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公共场所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的通知
  • 发文机构:上海市长宁区应急管理局
  • 索引号:SY7402729840202500033
  •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 主题分类:安全生产监管
  • 发文字号:长安办〔2025〕8号
  • 发布日期:2025-09-04

各有关委办局、街道(镇)、区属集团:

近期全市公共场所安全事件多发频发(8月15日,闵行区鹤庆路900号碧江广场某奶茶店内装饰天花板塌落面积约18平方米,造成1人死亡。8月17日,静安区南京西路1010号底层橱窗一块约10平方米的玻璃倒塌,造成1人死亡、1人受伤。8月20日,地铁1号线人民广场站一部自动扶梯冒烟,造成一定社会影响。8月23日,黄浦区斜土路81号一楼工作间起火,导致二楼棋牌室受火灾影响,1人受伤。近年来本市还相继发生过步行街鱼缸爆裂、店招店牌坠落、高楼避雷设施倒落等突发事件)。8月5日,我区茅台路一沿街商铺顶部悬挑雨棚发生局部坍塌,幸未造成人员伤亡,城区安全形势不容乐观。根据市、区领导批示指示精神和市安委办、市防减救灾委办统一部署,即日起至11月底,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公共场所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围绕抗战胜利80周年、中秋、国庆、第八届进博会等重要时段城区运行安全稳定,聚焦学校、公共交通、文体娱乐、旅游景区、商业服务、公园绿地、医疗卫生、住宿服务、大型活动、宗教场所、“九小场所”、集中充换电场所、老旧小区、地下空间等公共场所,重点排查整治消防安全、电气安全、燃气安全、交通安全、装卸储运安全、建筑安全、设备设施安全、有限空间安全、自然灾害致灾隐患等方面。

二、检查内容

(一)消防安全方面。重点排查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占用、堵塞、封闭,人员密集场所门窗是否设置影响逃生、灭火救援的铁栅栏、铁丝网和广告牌等障碍物,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是否完好,消防车通道、登高操作场地等灭火救援设施是否有效。针对人员密集场所动火作业,重点排查作业人员是否按规定持焊接与热切割、建筑焊工等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上岗,动火作业区域与其他区域是否进行有效防火分隔,动火区域内及周围易燃、可燃物是否清除,作业现场是否配置灭火器材并落实现场监护人和安全措施,是否在使用或营业期间违规动火作业。(区消防救援局牵头)

(二)电气安全方面。重点排查公共部位设备、线路是否符合安装、敷设要求,电线电缆井等处是否存在防火封堵不严、违规加装设备等问题。电线是否存在私拉乱接、老化、破损现象。商户商铺装修是否使用合规建材,电气线路敷设是否规范。(区消防救援局牵头)

(三)燃气安全方面。重点排查餐饮等公共场所的燃气管道是否存在严重锈蚀,是否使用双头气瓶、橡胶软管和可调式减压阀,燃气报警器是否安装并保障正常使用,燃气报警器是否安装并保障正常工作,是否定期检测,灶具是否带熄火保护装置,是否建立安全用气管理制度。(区建设管理委牵头)

(四)交通安全方面。重点排查地铁、机场等场所机电、信号设备设施是否安全运行,是否落实危险货物道路运输托运、承运、装卸、车辆运行等全链条安全管理,“两客一危”等车辆是否持有效牌照并按规定备案运行,轨道沿线是否存在违法搭建、堆放杂物等侵限或坠落风险。(区建设管理委、区公安分局牵头)

(五)装卸储运方面。重点排查场所内相关安全警示标志是否清晰设置,登高等高处作业是否设置防坠落设施,人员劳动防护用品是否合理配备等。如业务外包,还应排查是否签订安全协议、发包方是否落实统一、协调管理职责等。(区建设管理委牵头)

(六)建筑安全方面。重点排查是否落实建筑起重机械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是否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严格落实。建筑物主体结构及围墙是否完好,有无明显的裂纹、变形、倾斜等现象,避雷设施安装是否牢固,室内装修是否按设计图施工等管理要求,玻璃门、玻璃护栏是否有防撞标识,太阳能板、玻璃橱窗、户外广告、景观照明是否有松动脱落风险,玻璃幕墙是否定期检测检验,店招店牌、空调外机等附着物防坠落防护措施是否到位。(区建设管理委、区房管局、区绿化市容局牵头)

