通食品药品混放、保健食品消费提示、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等经营管理要求落实情况。落实餐饮单位疫情防控,自中秋假期开始,组织对重点餐饮场所开展防疫专项执法行动(错时监管),进行全覆盖检查,特别关注场所码、堂食备案、就餐人流、核酸筛查、疫苗接种等问题。落实反食品浪费法律规定,合理利用食品,倡导全社会厉行节约,杜绝“舌尖上的浪费”。
加强进口冷链食品监督检查。以食品生产企业、超市卖场、集体食堂、中央厨房、中型以上餐饮服务单位冷库为重点,全面排查进口冷链食品经营环节风险隐患,督促指导超市卖场、餐饮服务等单位进一步加强进口冷链食品管理,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三专、三证、四不得”要求。指导督促企业加强疫情防控知识宣传和从业人员培训,引导从业人员了解新冠肺炎等传染病防治相关知识和技能,提高自我防护意识,养成良好卫生习惯。
二、加强药化械安全监管
突出抓好药品质量安全监管,对防疫用药、医用防护用品、新冠检测试剂等防疫药械加强质量监管,加强药店高风险购药人员监测和预警常态化管理。持续做好辖区药品安全和疫情防控隐患排查和整治,加强对城乡结合部、旅游景点、农贸市场、商场、超市、机场、火车站等重点区域周边的药品零售药店的监督检查,严查未按要求落实疫情防控措施、非法渠道购进药品、利用网络销售假劣药品等行为。
三、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
根据市、区工作部署和我局《2022年上海市长宁区市场监管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上海市长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第五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特种设备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长宁区特种设备安全执法大检查工作的通知》的相关工作要求,有序推进各类专项检查工作,加强重点场所和重点特种设备的监管,落实展馆景区、公园乐园、宾馆酒店、机场交通枢纽等公众聚集场所的电梯、大型游乐设施、观光车辆等设备使用单位的安全主体责任,督促使用单位规范开展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整治,增加巡查巡检频次,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加强特种设备应急响应处置,确保通信畅通、资源齐备、处置得当。按照《长宁区燃气安全整治“百日行动”工作方案》对涉及燃气的气瓶充装、检验单位实施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对涉及燃气的特种设备(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实施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对涉及燃气的特种设备违法违规行为实施查处。保障节日期间城镇燃气相关特种设备运行安全。督促辖区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持续推进和完善特种设备双重预防制度,落实各项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工作,及时注册和运用上海市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系统,提高自身安全管理能力。确保信息沟通渠道的畅通,落实专人做好保障工作相关信息收集、整理、报送,规范信息报送的渠道、方式和时效,一旦出现突发情况,要及时准确上报信息,不得延误,按照应急预案进行处理,确保响应顺畅、反应及时、处置得当。
四、加强重点领域市场监管
加大价格监管力度。加强节日期间消费量大的农副产品、名酒烟茶、节令商品等线上线下市场价格检查力度,及时妥善处置重大价格异动和突发性价格事件。针对节日期间周边游等消费需求集中释放,加强文化旅游、商业零售价格行为监管,依法严肃查处哄抬价格、串通涨价、价格欺诈、不执行政府相关优惠措施和收费减免政策等违法行为,维护良好市场价格秩序。加强市场促销宣传活动监督检查,依法查处利用节日消费过度营销、侵权假冒、虚假宣传、不正当有奖销售等违法行为。
加大网络交易监管力度。加强对大型购物网站、社交电商等网络交易行为监管,重点查处利用节日消费过度营销、虚假促销、侵权假冒、虚假宣传、欺骗式有奖销售等违法经营行为,进一步规范辖区网络交易行为及市场秩序。深化“平台点亮行动”,加强对大型购物网站、社交电商等平台的网络交易行为和网络直播营销的监管。
加大广告监管执法力度。围绕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近视防控产品、金融理财、涉老产品服务、校外培训、疫情防控等重点领域,重点做好广告导向监管,做好借重大活动名义发布违法违规商业广告的整治。
推进长江流域禁捕工作。持续加强统筹组织,以农贸市场、商超、电商平台等为重点,加强监管执法力度。加强线下监管力度,加大网络监测广度,加大对经营者以“长江野生鱼”、“长江野生江鲜”等为营销噱头,对相关渔获物来源作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和采购并销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凭证的水产品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严厉打击野生动物、野生植物违规交易行为,坚决查处非法经营活禽的行为,确保辖区野生动物、活禽非法交易“零出现”。
加大重点领域监管力度。加大对节日市场无证无照经营、侵权假冒、涉老商品、蟹卡蟹券、过度包装等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的检查力度,深入推进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曝光典型案例。推进产品质量安全“排险除患、助企纾困”专项行动,持续加大对家用燃气具、塑料购物袋、非医用口罩、消防产品、电动自行车及其相关产品等的检查力度,坚决避免因质量安全问题导致公共安全事件。继续做好塑料治理工作,坚决依法查处生产、销售、使用禁止性塑料制品。突出儿童用品、电子电器等重点消费品质量监管,严厉打击缺斤短两等计量违法行为。
五、加强投诉举报处置工作
充分发挥“12315”“12345”热线平台作用,及时受理、依法处置节日期间投诉举报。对投诉举报量增多、反映集中的问题,加强分析研究和提前预警,及时发布相关警示提示。对市场监管领域群体性消费纠纷,要及时介入、稳妥处置。落实《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依托全市消费维权联络点(站),加强消费宣传,推动消费纠纷就近、及时解决。
六、加强应急值守
各部门要加强应急值守,明确应急管理具体负责人。严格值班制度,加强值班力量调配。值班人员按时到岗,做好值班系统电脑登陆、情况登记及报表填报,保持通讯畅通。加强舆情监测引导,第一时间严防风险、部署应对,迅速回应群众关切,并持续跟踪反馈舆情进展。要完善突发事件处置和舆情应对预案。严格执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遇突发事件、重大舆情或重要紧急情况,要第一时间按已有的规定流程,立即请示报告,并按规定流程报上级部门,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应对和处置,并持续跟踪反馈舆情进展。各部门要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做好办公场所日常清洁消杀,加强基层市场监管人员防护,组织好在岗人员抗原检测和核酸检测。全体干部要增强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意识,做好个人防护,减少节日期间人员流动和聚集,提倡非必要不离沪。
七、加强节日期间作风建设
自觉践行廉洁从政规定和作风建设要求,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带头转作风树新风,自觉反对餐饮浪费、铺张奢侈,严格家教家风。坚决杜绝违规吃喝、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使用公车、公款旅游、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等问题,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严禁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的宴请或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纠治快递送礼、收送电子红包、“不吃公款吃老板”等隐形变异行为,坚决防止和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确保廉洁过节、文明过节。
上海市长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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