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长宁区商务委员会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发文机构:上海市长宁区商务委员会
  • 发布日期:2026-01-23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长宁区商务委员会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区政府网站www.shcn.gov.cn查看及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上海市长宁区商务委员会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22050817。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区商务委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积极落实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有关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以更好政务公开作用、更优政务公开质效服务区域经济发展。

(一)主动公开方面

2025年,区商务委通过门户网站及时、规范、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1件、重大行政决策2件、主办的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结果19件;主动公开2025年度预算和2024年度决算,2024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抽查计划等信息;动态更新机构职责、机构设置、领导分工、联系方式等信息;围绕产业发展、外资、外贸、粮食安全、“五五购物节”、进博会等重点领域,发布工作动态31条、通知公告46条。依托“一网通办”,动态更新办事指南,确保准确、完整、有效。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2025年,共收到信息公开申请2件,均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其中,线下申请2件,已在2个工作日内录入上海市政务公开平台。予以公开1件,占50%;信息不存在1件,占比50%。未发生涉及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严格执行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和公开前保密审查制度,及时发布更新政务公开专栏。2025年共产生公文26件,其中主动公开23件,免予公开3件,主动公开率88.46%。已同步推送至市主动公开公文库,及时备案至政务公开工作平台,切实做到全量备案。

(四)平台建设方面

在区商务委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上海长宁商务”等平台上,持续发布涵盖产业发展、商业民生、企业服务等信息内容。通过规范信息发布流程,丰富信息发布形式,保障平台有序运营。持续提升政务新媒体影响力,2025年度“上海长宁商务”微信公众号发布推文700余条,不断为公众提供优质、高效的信息服务。同时,持续推进阅办联动工作,推动公开内容一键查阅。积极落实上海国际服务门户网站信源报送工作,及时报送首发首秀首展、消费活动资讯等推文。

(五)监督保障方面

编制《2025年区商务委政务公开工作任务责任分解表》,协调推进各项工作的落实。主要领导在党组会、工作例会上多次听取研究政务公开工作情况。办公室在年度预算中安排政务公开工作经费,保障政策解读、平台建设等工作。积极参加市商务系统、区政务公开工作培训,并积极开展委内政务公开培训活动,持续提升干部政务公开工作能力。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1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2025年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5年,区商务委积极推进各项政务公开工作,较为圆满地完成了各项任务。但主动公开事项目录中个别内容的精确性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2024年存在问题的改进情况

针对2024年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区商务委进一步优化“上海长宁商务”微信公众号管理办法,明确信息内容规范,确保板块内容定期更新。进一步优化调整“上海长宁商务”微信公众号相关服务栏目,及时向公众推送产业、消费、总部等方面的最新信息,并对功能交叉、使用频率不高的栏目进行撤换和优化,较好地发挥了政务新媒体的作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区商务委认真贯彻落实市、区两级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持续开展“长宁服务企业大讲堂”系列活动。邀请专家、学者通过线上线下的方式,深入浅出地宣传解读产业政策、上市政策、人才政策、税收政策、就业政策等,举办各类活动191场,服务企业近1.5万家,服务人次超2万,获得了企业一致的认可与好评。积极开展“政府开放月”活动,举办“2025年上海市粮食安全宣传暨‘上海好粮油’区域品牌推广系列政府开放月活动之‘进社区’活动”,参与人数达90人,获评2025长宁区“政府开放月”十佳活动荣誉称号。联合市商务委开展走进“上海市直播电商基地”容么么直播中心活动,邀请行业组织、相关企业代表、公众代表及媒体代表30余人,获评“上海市2025年优秀政府开放活动”。

本年度,本机关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