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长宁区民政事业发展“十五五”规划(草案)》征询公众意见的公告
为深入推进长宁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长宁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和《上海市民政事业发展“十五五”规划》,结合实际情况,区民政局起草了《长宁区民政事业发展“十五五”规划(草案)》。现将《长宁区民政事业发展“十五五”规划(草案)》公开征求市民和有关单位意见,希望市民和各单位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有关事宜告知如下:
一、市民和各有关单位可以将书面意见直接寄送上海市长宁区民政局,也可以发送电子邮件。
来信地址:上海市长宁区路1436号,上海市长宁区民政局201办公室,邮编:200051
电子邮件地址:shcnqmzj@163.com
二、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6年5月19日。
上海市长宁区民政局
2026年4月20日
长宁区民政事业发展“十五五”规划(草案)
深入推进长宁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长宁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和《上海市民政事业发展“十五五”规划》,制定本规划(草案)。
一、发展基础和面临形势
(一)发展基础
“十四五”时期,长宁民政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全面践行人民城市重要理念,圆满完成各项目标任务,先后荣获全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重点联系城市(区)、全国社会救助工作先进单位,成功获评国家智能社会治理实验特色基地(养老),深入推进全国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试验区建设、全国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等试点工作,连续七年(2018-2024年)在上海市民政系统工作综合评估考核中获评优秀,连续两年在市管党政领导班子绩效考核(养老服务水平)指标考核中位居前列,为长宁加快建设人民城市作出积极贡献,为“十五五”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老龄事业和养老服务提质增效。一是养老设施优质均衡。全区养老床位占户籍老年人口比例超过3%,持续位居中心城区首位。优化床位结构,改造认知障碍照护床位,增加家庭照护床位,护理型床位占比达63.4%。加快构筑“15分钟养老服务圈”,每千名常住人口拥有的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面积保持全市领先水平。二是养老服务提质扩面。办好老年助餐实事,全区日均供餐能力达1.3万客。推动供需精准匹配,建成255个养老顾问点,打造全市首个养老顾问实体店。强化人才队伍建设,成立全市首个区级养老服务专项基金,养老护理员等级证书持证率达87%。三是城区环境适老宜居。大力推动老年友好型社区建设,为逾2000名老年人家庭提供适老化改造服务,建成6个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在全市率先实现老年认知障碍友好城区建设街镇全覆盖,打造全市首个城区级老年认知障碍赋能支持中心——小蓝花市民中心。四是数字养老提档升级。推进国家智能社会治理养老特色实验基地试点建设,发布全市首份数字养老报告、智慧养老市民地图。开业全市首个社区AI长者食堂,建成6家智慧养老院和11家“养老院+互联网”医院。五是银发经济蓬勃发展。构建区“3+3”重点产业体系与银发经济深度融合机制,创设全市首个区级银发经济产业联盟,打造全市首个“九九购物节”银发消费品牌。
社会救助精准有力。一是制度创新全国领先。出台《长宁区关于推进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完善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的若干措施》,推动从单一的物质救助向“物质+服务”救助方式持续转变。典型案例获民政部编录并获市领导批示肯定;2021、2022年连续两年获评全国社会救助领域创新实践优秀案例。推动社会救助从“人找政策”转变为“人找政策”与“政策找人”有机融合,首创“社区救助顾问”制度,率先建立社会救助信用告知承诺制,已有44户68人因就业、退休等原因主动申报并自愿退出救助。二是服务效能显著提升。“十四五”期间,全区发放的各类社会救助资金总额和惠及人次较“十三五”期间稳步增长,在全市率先实现救助顾问实体工作站全覆盖。三是协同参与力量多元。强化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政牵头、部门协同、社会力量参与的工作机制,在全市创新实施“救助+慈善”五扶行动。
社会福利普惠共享。一是儿童福利保障高效推进。在全市率先实现街镇未保站全覆盖,建成“1+10+N”儿童福利工作阵地。联合区教育局、区卫健委等部门制定《关于加强本区困境儿童心理健康关爱服务工作的实施方案》,建立困境儿童心理健康关爱服务体系;出台《长宁区成年孤儿回归社会安置房屋管理办法》,“十四五”期间,共安置6名回归孤儿。二是残疾人福利保障持续加强。“十四五”以来,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约1.60亿元,惠及66.26万人次。在全市率先实现精神障碍社区康复工作街镇全覆盖。
