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临空园区通协路人行天桥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 发文机构:上海市长宁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 索引号:SY0024384010202200033
  •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 主题分类:政务公开
  • 发文字号:长建委发〔2022〕18号
  • 发布日期:2022-06-23

上海市长宁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由上海市城市建设设计研究总院编制的初步设计和概算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工程总体设计方案,具体如下:

一、建设内容与规模

临空园区通协路人行天桥工程位于临空经济园区,跨越通协路,北侧衔接新长宁互联网金融财富天地,南侧衔接建滔广场二层平台,并预留远期接入北侧地块2 号楼二层的接口。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一座人行天桥及附属设施等

二、 主要技术标准

1、设计基准期:100年;设计使用年限:50年。

2、桥梁设计安全等级:一级。

3、设计荷载:人群4.5kPa。

4、结构耐久性:设计使用年限:50 年。

5、抗震设防标准:抗震设防烈度7度,桥梁抗震设防类别丁类。

6、桥下净空:

机动车道≥5.0m;非机动车道≥3.5m; 人行道≥2.5m;并预留路面加铺余量。

三、工程方案

(一)原则同意建筑、结构等总体设计。

1、人行天桥采用四跨连续梁方案,全长64m,宽5m,跨径布置约为4+20+12.5+17.5+10m,预留远期接入条件。

2、上部结构采用钢板梁,下部结构采用钢筋混凝土柱式墩,灌注桩基础,并部分利用建滔广场地库及雨棚结构。

3、南侧利用现状扶梯;北侧设置2.5m宽梯道落地,设置无障碍电梯一部。梯道采用钢板梁,柱式墩,灌注桩基础。

4、同步实施道路、排水、照明及雨棚等附属工程。

(二)下阶段应进一步优化和完善设计,在工程实施前报相关部门审批或备案,重点包括:

1、保证道路净空车行道不小于5.0m,非机动车道不小于3.5m,人行道不小于2.5m,天桥内部净高不小于3m。同步完善地面人非隔离设施。天桥落地立柱如在人行道上,需要保证人行道最小2米的通行宽度。应保证道路交叉口视距三角形符合规范要求,同时不应遮挡现有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标志、信号灯等)的视认。交通安全设施施工图阶段应上报交警总队审批。

2、应向有审批权限的环保部门报批或报备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并按照环评文件要求落实环保相关措施。项目施工期间应做好施工污水,噪声和扬尘等污染防治。

3、项目天桥北侧梯道占用10-3#地块内约15平方米绿化,需在10-3#地块内进行调整补足,10-3#地块内绿化面积总量不得减少。需对桥下涉及的绿化做相应调整,选择耐阴植物品种。项目及其施工作业面涉及到绿地使用及绿化迁移的,需办理相关的行政审批手续。若涉及绿化施工的,施工前应办理园林绿化工程质量监督。项目需设置景观照明设施,景观照明设计方案需结合项目功能及特点,并与周边环境相协调;景观照明设计方案报临空办同意后,在项目施工图审查阶段前提交区绿容局审核。景观照明建设需充分考虑设施安全与节能环保,并避免灯光对周边环境、交通产生影响。景观照明需配置集中控制装置,统一管理。景观灯光建设要与项目主体建设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竣工验收。

4、方案应包含“无障碍设施设计”专篇,详细说明无障碍设施的内容,并附相关图纸,无障碍设施设计内容应符合《无障碍设计规范》(GB50763-2012)要求。考虑到建筑部分将处于露天状态,对涉及的无障碍通道、电梯等设施的雨天防滑安全等要求应进一步明确。

5、人行天桥设计必须满足《城市人行天桥与人行地道技术规范》要求,并经规划部门同意。天桥立柱位置地下管线需事先探明,从而确定是否具有落地可行性。天桥地面及楼梯铺设的材料应防滑。对进入安全保护范围内的下水道、高架等市政设施,建设方开工前需提供保护方案并与管辖的市或区管理单位签订市政设施保护协议经行政审批后方可实施,此方面工作初步设计应细化。天桥建成后的管理责任主体应尽早明确。安装无障碍电梯应委托第三方专业单位养护管理。此成本建设前应考虑清楚。工程开竣工前后建设方应对需要保护的排水管道进行电视影响检测,竣工后提供该处雨、污水管道要求完好的评估报告。

6、根据水土保持管理相关规定,建设单位应自行做好水土流失防治工作。

 

 

上海市长宁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2022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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