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长宁区体育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发文机构:上海市长宁区体育局
  • 发布日期:2026-01-23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的要求,由上海市长宁区体育局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内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上海市长宁区体育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长宁路599号;电话:22051206)。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区体育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体育工作的重要论述,紧密结合全局工作实际,深耕政务公开实践,秉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依托线上线下多元渠道与丰富载体,全方位呈现体育领域履职成效,顺利完成年度政务公开各项任务。

(一)主动公开方面

截至12月31日制发公文143件,通过“上海长宁”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专栏主动公开公文124件、政府信息51条,涉及机构信息、政府信息公开、规划计划、统计数据、财政信息、建议提案、赛事活动、场馆设施、群众体育、行政许可、行政检查、公共服务事项等内容。积极配合区政府政务公开办统筹完成区政府公开事项目录(体育部分)的梳理编制工作,同时结合体育领域工作实际,同步完成区体育局主动公开事项目录的编制审定,为后续标准化、规范化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筑牢坚实基础。立足政民同心、政企联动,以政策培训赋能、数据公开提质为抓手,搭建高效互动桥梁,通过“面对面”交流、“零距离”对接的政务公开场景,切实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推动体育事业迈向高质量发展新台阶。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2025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均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其中予以公开1件,进行其他处理1件(信息不存在)。本年度未发生涉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诉讼案。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严格落实公文公开属性认定与保密审查制度,恪守“应公开尽公开”原则,对公开内容进行全流程严格审核把关。常态化维护更新政务公开标准化目录,强化重点工作领域公开事项的梳理归集,细化分解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与责任分工。第一时间发布领导分工调整等重要信息,清晰明确公众获取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信息的主渠道与具体操作方式。

(四)平台建设方面

         一是依托“长宁体育”微信公众号、视频号等新媒体矩阵,及时发布赛事动态,精准推送赛事资讯,解读体育领域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为市民提供一站式体育服务指引。二是持续做好门户网站信息的更新维护工作,建立常态化信息报送机制,督促各科室、所属事业单位按时报送工作动态与相关资讯,不断丰富门户网站的内容储备,提升平台信息的时效性与实用性。

(五)监督保障方面

区体育局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抓实抓细政务公开工作,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上级相关文件要求与工作安排。聚焦发文环节的政务公开规范化建设,专门完善发文政务公开审核流程,明确界定各类文件是否需要公开的判定标准,细化公开范围、公开渠道、公开时限等具体操作规范,从源头夯实政务公开工作基础。同时,立足季度工作复盘梳理政务公开创新实践,对标先进单位汲取优秀经验,靶向补齐工作短板、切实强化薄弱环节,以政务公开提质增效助力长宁体育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

0

0

0

0

0

1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组织开展政务公开领域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的学习还不够系统、全面、深入,对公开范围、边界界定等关键要求的把握还不够精准,理论指导实践的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信息公开的分类体系不够科学规范,部分公开内容的归类逻辑不够清晰、精准度不足。同时,信息更新的主动性、及时性有待加强,个别领域存在内容更新滞后、动态信息发布不及时的情况,未能完全满足公众的信息获取需求。

(二)2024年存在问题的改进情况

         一是区体育局针对上一年公众参与政务公开方式不够丰富、体育公共服务信息公开不全面的问题,通过召开体育发展“十五五”规划建议座谈会,邀请专家学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体育社会组织及街镇体育干部等多方代表参会,全面介绍《长宁区体育发展“十五五”规划(征求意见稿)》的编制思路、目标任务等信息,广泛吸纳各方关于体育政策、“文旅商体展绿”融合、体医融合、赛事品牌建设和公共服务优化的意见建议。二是丰富政务公开信息维度。聚焦长宁体育公共服务领域,系统收集、梳理相关信息数据,常态化公开体育赛事开展情况、假期公共体育场馆开放详情,以政务公开提质增效切实便利群众体育健身。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

本年度,本机关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二)贯彻落实国家、市、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情况

         一是成功举办政府开放月活动。8月22日,区体育局结合职能定位,统筹谋划、精心组织,邀请市民代表走进华丽家族古北花园小区游泳馆与攀岩馆,实地体验运动场所安全保障工作。活动现场,相关负责人详细讲解攀岩保护措施、泳池夏季开放监督检查流程及场所安全判定方法,工作人员同步开展抽样质检。针对市民代表关切的预付费监管问题,现场介绍我区在全市首创的健身行业 “公证提存” 预付资金监管平台。此次活动充分彰显政府决策为民、发展为民、管理为民、服务为民的理念,着力打造具有体育特色的政府开放月活动品牌。

        二是政企携手规范行业管理。深化体育健身预付费资金监管,推动 “公证提存” 预付资金监管平台扩容升级,组织8家涵盖多服务场景的优质场馆签约入驻,推广使用2025版体育健身行业合同示范文本,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聚焦行业规范运营,通过授牌认定协同监管与公证监管入驻机构、表彰优秀合作伙伴等方式,明确行业经营标准,提振市场发展信心,推动体育行业规范化、高质量发展。强化行业协同发展,联合辖区重点商圈开展 “文旅商体展绿” 融合活动,以骑行、徒步等特色场景搭建政企合作桥梁,实现体育资源与商业资源互补共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