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长宁区民政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发文机构:上海市长宁区民政局
  • 发布日期:2025-01-22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由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4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长宁区门户网站(www.shcn.gov.cn)下载。如有任何疑问,请与上海市长宁区民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上海市长宁区长宁路1436号,邮编200051,电子邮箱:cnmzj@shcn.gov.cn)。

一、总体情况

2024年,长宁区民政局持续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认真落实上海市民政局和长宁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结合民政工作实际,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制度规范,主动更新、积极自查,持续提升长宁区民政局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进行。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4年,长宁区民政局通过各平台及时规范发布各类信息,明确公文属性、进行主题分类。共制发公文类信息 52条,其中主动公开49条,依申请公开3条均为过程性文件,依申请转主动公开1件,公开文件即使在政务公开专栏及时发布,并做好公文备案,公文主动公开比率达94.23%。非公文信息公开发布187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年内,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件,其中网上申请3件,收到信件形式申请0件。均在时限内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置并答复(其中申请人主动撤销2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日常做好局门户网站上机构职能、单位负责人、内设机构、联系方式等基础信息的维护更新工作。对《上海市长宁区社会救助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标准化目录》《上海市长宁区养老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标准化目录》内容、超链接进行更新,提高了目录的实用性、便捷度。对重大行政决策实施全流程集成式公开,积极开展政策集成式发布和“阅办联动”。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建设,设置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管理,按要求及时发布、更新公开信息,定期检查公开信息及链接的有效性,定期发布养老、救助、社团相关信息,对居民百姓重点关注的问题及时进行信息公开、答疑解惑。

(五)监督保障情况

坚持主要领导亲自部署、亲自督导,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具体落实,办公室牵头抓总,相关科室(单位)协同配合。同时,明确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审核机制,强化制度建设和监督检查,提升公开信息规范化水平。制定《2024年长宁区民政局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与责任分工》,确保全年政务公开工作有序推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 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1

6

第二十条第( 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25

第二十条第( 六)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 八)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 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 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 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

公益

组织

法律 服务 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 年度办 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 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 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三)不 予公开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 “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 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 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 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 他处理

1. 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 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 

0

0

0

0

0

0

0

2. 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 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 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2

0

0

0

0

0

2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4年,在区政务公开办的指导下,我局政务公开规范性不断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以下不足:一是主动公开的意识和能力需要进一步强化。二是公开工作质效还有待提升。

(二)改进情况

一是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培训力度,政务公开相关人员积极参加市、区两级政务公开业务培训;组织局系统相关政务公开相关业务培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的工作意识和业务水平,进一步推进我局政务公开内容的准确性与及时性。二是做好对日常公开工作的定期检查。认真执行标准要求,对信息公开情况进行复核,发现问题及时反馈、督促整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贯彻落实国家、市、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情况

2024年,长宁区民政局对照市、区两级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认真履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在做好上海长宁门户网站政务公开的基础上,加大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公开力度,健全信息联动发布机制,信息发布力度不断加大。“长宁民政”微信公众号共发布民生信息560条,长宁区民政局门户网站发布动态31条。二是进一步推进政策解读工作,发布“一图读懂”等多种形式解读重要政策,解读文件与政策文件同步发布。三是结合民政重点工作,积极参与市、区两级“政府开放月”活动。上海华阳敬老院、上海长宁万宏悦馨、上海市长宁区安馨敬老院等10家养老机构参与了市民政局主题“走进养老机构”的养老机构服务体验活动,300余名市民走进养老机构,零距离了解养老机构生活照料、健康管理、智慧养老等服务。仙霞社区长者食堂在长宁区“政府开放月”活动中,也迎来了20余名市民,不仅让市民们亲身体验了高质量的助餐服务,更激发了大家对于如何进一步提升养老服务质量、构建更加和谐宜居社区环境的思考与讨论。

(二)本年度,本机关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