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消防产品质量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 发文机构:上海市长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索引号:SY3208247970202200120
  •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 主题分类:质量监督
  • 发文字号:长市监质〔2022〕28号
  • 发布日期:2022-08-03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上海市公安局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上海市消防救援总队关于开展2022年消防产品质量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进一步加强本区消防产品的质量监督,有力打击消防产品质量违法犯罪行为,强化部门协作,经区市场监管局、区公安分局、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区消防救援支队研究决定,从即日起至2022年10月31日,在全区范围内开展2022年消防产品质量专项整治行动。现制定行动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紧盯本区消防产品生产、销售、建设工程和使用等各领域环节,市场监管、公安、建设行政管理、消防救援部门形成合力,进一步实化信息共享、协同联动、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按照各自职能开展消防产品质量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假冒伪劣消防产品违法行为,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工作任务

(一)对生产和流通领域消防产品开展监督抽查。

区市场监管局配合市市场监管局开展的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执法检查。抽查产品包括防火门、手提式灭火器、消防应急灯具、火灾报警产品、过滤式消防自救呼吸器、钢结构防火涂料等。抽查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并抄送区消防救援支队。严厉查处无证产品,强化产品质量问题曝光和信息通报,严格组织实施不合格产品后处理工作,及时消除产品质量安全隐患。涉嫌违法的,及时移送区公安分局经侦支队查处。

(二)对建设工程领域消防产品开展监督检查。

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在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消防验收备案抽查过程中,对工程中使用的消防产品开展监督检查。如发现消防产品未按设计文件进行施工,按规定予以处理,并通报给区市场监管局和区消防救援支队。

(三)对使用领域消防产品开展监督抽查。

区消防救援支队组织对辖区内社会单位配备和使用的消防产品开展监督抽查。结合市市场监管局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会同区市场监管局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对于造成人员死亡和重大社会影响的火灾,加大对火灾延伸调查对象所在单位或场所使用消防产品质量的监督抽查力度。对判定为不合格的产品,检验结果抄送区市场监管部门。

(四)强化部门协作交流。

区市场监管局、区消防救援支队就辖区内注册、实际办公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信息定期进行交流和监管。对涉及电动自行车发生火灾的,区市场监管局、区公安分局、区消防救援支队及时互通信息并开展调查。

(五)强化行刑衔接。

区市场监管局、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区消防救援支队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消防产品系假冒、伪劣且涉嫌犯罪的,应及时移送区公安分局。区公安分局及时受理,对于符合刑事立案条件的,及时立案侦察,加强部门协作,联合开展案件侦办工作,切实形成部门合力。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应结合实际制定实施计划,精心组织,扩大宣传,力争通过专项监督抽查,切实提高消防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水平,最大限度发现、更换和销毁一批不合格消防产品,务求取得整治成效。

(二)加强协调配合。每季度召开一次联席会议,进一步实化运作品联席会议平台工作机制,发挥消防产品联席会议平台联动作用,强化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共同研商消防产品在生产流通、建设工程及使用领域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及对策。对于检验不合格的消防产品,要认真做好责令改正、抄送函告等后续处理工作,切实形成工作合力,强化整治效果。

(三)加强信息报送。行动中可积极组织各级各类新闻媒体集中宣传报道专项整治的过程和成效。及时总结工作经验,10月底前各相关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将工作信息分别报送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和市消防救援总队。遇有突发或重要情况须及时报送。

区市场监管局联系人:陈金伟,     联系电话:62837220;

区公安分局联系人:王琦,         联系电话:23039490;

区建设和管理委联系人:徐清,     联系电话:22050518;

区消防救援支队联系人:杨忠,     联系电话:63359523。

上海市长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上海市公安局长宁分局

上海市长宁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长宁区消防救援支队

2022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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