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长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2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以及决算草案审计发现问题 的整改情况报告
  • 发文机构:上海市长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布日期:2023-11-10

根据长宁区审计局《关于上海市长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以及决算草案的审计报告》(以下简称《审计报告》)的建议和整改要求,为切实做好整改工作,我局党组(局长室)及时组织召开整改落实会,明确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各部门职责,制定整改方案;并采取以点带面查摆问题、找出根源,内审工作人员跟踪、监督整改过程等方式,切实落实整改,现将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一、《审计报告》第三条第一款:专项经费使用管理有待加强

对于《审计报告》提出的“部分专项经费执行不理想”的问题,我局财务科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分析查找成因,重申严抓预算执行时效性的重要性,截止10月20日我局今年预算执行率已达80%;同时,我局组织开展了对项目预算申请和调整内容的正确性和全面性的核实工作,精确细化项目执行的时间安排,对于非当年急需执行或当年无法完全执行的项目进行调整核减预算,今年共核减项目预算134.82万元,2024年项目预算申请同比2023年项目预算批复减少255.78万元。

对于《审计报告》提出的“个别专项未按预算用途使用”的问题,我局已加强日常预算管理,严格按照预算内容执行。一是组织开展了对项目预算的历年执行、结转等情况等的清理工作,及时上缴了项目已完成的结余资金,包括2021年基本支出结余、2022年新冠病毒防控经费和车辆购置等专项结余,今年共上缴结余资金203.88万元。二是加大了对2023年项目预算执行情况跟踪监督力度,严抓2023年预算项目执行进程,严格要求基层所队装修等跨年度预算项目必须在2023年内完成项目执行工作。三是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和具体安排,对预算项目进行细化,合理安排预算资金,对项目预算的具体内容和执行计划进行严格审核,并根据项目预算执行的时间节点申请编制预算,截止目前我局2024年部门预算申请中,未安排基层所队装修等项目预算,抽验经费同比减少271.87万元。

二、《审计报告》第三条第二款:少计收支影响决算

对于《审计报告》提出的“部分市级拨款计入往来影响决算准确性”的问题,经与市局、区财政局等主管部门沟通协商,我局于2022年10月31日,将2022年1-10月市级拨款的收支项目调整至预算收支科目,2022年11月至今市级拨款的收支皆纳入预算收支管理;截止目前,市局拨款及其类似项目的上级下拨经费收支皆纳入年度预算收支管理,已全面实行预算收支管理。

对于《审计报告》提出的“个别费用核算差错影响决算准确性”的问题,经与区财政局沟通协商,我局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以及本次整改调整实际,对决算报表中车辆、其他收入等数据进行了改正,并予以公示,今后我局将进一步加强决算管理,严格按照实际情况记录经济事项,确保决算金额真实准确。

三、《审计报告》第三条第三款:房租收入管理欠规范

对于《审计报告》提出的“长宁路1000号”出租房屋存在租金未收的问题,长宁路1000号的承租人为上海国美电器有限公司,该公司从2021年第四季度起欠缴房租,2022年起我局以上门、电话等方式多次催讨皆无结果。2022年底该公司电话告知我局:“其经营出现问题,无法支付所欠租金”;2023年5月中旬该公司电话通知我局终止租赁合同,得知此情况后,我局即刻向区机管局电话汇报;2023年5月31日该公司正式通知我局接受其归还的租赁房屋,并完成物业移交手续;2023年6月我局就该公司拖欠租赁款之事向法院提起诉讼,2023年7月6日法院召集双方召开立诉前调解会,调解不成功,至此法院正式立案,立案号(2023)沪0105民初29104号,并于2023年11月02日开庭审理,我局目前还在等待法院最终判决。

对于《审计报告》提出的“程家桥路59号一层”出租房屋存在租金未收的问题,我局于2023年6月5日,就欠缴租金的问题约谈程家桥路59号一层承租人上海美天副食品有限公司,双方约定一个月内付清欠缴租金;2023年7月上海美天副食品有限公司将欠缴款汇至我局账户,2023年8月我局将此款项上缴国库。

对于《审计报告》提出的“江苏路98号”出租房屋存在租金少收的问题,我局于2023年5月15日,就少缴租金的问题电话约谈江苏路98号承租人上海长运工艺品厂的负责人;2023年6月上海长运工艺品厂将少缴款汇至我局账户,2023年8月我局将上述款项上缴国库。

四、《审计报告》第三条第四款: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

对于《审计报告》提出的“固定资产未贴标签”的问题,我局为确保固定资产清理工作有效开展,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办公室、财务科负责人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固定资产清理工作领导小组。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具体负责、协调和推进本方案的实施。固定资产清理工作在局党组书记(局长)直接领导下,结合审计报告中提出问题,举一反三、以点带面开展实施。一是摸清底数。2023年7月起,组织全局所有部门,在全局范围内对办公家具、电脑、打印机等设施设备进行全面摸底清查。二是完善管理。2023年10月起,在已完成的固定资产摸底清查工作的基础上,采取集中核对和修改登记信息的方式,组织各部门完成了固定资产的账实核对、资产编号梳理、标签粘贴等工作。三是纠正错误。对13辆车牌号登记信息未更新的车辆、1台型号登记信息错误的柯美281复印机等相关情况进行清理核对。截止目前已对12辆车辆的车牌号登记信息做了更新;1辆车牌号登记信息未更新的车辆、1台型号登记信息错误柯美281复印机因已做报废处理,故未更新和修改。

对于《审计报告》提出的“部分固定资产长期闲置” 的问题,我局根据固定资产清理结果,将12台空调、6台空气净化器、6台机柜和9台扫描仪共33台闲置固定资产纳入公物仓管理,其中包括审计报告中提到的2台空调、6台机柜和9台扫描仪。

对于《审计报告》提出的“部分固定资产已损坏未及时进行清理”的问题,我局根据固定资产清理结果,重新评估已损坏的电脑、打印机、电视机、办公家具等固定资产,经自行评估,一是2012年5月购买的松下扫描仪维修后还能使用,我局将继续使用;二是海星电视、电脑、打印机等909件固定资产,因损坏严重,维修后也无法使用,故做报废处理,截至目前,(1)原始价值198.46万元,352件电脑等固定资产报废申请已通过审批,且已作销账处理;(2)原始价值188.32万元,149件网络设备、复印机等固定资产报废申请已填报,申请对上述固定资产进行销账处理;(3)原始价值193.36万元,408件通用设备、家具、专用设备等固定资产报废申请已填报,申请对上述固定资产进行销账处理。

对于《审计报告》提出的“三处以前年度已售房屋未及时进行账务处理”的问题,三处房产销账处理申请已经区机管局审批同意,我局已根据区机管局的审核意见,完成财务销账处理。

五、《审计报告》第三条第五款:个别费用报销不规范

对于《审计报告》提出的“个别费用报销所附发票与货品清单不一致”的问题,2023年6月,我局已将此事项在局上半年度目标考核(现场考核)时重点提出,并重申内部控制和财务管理规定,明确各责任人员职责和工作要求。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加强经费报销规范性管理,加大对内控管理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宣传力度。

上海市长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