社会事务高效便民。一是婚姻管理工作不断优化。扎实推进婚姻登记“全市通办”“跨省通办”“全国通办”改革,圆满完成涉外国人和涉香港、澳门、台湾居民以及华侨婚姻登记试点任务。2021年至2025年底,共办理婚姻登记41448对,其中办理全国(跨省)婚姻登记8675对、涉外婚姻登记257对。二是殡葬服务改革不断深化。加强殡葬服务综合监管,落实惠民殡葬补贴,2021年至今,发放补贴17.88万元。三是区划基层工作不断强化。加强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截至2025年底,全区10家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可办理11个市级部门下沉事项198项,五年内总业务量为2189257件,实现“两免”比例达99.61%。全区布设自助终端机13台、设置远程虚拟延伸点22个。
社会治理多元协同。一是引导社会组织更好服务高质量发展。服务“五个中心”建设,推动重点领域社会组织成立登记,“十四五”期间5家社会组织获评“上海市社会组织品牌项目”,2家社会组织获评“市先进社会组织”。服务国家重要战略,推动52家社会组织助力乡村振兴。服务提高城市治理现代化水平,支持232个社区公益创投项目共计1490万元参与社区自治共治。二是加强社会组织服务支持和监管。全区社会组织共有797家,其中“十四五”期间新成立社会组织128家,3A(含)级以上社会组织占比达18%。推进服务载体建设,区社会组织创新实践园和新华社创园获评市示范性社会组织培育基地。三是推动慈善事业蓬勃发展。建立长宁区社会救助和慈善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组织开展第一届“长宁慈善奖”评选表彰活动,积极做好“上海慈善奖”评选表彰推荐工作,营造浓厚慈善氛围。全区社区基金会10家,资金总规模达2233万元,成为社区慈善重要蓄水池。
(二)面临形势
“十五五”时期是我国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夯实基础、全面发力的关键时期,是上海乘势而上的全面发力期、转型升级的攻坚决胜期,也是长宁基本建成具有世界影响力的国际精品城区的关键时期。必须科学研判形势,精准把握机遇,乘势而上,积极作为,高起点、高标准谋划长宁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以更好服务全区改革发展大局。
深度老龄化对民政工作带来新挑战。要着力推进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打造和建设卓越的、高水平的老年宜居城区,以人口高质量发展支撑长宁现代化建设。
人民群众对高品质生活的期待对民政工作提出新要求。要进一步完善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深入推进公共服务随人走改革,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需求。
新一轮科技革命对民政工作赋予新动能。要找准民政领域发展新质生产力的结合点,进一步推进科技创新与民政业务紧密融合,推动民政政策体系、工作方法和人才队伍的深层次变革。
二、指导方针和目标指标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和第十五次全国民政会议精神,始终秉承人民至上理念,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在上海民政各领域基本建成系统完备的政策制度体系、均衡可及的^服务保障体系、规范有力的监督管理体系、协同高效的社会参与体系,显著提升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会事务、社会治理的工作水平,在谱写中国式现代化长宁新篇章中展现民政更大作为。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把坚持党对民政工作的全面领导作为根本遵循,把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作为核心任务,把党的领导贯穿民政事业发展的全过程、各方面,为民政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引领保障。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始终秉承人民至上价值理念,把握人民愿望、尊重人民创造、集中人民智慧,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将党和政府的惠民政策精准送到群众身边。
坚持全面深化改革。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改革扬优势、补短板,用改革的办法解决发展中的问题,为民政事业发展探索新方式、注入新活力。
坚持科技激发动能。加快培育民政领域新质生产力,加强民政领域科技创新和要素支撑。全面推动民政领域数字化转型,促进数字经济与民政业务紧密融合,打造民政事业发展新模式。
坚持社会多元参与。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大力支持社会力量参与民生保障和公共服务,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需求。