(七)设备设施安全方面。重点排查各类设备的运行状态,安全防护装置是否完好,特种设备是否有定期检修记录。如电梯、自动扶梯、游乐设施、监控系统等关键设施是否存在老化问题,是否可能在紧急情况下无法正常使用。举办大型活动要对场馆及设施、临时搭设舞台及灯光等安全性进行评估排查。(区市场局、区文旅局、区公安分局牵头)

(八)有限空间安全方面。重点排查有限空间出入口处等醒目位置是否设置明显安全警示标志,可能产生有毒物质的有限空间是否采取上锁、隔离栏、防护网或者其他物理隔离措施,作业前是否开展安全交底,作业现场是否配备防护用品和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监护人员是否落实各项风险管控措施并全程监护,是否严格遵守“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作业过程中是否持续通风和气体检测。(区应急局牵头)

(九)自然灾害隐患方面。重点排查地下空间、低洼区、沿海防潮薄弱地段、历史内涝点等部位防水排涝设施设备配备和运行是否正常、排水管网杂物是否定期清理,公共服务设施应急供电等保障设备是否完好,是否有可行的转移路线和安全避难场所,预案编制、演练是否落实,是否明确抗风等级不足的临时搭建物拆除时机或固定要求;公路、市政道路重点部位“树线、树牌、树灯矛盾”排查整改情况。(区建设管理委、区应急局、区绿化市容局牵头)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落实。各部门(单位)要认真落实市、区领导批示指示要求,深刻吸取近期事故(件)教训,对安全生产责任进行再督促、再安排、再部署,迅速组织开展公共场所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全力保障城区安全运行平稳有序。各级党政领导干部要强化底线思维,增强忧患意识,深入安全风险系数突出的重点行业领域和不放心、不托底的场所点位,带队开展安全检查,确保各项防范工作落到实处。各牵头部门要带头落实行业监管和专业监管责任,细化制定具体方案,加强业务指导和执法力度。各行业部门、街道(镇)、区属集团要层层落实安全责任,细化安全形势研判,紧密结合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5+2”专项整治、电气火灾防治、城区安全风险评估、灾害隐患发现识别等,充分运用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成果,紧盯“高风险、高致灾、高灾损、低减灾能力”地区,瞄准“高空”“地下”“老旧”“临时”等重点领域和关键部位,深入查风险、排隐患、补短板,做到“问题不解决,排查不止,整改不松”(排查整治情况应填报至每月检查总体情况表和隐患整改落实清单,并及时、准确录入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信息系统)。

(二)组织全面自查。各街道(镇)要强化宣传教育、日常巡查、及时处置等责任落实,发挥网格化管理优势和灾害信息员“平时报险、灾时报灾”的“前沿哨兵”作用,强化公共场所安全日常巡查、整治宣传发动、隐患快速处置。要组织发动辖区内公共场所产权人和经营单位负责人开展全面自查自改(附表),加强帮扶指导,切实提高公共场所产权人和经营单位的安全意识和防范化解风险能力。要坚持标本兼治、长短结合,立查立改、先急后缓,做到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要指导公共场所产权人和经营负责人加强设施设备全生命周期管理,及时更新替换老旧超龄设施设备。

(三)加强协同联动。各街道(镇)发现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事故隐患的,应当责令改正,督促整改,并及时移送相关行业部门处置。对企业自查上报或检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要第一时间报送区安委办,区安委办将强化协调配合,集中攻坚。对典型事故要复盘分析,梳理问题不足,举一反三抓细抓实防范措施落实。组织重大活动,要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要求,审批管理和主办部门要与属地街镇建立联动防范机制,加强沟通协同。要建立部门间特别是行业管理部门和专业监管部门间工作协同联动长效工作机制,群策群力、群防群治,推动从“解剖一个问题”提升到“解决一类问题”。要综合运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技术,提升公共场所风险隐患及时感知、动态研判、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

(四)加大督查力度。排查整治期间,区安委办、区防减救灾办将加大指导督促力度,组织开展专项督查,明查暗访排查整治成效,严防漏管失控,全力保障城区运行安全。对公共场所发生亡人事故的,一律实行“一案四查”(查直接责任、查主体责任、查监管责任、查领导责任),确因工作不力、措施不到位导致事故发生的,依法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附件:长宁区公共场所安全风险隐患自查情况表

 

上海市长宁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上海市长宁区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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