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增“房源供后管理(巡查)费”预算项目及资金的请示
我局根据市房管局4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保障性住房供后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沪房保障〔2024〕45号)文件的要求,已成立供后管理专班并制定工作方案。依据《长宁区保障性住房供后管理工作方案》,结合我区保障房源和征收房源情况,我局将通过引入第三方机构服务,组织开展专项巡查工作。
按照区财政局要求,我局于2024年9月初委托第三方资产评估机构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巡查成本进行了测算,按本区截至2024年8月的房源套数进行测算:已入住6388套,空置房5364套进行。经区财政局审核,确认房源巡查单套价格为:已入住房源65元/套;空置房源14.82元/套。截至2024年9月底,本区已入住6832套,空置房5287套,根据巡查工作要求,应按130%巡查比例落实房源套数(一次巡查全覆盖及二次巡查约30%房源比例进行复查)。故需完成巡查房源套数为:已入住8882套,空置房6873套,已入住房需资金约58万元,空置房需资金约11万元,合计69万元。考虑至2024年年底有约200套房源将供应,且房源租住情况动态变化。因此经区财政局审核,预算金额为70万元。
现申请新增“房源供后管理(巡查)费”预算项目,预算单位为上海市长宁区住房保障事务中心,预算项目资金70万元,2024年度安排进度款50万元。
妥否,请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