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牢牢守住民政安全发展底线,在安全中谋发展,实现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提升民政领域灾害应对和安全治理能力,防范化解民政服务机构各类安全风险。加强舆情处置应对,保障民政工作平稳有序推进。
(三)总体目标
未来五年,长宁民政将进一步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着眼于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全面深化改革创新,到2030年,全面建成与长宁具有世界影响力的国际精品城区相适应的民政事业发展格局,全面推进长宁民政现代化。使人民群众享有更高质量的民政服务,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进一步提高。
--实现服务对象从户籍人口逐步向常住人口的转变,推动相关公共服务随人走,全面提升公共服务质量。立足本区人口发展变化趋势,不断优化公共资源配置,进一步构建与人口发展相适应的现代公共服务体系。
--实现服务范围从以特定群体为主逐步向满足全人群、全生命周期需求的转变,全面提升民生保障范围。顺应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新要求和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的新期待,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不断回应经济社会发展中出现的新的民生需求,让更多人民群众更好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实现服务内容从偏重“兜底性”逐步向“普惠型”“发展型”转变,全面提升服务保障水平。立足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聚焦提高人民生活品质,推动民生保障和服务从“有没有”向“好不好”、“优不优”转变,不断丰富服务内容,提高服务标准,不断提升民政事业发展质量。
--实现服务方式从主要依靠“面对面”、铁脚板向更多依托“数字化”赋能转变,全面提升民政服务能级。围绕城市数字化转型,深化民政领域数字赋能,更多发挥数字技术手段作用,提升民政领域公共服务的供给能力和服务水平。
--实现工作力量和资源从主要依靠政府向以政府为主导,积极发挥市场、社会等多方力量作用转变,全面提升服务供给格局。在更好发挥政府主导作用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和社会参与作用,拓展民政服务保障资源,更好激发民政事业的发展活力。
--实现工作机制从侧重阵地建设、网络建设向更多注重制度完善、文化培育转变,全面提升民政文化内涵。进一步强化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中的文化传承,不断弘扬扶危济困、敬老爱老、乐善好施、和谐婚姻、厚养礼葬等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深挖民政文化内涵,全面增强民政事业发展的内生动力和文化软实力。
(四)主要指标
长宁区民政事业发展“十五五”规划(草案)主要指标
序号 |
指标名称 |
单位 |
属性 |
2025年 基准值 |
2030年 目标值 |
1 |
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 |
% |
约束性 |
62 |
>75 |
2 |
养老机构双人间床位占比 |
% |
预期性 |
30 |
40 |
3 |
养老护理员持中级以上技能等级证率 |
% |
预期性 |
30 |
35 |
4 |
新增认知障碍照护床位数 |
张 |
预期性 |
/ |
500 |
5 |
新建社区长者食堂 |
个 |
预期性 |
/ |
3 |
6 |
新建家门口养老服务站 |
个 |
预期性 |
/ |
>100 |
7 |
新建“物业+养老”服务点 |
个 |
预期性 |
/ |
10 |
8 |
新建银发经济特色街区 |
个 |
预期性 |
/ |
2 |
9 |
新增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 |
个 |
预期性 |
/ |
2 |
10 |
儿童福利工作者中持有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比率 |
% |
预期性 |
33 |
≥40 |
11 |
3A级以上社会组织占比(含3A级) |
% |
预期性 |
18 |
20 |
三、重大任务、重大项目和重大政策
(一)深化养老服务改革,进一步提升服务能级
一是持续丰富养老服务供给。推进养老设施专项规划实施,优化养老机构结构,重点发展护理型床位和认知障碍照护床位,构建保基本、普惠型、市场化三类机构互补格局,到2030年底,全区护理型床位占养老床位总数的比例超过75%,认知障碍照护床位不少于1150张,普惠型养老机构床位不低于50%。鼓励养老机构向社区开展延伸服务,积极发展家庭照护床位。深化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加强专业日托、长者照护之家、老年助餐场所等功能设施建设和有序运营,持续推进助餐、助浴、助行、陪诊等养老新业态提质增效。深化老年认知障碍友好社区建设,进一步构建老年认知障碍照护体系。发展社区非正式照料,继续开展“老吾老”“老伙伴”等项目,完善家庭支持政策,巩固和增强家庭养老功能。
