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由上海市长宁区生态环境局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上海市长宁区政府:http://www.shcn.gov.cn进行下载。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5年,上海市长宁区生态环境局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区关于政务公开的工作要求,围绕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认真开展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环境信息依法披露有关工作,对绕群众关注的生态环境信息,在污染防治、生物多样性保护、“无废城市”建设、环境监管等方面深入推进信息公开,不断提升政务工作实效。2025年我局“沉浸式无感监管”政府开放活动荣获2025年长宁区“政府开放月”十佳活动奖。
(一)主动公开
2025年长宁区生态环境局履职尽责做好信息的主动公开工作。2025年公开新制定公文8件,行政许可(包括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辐射安全许可证、建筑工地夜间施工审批、排污许可证)数量198件,行政处罚事项13件,双随机一公开540件。完成公开2025年度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情况5件。发布《上海市长宁区生态环境状况公报》、《长宁区生态环境局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5年公开了本部门和下属事业单位财政预决算信息,包括2025年本级部门以及下属单位预决算信息及相关报表和2024年本级部门以及下属单位决算信息、项目绩效自评表和国有资产管理情况。
2025年不涉及行政事业收费。
(二)依申请公开
2025年长宁区生态环境局共受理依申请公开6件。其中自然人申请6件。办结5件,1件正在办理中。5件均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办理结果如下:依申请公开1件,主动公开1件,信息不存在1件,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申请人主动撤销1件。2025年我局未收到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
2025年长宁区生态环境局做好政府信息保密审查,未发生违反保密制度的情况。2025年主动公开《长宁区减污降碳协同增效重点工作任务清单2025年工作目标》《长宁区清洁空气行动计划2025年任务清单》等各类公文8件,主动公开率为89%,全部在区政府信息对应公开专栏公开。
2025年我局充分落实政府信息管理,注重规范化建设,强化信息公开规范性、广泛性,保障公开渠道可靠性、多样性。梳理编制《长宁区生态环境局政务公开目录》。对涉及主动公开信息的条款进行拆分细化,逐条明确公开事项、公开内容、公开依据、公开依据性质、公开主体、公开范围、公开渠道、公开时限、公开期限等要素,形成主动公开目录和以区政府为主体公开的生态环境领域事项公开目录,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标准化和规范化。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2025年区生态环境局加强网站的信息维护,做到及时更新,认真审核,落实各项信息公开监管职责。2025年在长宁区政府门户网站上,主要公开的政府信息包括公文信息、机构信息、行政许可信息、双随机一公开信息、财政信息、污染源信息等96条,均严格按照要求在指定栏目下公开。2025在长宁区生态环境局门户网站上公开政府信息包括12个子目录共22个栏目 141条。
(五)监督保障
一是领导高度重视,亲自指导推进。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由局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副局长具体抓,局办公室牵头负责,各科室积极配合共同开展工作。局领导亲自谋划、参加政府“政府开放月”活动,对依申请办理、考核评估工作提具体工作要求。办公室按照政务公开日常及专项工作要求,定期向主要领导汇报情况。二是完善考核机制,狠抓工作落实。根据市和区、全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对局政务公开涉及内容28项进行细化分解,明确责任科室、工作时限推进。定期对照年度考核指标狠抓督促落实。三是强化业务培训,提升工作能力。积极参加区政务公开办组织的各项交流和培训,强化对依申请公开、优秀案例等专题的进一步深入学习。同时根据网络安全、数据信息安全的保密等工作要求全面落实相关措施,确保网络安全、数据信息安全受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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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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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1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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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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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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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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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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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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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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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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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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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6 |
0 |
0 |
0 |
0 |
0 |
6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1 |
0 |
0 |
0 |
0 |
0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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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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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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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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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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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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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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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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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1 |
