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长宁区国资委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发文机构:上海市长宁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发布日期:2025-01-22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上海市国资委2024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2024年长宁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由长宁区国资委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总体情况

2024年,长宁区国资委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市国资委、区委区政府有关工作要求,聚焦国资国企改革发展重点,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工作水平、规范信息公开内容、拓宽信息公开渠道,推动国资国企领域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一)主动公开方面

根据《条例》《规定》要求以及区政府办公室统一工作部署,全面安排部署,持续做好政务公开日常工作,进一步提升国资委机关政务公开工作水平。一是加强基础信息公开。通过门户网站及时、规范、集中公开机关职能、机构设置、规划信息、办公地址、联系方式等基础信息的情况,及时公开部门财政预决算等情况。二是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确保20个工作日内主动公开国资监管领域的重点信息,做好公开信息的准确分类与及时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及时做好依申请公开件系统录入、信息检索、公开属性认定,并按照规范准确答复申请人,做到关键节点留痕可追溯。2024年,区国资委共收到6件依申请公开件,均已按照规范准确答复申请人,其中信息公开行政复议5件,已审结,未被纠错。信息公开诉讼2件,已审结,未被纠错。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关于主动信息公开的规定,结合区国资委职责范围和工作实际,统筹用好区国资委门户网站、微博微信等渠道,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的维护和更新,做好公文公开属性认定和发布审查。将保密审查嵌入信息公开工作,贯彻“既保证政府信息及时有效公开,又确保受国家法律保护的秘密信息安全”的方针,遵循“未经保密审查的信息不得公开、未经解密并准予公开的信息不得公开、公开与保密界限不清的信息不得公开”的原则,确保责任明确,无泄密事件出现。

(四)平台建设方面

严格按照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及时、准确、规范、安全地公开政务信息。着力创新政务公开形式,统筹用好区国资委门户网站、微博微信等渠道,常态化公开国企重点项目进展、国资系统重点工作推进情况,并积极向上海国资投稿,推动企业更好服务区域经济大局。有序推进国有企业监管信息公开,发布国有企业重点项目进展、社会责任报告等信息。持续推动信息公开与政务新媒体协同联动,通过长宁国资公众号发布国有企业三大党建品牌成果、国有企业招商引资成效、重点项目进展等工作,更好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五)监督保障方面

区国资委主要领导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国资委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工作开展中注重加强政策学习,积极参加区府办、市国资委举办的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加强对新部署新要求的学习和掌握,提升国资委政务公开工作能力。持续创新、转变思维,结合年度政务公开要点,优化公开内容,切实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监督和保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

0

0

0

0

0

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4

0

0

0

0

0

4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

0

0

0

0

0

1

(七)总计

6

0

0

0

0

0

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5

0

0

0

5

0

0

0

0

0

2

0

0

0

2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政务公开创新手段有待加强,还要进一步发挥政务新媒体作用,以图片等方式加强宣传。二是政务公开的内容还不够全面,对国有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方面公开的内容相对较少。

(二)改进情况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区国资委将围绕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落实。一是进一步加强与政务新媒体联动。充分发挥长宁国资新媒体矩阵作用,加强对国有企业改革工作的信息公开。二是进一步加强平台建设。围绕国有企业主责主业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定期发布重大项目、招商引资、养老、社区商业、物业等重点工作进展。围绕国有企业社会责任,发布各企业集团社会责任报告及履行社会责任案例。比如,2024年9月,在“长宁国资”微信公众号发布“长宁国资国企全力迎战台风贝碧佳”“长宁国资国企全力以赴再战台风普拉桑”,展现国有企业在抗击台风期间在民生保障、城区建设管理方面的工作成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贯彻落实国家、市、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情况

2024年,长宁区国资委严格对照按照市国资委、区委区政府及政务公开办工作要点明确的目标任务和时间节点,围绕贯彻落实“十四五”规划,聚焦国资国企改革发展重点工作,认真开展部门政务公开工作。

1、规范答复信息公开申请。一方面,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对信息公开答复进行合法性审查,确保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件的合法性。另一方面,严格落实委内政务公开审核机制,规范信息发布。对应当让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参与的事项,按照规定的程序,做到及时、主动地公开,确保公开规范、有序、真实、全面。

2、严格落实政务公开相关工作。严格按照《条例》《规定》及政务公开办的要求,及时、准确、规范、安全地公开政务信息。紧紧围绕贯彻落实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十四五”规划和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深入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在开展信息公开工作中,注重发布国有企业产权交易等信息,持续营造国资国企改革发展的良好环境。加强国资监管,提高国有资本监管效能,有序推进国有企业监管信息公开。

3、强化公众参与。区国资委积极推动万宏养老集团参与“政府开放月”,邀请市民代表到长宁万宏悦馨养老院参观体验。活动包含参观日间照料中心、适老化生活体验馆、院内长者运动健康之家及趣味手工制作,向居民全方位展示万宏悦馨养老院的服务设施、设备和服务项目。此次活动为周边居民展示了养老院功能设置、居室环境、活动环境等场景,提供了解万宏养老机构、设施、服务、理念的平台,普及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居民对本次活动组织策划及养老院服务理念、整体环境、服务设施等均给予高度评价。同时,积极推动国有企业申报上海国企开放日活动,万宏悦馨养老院作为开放点位参与上海国企开放日。

(二)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本年度,本机关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