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长宁区国资委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发文机构:上海市长宁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发布日期:2026-01-26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上海市国资委2025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2025年长宁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由长宁区国资委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5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5年,长宁区国资委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按照市国资委、区委区政府有关工作要求,聚焦国资国企改革发展重点,规范信息公开内容、拓宽信息公开渠道,着力提升信息公开工作水平,推动国资国企领域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一)主动公开方面

根据《条例》《规定》要求以及区府办统一工作部署,持续做好政务公开日常工作,进一步提升国资委机关政务公开工作水平。加强基础信息公开,做好区国资委主动公开事项目录清单编制工作,确保主动公开事项目录全面精准、要素齐备、科学规范、指向清晰。按要求规范编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确保20个工作日内主动公开国资监管领域的重点信息,及时公开部门财政预决算等情况,做好公开信息的准确分类与及时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及时做好依申请公开件系统录入、信息检索、公开属性认定,并按照规范准确答复申请人,做到关键节点留痕可追溯。2025年,区国资委共收到7件依申请公开件,均已按照规范准确答复申请人,未涉及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关于主动信息公开的规定,结合区国资委职责范围和工作实际,统筹用好区国资委门户网站及“长宁国资”微信公众号,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的维护和更新,做好公文公开属性认定和发布审查。及时、规范、集中公开机关职能、机构设置、规划信息、办公地址、联系方式等基础信息的情况。做好信息公开保密审查,遵循“未经保密审查的信息不得公开、未经解密并准予公开的信息不得公开、公开与保密界限不清的信息不得公开”的原则,确保无泄密事件出现。

(四)平台建设方面

着力创新政务公开形式,统筹用好区国资委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常态化公开国企重点项目进展、国资系统重点工作推进情况,并积极向上海国资和上海长宁投稿,扩大信息公开覆盖面。持续推动信息公开与政务新媒体协同联动,做好政务新媒体内容管理,提升公开力度。通过长宁国资微信公众号发布国有企业围绕主责主业,在打造新地标、推动城市更新、加强民生保障等方面的工作成效,更好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五)监督保障方面

区国资委主要领导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由办公室具体负责国资委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工作开展中,一方面注重加强政策学习,积极选派工作人员参加市国资委、区府办组织的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加强对新部署新要求的学习和掌握,提升工作人员工作水平。另一方面注重结合年度政务公开要点,不断优化公开内容,切实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监督和保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7

0

0

0

0

0

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1

0

0

0

0

0

1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

0

0

0

0

0

1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3

0

0

0

0

0

3

(七)总计

6

0

0

0

0

0

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0

0

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2025年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政务公开方面政务新媒体作用还要进一步发挥。二是信息公开形式不够多样。

(二)2024年存在问题的改进情况

围绕2024年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区国资委将围绕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落实。一是加强创新,进一步发挥新媒体矩阵作用。将门户网站与长宁国资微信公众平台联动,在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国资监管重点信息的基础上,注重在政务新媒体公开国有企业主责主业、改革发展成效等重点工作。二是聚焦重点,加强国有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方面的公开。围绕国资国企重点工作,在政务新媒体发布私募基金开启实质性运营、新锦华城市生活源可回收物智慧回收服务荣获上海品牌认证等宣传推送,向公众展示各企业集团主责主业工作成效。发布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警示教育大会、初心讲堂主题活动等宣传推送,坚定不移推动国资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走深走实,展现国企的社会责任和担当。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贯彻落实国家、市、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情况

2025年,区国资委严格按照市国资委、区委区政府及政务公开办工作要点明确的目标任务和时间节点,围绕贯彻落实“十四五”规划和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聚焦国资国企改革发展重点工作,认真开展部门政务公开工作。

1、进一步规范答复信息公开申请。注重发挥法律顾问作用,指导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答复工作,对信息公开答复进行合法性审查,确保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件依法合规。严格落实区国资委政务公开审核机制,按照规定程序规范信息发布,确保公开规范、有序、真实、全面。

2、严格落实政务公开相关工作。严格按照《条例》《规定》及区府办要求,及时、准确、规范、安全地公开政务信息。进一步加强国资监管,不断提高国资监管效能,有序推进国有企业监管信息公开。在开展信息公开工作中,紧紧围绕贯彻落实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十四五”规划和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注重发布国资国企改革、国有企业主业发展、国有企业产权交易等信息,持续营造国资国企改革发展的良好环境。

3、进一步强化公众参与。根据市国资委和区府办要求,认真筹备上海市国企开放日及长宁区政府开放月活动。向7家区管企业(集团)征集开放点位,鼓励各企业集团积极参与开放。其中,虹桥人才公寓、虹桥艺术中心、新锦华可回收物中转站作为开放点位举办上海市国企开放日活动,虹桥人才公寓作为开放点位举办长宁区政府开放月活动。区国资委通过举办各类开放活动,着力向社会公众多维度、立体化展示生动饱满的长宁区国资国企形象,为国资国企改革发展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二)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2025年度,本机关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