0 |
0 |
0 |
0 |
0 |
1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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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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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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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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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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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1 |
0 |
0 |
0 |
0 |
0 |
1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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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
1 |
0 |
0 |
0 |
0 |
0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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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5 |
0 |
0 |
0 |
0 |
0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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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1 |
0 |
0 |
0 |
0 |
0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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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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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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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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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5年,在区政务公开办的指导下,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开展平稳有序,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为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度不足。
(二)改进情况
针对2024年存在的问题,我局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进行改进:一是加强对政策解读优秀案例的学习,提高政策解读能力,在政策文件发布时同步采用图文解读等通俗易懂的形式,增强公众对政策文件的理解,促进政策解读工作提质增效。二是不断强化人员培训,努力提高专业能力。持续深入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重点案例进行研讨、交流,尤其对政策把握和文书规范等内容进行专题学习,重点提升对复杂申请的研判与沟通能力;强化办理过程与与法务人员的沟通,确保办理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贯彻落实国家、市、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情况
2025年,我局严格按照市、区政务公开相关工作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全面贯彻落实政务公开工作和生态环境领域信息公开要点,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1、精心组织高质量开展“政府开放月”活动。紧扣生态环境保护中心工作,围绕“优化涉企检查”主题、聚焦公众关切热点问题,开展“优化涉企检查”政务公开活动,结合“8.15全国生态日”系列活动,开展“生境课堂2025之生境walk直播”。针对暑假期间学生、市民志愿者等参观者多种需求,加开“环保桌游走近暑托班专场”和“实验室设施公众开放”特色宣传,各具特色的多场次活动拉满政府开放月氛围感。通过全方位、多层次的开放,有效揭开了生态环境部门工作的“神秘面纱”,将涉企检查工作流程、工作成效等情况置于公众监督之下,显著提升了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同时通过参观、直播、座谈、游戏等多样形式,使社会各界代表零距离接触环保、感知环保、了解环保,有效增进了公众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多样性、复杂性、艰巨性的理解,增进了公众的理解和支持,激发了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热情,凝聚了共建美丽家园的社会共识。
2、着力推进美丽长宁建设。发布《关于全面推进美丽长宁建设 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现代化国际精品城区的行动方案》,印发《美丽长宁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全面推进实施和跟踪。稳步提升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虹桥街道入选市第二批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十大典型案例。结合行动方案和典型案例,加大做法和成效宣传,进一步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为美丽长宁建设培育更多典型案例。
3、持续营造共建“无废城市”氛围。持续挖掘宣传长宁特色案例。结合愚园路绿色生态无废街区和新华零废弃社区建设,发布以8个无废典型商户为代表的愚园路“绿色生态无废街区”打卡地图。通过“无废空港”和“无废卓越企业”两大联盟作用,积极营造“无废城市”氛围。加大“无废细胞”典型案例培育和宣传,2025年已累计培育无废城市细胞案例20个。携手区妇联开展“美丽长宁 无废‘童’行”系列活动,发布愚园路“无废街区”公约,在中山公园龙之梦宣传大屏滚动播放“无废城市”宣传海报,不断增强无废理念传播的影响力和渗透力。
4、持续深入开展生态环境宣传。通过本年度六五环境日、生物多样性日、低碳日、全国生态日等主题宣传活动,持续宣传绿色低碳的生产和生活方式,让生态文明思想深入人心。我局携手上海自然博物馆,推出生境课堂2025之“生境walk”项目和生境漫行攻略,在苏河华政步道与中山公园、愚园路绿色生态无废街区、外环西河等河道中边逛边学,立体展示我区的自然风物和城市风貌,感受美丽长宁的生态魅力。通过主题活动、暑期班、亲子运动会等,结合打造生态研学线路,持续提升公众生物多样性保护意识。制作完成《万物同兴惠长宁》2.0版资料宣传片。联合新泾镇、上海农商银行在“522国际生物多样性日”,以短片、直播、冠名活动等形式,开展系列活动,扩大生物多样性保护宣传影响力。开展普法培训宣传,提升社会公众的环境法治意识。
(二)本年度,本机关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