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各有关单位:
近期,本市实验室接连发生两起伤亡事故,3月24日,上海睿腾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实验人员合成医药中间体过程中发生闪燃,造成1人死亡、3人受伤;4月22日,某科研单位实验过程中发生爆燃,造成3人受伤,事故原因正在进一步调查中。事故暴露出相关单位、人员安全责任缺位、风险辨识不足、安全措施和人员安全防护不到位等问题。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加强实验室安全风险防控,切实强化全区实验室安全管理,坚决遏制实验室事故多发势头,现就相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压实各方责任,建立健全实验室安全治理体系
各街道(镇)、各有关部门要清醒认识当前实验室安全的严峻形势,进一步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坚决扛起安全生产政治责任,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切实统筹发展和安全,共同推动构建技术标准引领,实验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属地严格准入与检查,部门指导督促规范,协会、学会紧密支撑的实验室安全治理体系。
(一)压实实验单位主体责任。实验单位是实验室安全责任主体,实验单位负责人是实验室安全第一责任人。实验单位要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底线思维,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实验安全操作规程,保证安全资金投入,强化人员培训,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制定完善应急预案并加强演练,切实保障实验室安全。
(二)明晰部门职责分工。区科委在优化科研体系建设、指导相关单位发展建设中,督促实验单位落实安全责任;在研发与转化功能型平台建设、编制研发基地和研发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规划时,统筹考虑科研发展与安全。区商务委充分发挥产业统筹作用,在出台推动产业发展政策时,注重实验单位的产业布局与安全风险的适配性,夯实园区管理机构和实验单位安全责任。区教育局、区卫健委、区建管委、区生态环境局、区绿化市容局等行业主管部门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抓好所属行业领域企事业单位实验室的安全生产工作,督促实验单位严格履行安全主体责任,规范安全管理。区商务委、区科委、区市场监管局等部门要主动跨前一步,在新材料、医药、医疗器械等研发、试验业务外包较多的领域,督促生产单位将安全管理要求向产业链前端延伸,指导规范外包实验单位加强安全风险评估,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区应急局、区消防救援局、区公安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生态环境局等专业部门在指导规范各自系统领域实验室落实安全责任的同时,加强与行业主管部门的协同联动,强化专业支撑。对于新产业、新业态、新领域等监管职责不明确的实验单位,相关部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靠近谁负责、谁为主谁负责、谁扶持/认定谁负责”原则,将各行业产业链配套实验单位纳入管理范围。
(三)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各街道(镇)要加强与条线部门的沟通对接,实时掌握辖区实验单位底数和情况,确保监管力量全覆盖。街道(镇)和园区管理机构在研发、实验项目招商时做好准入评估和把关,督促实验单位按要求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和安全风险评估。加强实验单位日常检查和监督管理,督促实验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化工、新材料等中试、工业化放大试验原则上应进入专业园区、平台或中试基地。
(四)发挥协会学会技术支撑作用。各部门要进一步梳理相关管理要求,充分发挥相关行业协会、学会的技术支撑作用,结合实验室安全新形势、新问题、新挑战,完善安全技术标准和管理规范,搭建交流分享平台,加强从业人员培训,推广安全技术应用。
二、开展分类深化治理,防范化解实验室系统性安全风险
各街道(镇)、各有关部门全面排摸属地、行业领域实验单位基本情况,指导实验室开展风险评估,落实安全措施,加强重点物品全链条管理和试验环节风险管控。
(一)组织排查摸底。各部门和属地要聚焦产业园区、孵化基地,以及学校、科研院所、医疗机构等企事业单位,全面排查实验单位底数,摸清实验室所属行业、性质、用途、安全管理状况,全量登记建档,做好动态更新,并将实验单位相关信息定期通报应急、消防、公安、市场、生态环境等专业部门。
(二)实施分类监管。指导实验单位围绕责任体系、规章制度、基础管理、场所环境、设备设施、危险物质等开展风险评估,对标进行隐患排查,建立隐患问题和整改措施两张清单。将涉及辐射、剧毒品等危险品,涉及加氢、硝化、氯化、氟化、重氮化、过氧化、剧烈氧化(如使用强氧化剂或高能化学品的反应)以及其他反应热较高的放热反应实验,使用30L以上反应容器的三类实验单位及其他风险较高的实验单位纳入重点监管,开展检查和指导服务。
(三)加强重点物品全链条管理。督促实验单位建立剧毒、易制毒、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生物、辐射、特种设备、气体钢瓶、反应设备等重点物品和危险废弃物管理制度,健全完善重点物品信息台账,依法依规加强采购、使用、周转、储存、废弃全链条管理,配齐配全安全设施、个体防护装备和应急器材,强化重点物品使用过程安全防护。
(四)强化重点环节风险管控。督促实验单位建立试验风险评估制度,实验单位使用重点物品进行试验或使用新材料、新技术、新配方、新设备前,应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对于处于研究探索阶段,技术、设备不成熟的科学实验,应进行安全论证。要根据评估或论证结果,采取相应安全措施,必要时通过减量替代、隔离危险源、自动化控制等手段加强实验人员安全防护。
三、强化标准技术支撑,持续提升实验室本质安全水平
加强实验室安全标准体系建设,强化标准宣贯和培训教育,强化实验室安全专业技术支撑,加强指导服务,推动实验室安全能级提升。
(一)加强标准体系建设应用。各有关部门要组织相关行业协会、学会等完善实验室安全技术标准和分级分类管理规范,建立健全实验室安全标准体系,引导实验单位通过加强合规管理,涵养安全文化。指导督促实验单位严格落实《检测实验室安全》(GB/T 27476)《企业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范》(DB31/T 1564)《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5年)》等国家、地方、行业标准规范,持续改进提升。
(二)增强专业技术支撑。加快专业技术服务单位培育和技术专家培养,引入市场机制,为实验单位提供安全技术服务。高度重视实验过程中的安全防护,充分发挥科技支撑作用,鼓励支持使用智能监控、反应风险预测、自动化控制等先进实验室安全技术手段,推动建设实验室安全技术平台,积累安全技术数据,提升安全风险量化评估能力。
(三)强化指导服务和培训。各有关部门加强对属地和实验单位的指导服务,开展政策法规和规范标准的培训宣贯,指导基层单位做好管理和服务。发挥行业协会、专业机构、社会组织作用,打造公益性实验室安全课程平台,加强实验单位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实验人员教育培训,提升从业人员安全素养和应急处置能力。选树标杆实验单位,以点带面,推动安全管理提升。
各街道(镇)、各有关部门要加强信息互通和协同联动,形成工作合力。要加强指导规范督促,协调解决基层工作推进中遇到的难点问题,上下贯通、横向联动、协同高效开展工作,建立健全实验室安全风险防控长效机制。请区教育局、区卫健委、区生态环境局、区市场监管局、各街道(镇),6月20日前报送阶段性工作进展和联络人回执,9月5日前将工作总结(含本行业领域或本地区实验室底数)报送区安委会办公室。
上海市长宁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