二是着力提升养老服务品质。深化医养结合,提升养老机构医疗服务能力,建立健全养老床位、医护床位联动转介机制。推进发展整合式照护模式。深入开展养老机构“代际融合”项目。加大养老护理员队伍建设,落实养老护理员各类补贴激励制度,持续提升护理员职业技能和专业技术水平,积极拓展陪诊师、助浴师等养老服务新职业技能培训。到2030年底,护理员持技能等级证率不低于92%,中级及以上技能等级护理员比例达到35%。发挥科技创新支撑推动作用,加强适老化技术和老年辅助技术的设计与研究,促进5G、人工智能、物联网、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老年用品的深度应用,促进老年医学科技、生物技术和信息技术融合发展,持续推进智慧养老院建设。
三是不断优化养老服务发展环境。鼓励引导企业、社会组织参与养老服务供给,提供政策支持和优惠措施,营造公平市场环境。健全财政补贴机制,强化“补需方”补贴政策机制,推动完善长护险服务项目,不断提高保障标准。推进公办养老服务设施逐步向常住老年人拓展惠及。完善养老机构综合监管体系,推动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全覆盖,提升服务机构运营管理与服务水平,完善服务商准入退出机制,推动养老领域数据共建共享,实现养老服务供给和综合监管信息一网通查通办。
四是着力促进银发经济发展。大力发展养老照护、老年宜居、老年文娱、无障碍出行、智慧养老、养老金融、老年健康服务等产业,建设银发经济特色街区。促进养老资源流动,激发产业内生动力和创新活力,深化银发经济产业联盟和会客厅建设,推动老龄产业向高层次、综合型的产业链发展,形成产业集聚的规模效应。积极培育银发消费市场,持续打造“九九购物节”品牌,突出商旅文体展联动、商圈能级提升和商贸主体挖潜特色,做实银发消费举措,鼓励电商平台开辟线上专区。拓展银发旅游、银发教育等新业态,满足老年人多层次、多样化、个性化的高品质生活需求。大力发展养老金融,支持金融机构开发满足多样化养老需求的金融产品,提高老年人获得金融服务的便利性、安全性。优化康复辅具社区租赁服务,推进康复辅具产业高质量发展。
五是深入推进老年友好型社会建设。加强居住环境适老、社会环境敬老、数字环境助老的老年宜居环境建设,开展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创建,推动居家环境适老化改造提质扩面,完善数字化适老应用和服务。深入开展人口老龄化国情教育,完善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工作机制,健全老年人监护制度,依法打击侵害老年人权益的行为,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持续开展“敬老月”系列活动,深入开展全国“敬老文明号”和全国“敬老爱老助老模范人物”推选工作,弘扬中华民族光荣传统。持续完善老年人社会优待等方面的惠老政策。加强老年宜居环境建设,持续加强老年人力资源开发,积极开展新时代“银龄行动”“老伙伴计划”“沪助养老时光汇”等项目,引导老年人贡献银发力量。
(二)健全社会救助体系,进一步兜牢民生底线
一是完善分层分类救助体系。完善低保、特困供养、专项救助、临时救助制度,健全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持续健全跨部门收入核对机制,完善覆盖低收入人口的动态监测和常态化救助帮扶机制,以“大数据+铁脚板”的方式持续推动“人找政策”和“政策找人”相结合,精准确定保障对象及其需求。完善居民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机制。做好低收入人口探访关爱。
二是创新社会救助发展方式。将有为政府、有效市场、有情社会、有责家庭有机结合,调动多元力量参与,构建政府主导、家庭尽责、社会参与的社会救助格局。推动“救助+慈善”融合发展,健全政府救助与慈善帮扶衔接机制。持续开展服务类社会救助,健全“物质+服务”救助模式,从物质救助逐步向综合救助发展,拓展提供心理疏导、社会融入、能力培养等个案帮扶服务。深化“桥计划”“五扶临门”等社会救助综合服务项目,完善就业救助、产业帮扶等发展型举措,增强社会救助“造血”功能。
三是强化社会救助规范管理。持续深化社会救助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综合治理。持续加强社会救助档案资料核查,加强困难对象动态监测管理,及时足额发放社会救助保障资金,切实保障困难对象基本生活。进一步规范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
(三)完善社会福利制度,进一步增进民生福祉
一是深化特殊儿童福利保障。提升儿童福利工作水平,推动儿童福利从孤儿、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对象向所有有需要帮助的特殊儿童拓展。深化困境儿童家庭监护支持服务,拓展困境儿童家庭监护支持项目服务深度和覆盖面。健全困境儿童心理健康服务体系,精准强化困境儿童心理健康关爱服务,加强心理健康评估和风险管理。加强对流动儿童的监测摸排,深化推广《流动儿童家庭监护能力评估指标体系》。推进孤独症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建设。加大儿童福利社工培训力度,强化履责意识和能力,推进规范化、专业化建设。发挥街镇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枢纽功能,提升关爱保护能力。
二是推动完善残疾人福利。加强残疾人服务保障。完善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实现精准补贴。建立社区融合、家庭服务、家庭照料有机衔接的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链,畅通精神障碍治疗与康复的双向转介机制。
(四)深化社会事务改革,进一步增强服务能力
一是深化婚姻登记管理服务改革。持续深化婚姻登记“全国通办”,优化婚姻登记“减证便民”举措,推进电子证照应用。立足长宁区位优势和地域特色,加强商旅文等融合,推动幸福产业发展,培育“幸福经济”新地标。深化特色颁证和家庭辅导品牌内涵,助力培育新型婚育文化。优化婚姻登记服务模式,加强队伍建设,提升窗口服务水平。完善婚介机构跨部门综合监管。
二是提升殡葬服务和管理水平。强化殡葬行业公益属性,完善殡葬基本公共服务体系,逐步实现基本殡葬服务的普惠性、均等化。深入推进移风易俗,把尊重生命、文明绿色的理念贯穿殡、葬、祭全流程。提高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持续优化清明、冬至等重要节点殡葬管理。加强依法长效治理,强化行业综合监管,有序有效治理违规经营、价格违法行为等问题,着力规范殡葬服务市场秩序,满足群众“逝有所安”的需求。
三是深化社区事务受理服务和基层民政服务。加强行政区划管理,深化平安边界建设,落实区界联检。加强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落实综窗建设全覆盖。推动社区事务受理服务数字化转型,逐步提升电子签名、电子印章使用比例至100%。深入贯彻“一网通办”改革精神,推进“远程虚拟窗口”服务新模式,聚焦群众需求结合区域特色精准布局服务点。指导街镇因地制宜加强民政服务站建设,持续提升基层民政服务能力。落实民政部门履行遗产管理人和监护相关职责制度,提升履职能力。
(五)推进社会治理创新,进一步汇聚社会力量
一是深化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深化法治化规范化建设,加强党对社会组织的全面领导,配合相关部门理顺党建工作管理体制;完善法规制度,做好登记管理文件“立”“改”“废”工作;优化社会组织布局,引导和支持在前沿领域、关键领域、重点领域发挥作用的社会组织登记成立。深化社会组织人才和培育基地建设,打造特色基地和领军人才库。深化社会组织“一网通办”改革,探索完善社会组织退出机制,优化登记管理流程,加快推进登记管理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
二是推动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助力经济建设、乡村振兴、稳岗就业和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助力社会建设,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提供社区为民服务,助力基层治理精细化。探索长宁特色实践路径,构建行业特色培育机制,引导社会组织赋能产业升级。推进社会组织协商平台建设,完善政社沟通机制。推动社会组织在养老、托育、文旅、体育等领域扩大多元服务供给,推动公益慈善事业发展。夯实社会组织全周期培育体系,深化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建设,推进社会组织培育孵化。加强社会组织品牌建设和人才建设,扩大社会组织影响力。
三是健全社会组织综合监管体系。加强日常监管,落实社会组织综合监管新政,构建本区特色治理模式。落实社会组织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加强重点领域监管,聚焦涉外合作、网络舆情等重点领域,实施分类分级监管,建立风险预警机制。做实做细年检年报、抽查检查、专项审计;强化“活动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推进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及成果运用,提高全区社会组织评估率,完善社会组织简化评估制度,力争3A级社会组织占比取得突破。深化联合执法机制,建立跨部门协同模式,形成可复制的区级社会组织监管创新样本。
四是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深化长宁区社会救助和慈善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组织领导、统筹协调长宁慈善工作。开展“长宁慈善奖”评选表彰,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组织“上海慈善周”长宁区级活动,大力弘扬慈善文化。深化“慈善+”项目合作,持续壮大慈善力量。推动社区慈善事业深入发展,全面提升慈善超市和社区基金会建设质量。加强慈善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开展业务培训。编制长宁慈善事业发展报告,推动慈善信息权威发布。建立健全慈善领域综合监管机制,强化慈善事业健康规范运行。
四、保障措施
(一)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中央、本市、本区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部署,为实施规划提供坚强政治保证。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聚焦民政主责主业,大力推动党建和业务深度融合。树牢大抓基层鲜明导向,增强党组织政治功能组织功能,不断提升基层民政服务能力。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压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加大对各领域、各环节的监督管理。加强民政系统精神文明建设,不断提高行业文明程度。
(二)推进法治民政建设。持续深化民政领域职能转变,落实权责清单、重大行政决策等制度,构建法治化履职体系。切实做好规范性文件常态化评估清理工作。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健全事中事后监管机制。加大重点领域行政执法力度,健全综合监管和联合执法机制,推进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提升标准化创新思维,推动业务规范与行业标准深度融合。压实普法主体责任,创新法治宣传教育载体,构建沉浸式普法新格局。
(三)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加快培育与新时代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相匹配、数量充足、门类齐全、结构合理的专业化、创新型民政人才队伍。落实《上海市民政局系统“高层次人才倍增”实施方案》,优化人才培养、使用、评价、激励等机制措施,持续提升民政领域人才职业化程度、专业化水平。
(四)完善财力保障机制。完善资金保障体系,加大民生保障类项目投入力度,扩展“民政资金内控监管平台”应用范围,加强民政资金风险防控与监管。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多渠道、多方式支持社会资本参与民政事业发展。优化资金管理体制,全面实施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五)推进数字民政建设。推进民政数字化转型与民政业务工作深度融合,推进“数字民政”建设。落实民政业务一体化管理平台,促进业务管理工作提质增效。深化“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增强数字化政务服务履职能力。积极拓展人工智能、大模型等新技术的应用领域,加强数字赋能民政业务工作能力。持续落实网络安全工作要求,提升数字化安全保障水平。
(六)加强新闻宣传和理论研究。加强民政宣传报道,讲好民政故事,传播民政声音。拓宽宣传渠道,发挥政务新媒体积极作用,构建全域联动、协同发声、同向发力的工作新格局。完善舆情处置预警机制,建立统筹推进、反应迅速、准确有效的舆情处置工作体系。推动政策研究成果转化,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更好地服务科学决策和政策制定。
(七)推进民政安全建设。统筹发展和安全,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持续巩固发展民政大安全格局。建立健全各领域风险分级预警、隐患排查整治、事故应急处置、重大隐患动态清零的全链条响应机制,把安全发展理念贯穿长宁民政事业各领域、全过程。压实民政服务机构主体责任,切实保障民政服务对象生命安全。提升舆情处置效能,有效防范化解意识形态风险。加强网络与数据安全保障,坚决防范化解网络和数据安全风险。
关于《长宁区民政事业发展“十五五”规划(草案)》的草案解读
一、《长宁区民政事业发展“十五五”规划(草案)》编制的现实基础是什么?
答:“十四五”时期,长宁民政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全面践行人民城市重要理念,圆满完成各项目标任务,先后荣获全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重点联系城市(区)、全国社会救助工作先进单位,成功获评国家智能社会治理实验特色基地(养老),深入推进全国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试验区建设、全国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等试点工作,连续七年(2018-2024年)在上海市民政系统工作综合评估考核中获评优秀,连续两年在市管党政领导班子绩效考核(养老服务水平)指标考核中位居前列,为长宁加快建设人民城市作出积极贡献,为“十五五”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长宁区民政事业发展“十五五”规划(草案)》的主要目标是什么?
答:到2030年,全面建成与长宁具有世界影响力的国际精品城区相适应的民政事业发展格局,全面推进长宁民政现代化。
三、《长宁区民政事业发展“十五五”规划(草案)》的主要工作任务有哪些?
答:规划明确了五大重点任务:一是深化养老服务改革,进一步提升服务能级;二是健全社会救助体系,进一步兜牢民生底线;三是完善社会福利制度,进一步增进民生福祉;四是深化社会事务改革,进一步增强服务能力;五是推进社会治理创新,进一步汇聚社会力量。
四、《长宁区民政事业发展“十五五”规划(草案)》的主要保障措施是什么?
答:规划明确了七项保障措施:一是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二是推进法治民政建设;三是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四是完善财力保障机制;五是推进数字民政建设;六是加强新闻宣传和理论研究;七是推进民政安全建设。
五、《长宁区民政事业发展“十五五”规划(草案)》的亮点是什么?
答:规划主要体现以下亮点:一是实现服务对象从户籍人口逐步向常住人口的转变,全面提升公共服务质量。二是实现服务范围从以特定群体为主逐步向满足全人群、全生命周期需求的转变,全面提升民生保障范围。三是实现服务内容从偏重“兜底性”逐步向“普惠型”“发展型”转变,全面提升服务保障水平。四是实现服务方式从主要依靠“面对面”、铁脚板向更多依托“数字化”赋能转变,全面提升民政服务能级。五是实现工作力量和资源从主要依靠政府向以政府为主导,积极发挥市场、社会等多方力量作用转变,全面提升服务供给格局。六是实现工作机制从侧重阵地建设、网络建设向更多注重制度完善、文化培育转变,全面提升民政文化内涵。
关于《长宁区民政事业发展“十五五”规划(草案)》的制定背景说明
一、制定《长宁区民政事业发展“十五五”规划(草案)》的决策背景
“十五五”时期是我国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夯实基础、全面发力的关键时期,是上海乘势而上的全面发力期、转型升级的攻坚决胜期,也是长宁基本建成具有世界影响力的国际精品城区的关键时期。必须科学研判形势,精准把握机遇,乘势而上,积极作为,高起点、高标准谋划长宁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以更好服务全区改革发展大局。
深度老龄化对民政工作带来新挑战。要着力推进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打造和建设卓越的、高水平的老年宜居城区,以人口高质量发展支撑长宁现代化建设。
人民群众对高品质生活的期待对民政工作提出新要求。要进一步完善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深入推进公共服务随人走改革,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需求。
新一轮科技革命对民政工作赋予新动能。要找准民政领域发展新质生产力的结合点,进一步推进科技创新与民政业务紧密融合,推动民政政策体系、工作方法和人才队伍的深层次变革。
二、《长宁区民政事业发展“十五五”规划(草案)》的主要内容
在对照《上海市民政事业发展“十五五”规划基本思路》和《长宁区民政事业发展“十五五”规划》的基础上,拟定本规划框架,主要包括发展基础和面临形势、指导方针和目标指标、重大任务重大项目和重大政策、保障措施等4部分内容。
一是发展基础和面临形势。发展基础方面,主要回顾区民政事业“十四五”期间的工作成绩和民政各项工作推进情况,目前“十四五”各项指标均已按期完成,老龄事业和养老服务高水平发展,社会救助提质增效,社会事务高效便民,慈善事业不断发展,社会组织精益管理。面临形势方面,在前期调研和听取专家意见基础上,拟定以下三点内容:1.人口老龄化进程加快,人口结构的重大改变将深刻影响经济社会发展;2.人民群众对品质生活的期盼愈发强烈,优化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刻不容缓;3.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加速演进,新质生产力日渐成为未来时代包括民政工作在内各项工作的核心动力引擎。
二是指导方针和目标指标。指导思想方面,主要包括“五个坚持”:坚持党对民政工作的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发展成果惠及全体人民、坚持在服务大局中保障改善民生、坚持政府主导,各方参与。基本原则方面,到2030年,全面建成与长宁具有世界影响力的国际精品城区相适应的民政事业发展格局,全面推进长宁民政现代化。主要指标方面,对照市民政事业发展“十五五”规划基本思路中的主要指标,拟定包括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养老机构双人间床位占比等11项指标内容,其中约束性指标1项、预期性指标10项。
三是重大任务、重大项目和重大政策。对照第十五次全国民政会议和上海市民政会议精神,拟定包括老龄事业和养老服务、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会治理、社会事务等5大板块。
四是保障措施。主要包括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推进法治民政建设、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完善财力保障机制、推进数字民政建设、加强新闻宣传和理论研究、推进民政安全建设等7方面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