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长宁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长宁区2025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
  • 发文机构:上海市长宁区应急管理局
  • 索引号:SY7402729840202500016
  •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 主题分类:安全生产监管
  • 发文字号:长安委〔2025〕10号
  • 发布日期:2025-05-13

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街道(镇)、区属集团公司:

《长宁区2025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已经区政府主要领导审阅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上海市长宁区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5年5月13日

 

长宁区2025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是收官之年,也是安全生产治本攻坚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本区安全生产工作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深入践行人民城市重要理念,坚持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围绕年度事故总量下降5%防控目标和重点行业领域“一件事”全链条整治要求,常态化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清单式推动治本攻坚重点任务落地,项目化实施专项整治攻坚战,精细化推进应急体系和韧性安全城区建设,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全力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以高水平安全为城区稳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一、坚持压实责任“聚力”,着力夯实安全发展基础

1.提升安全生产履职能力。将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作为各级党委宣传工作重点,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纳入党政领导干部培训重要内容。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巡查办法》,规范开展全区安全生产考核巡查工作,强化责任落实,提升领导干部统筹发展和安全的能力。(责任单位:区应急局、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责任单位)

2.落实党政领导责任。严格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和上海市实施细则,坚持党政领导干部清单履职,落实《区政府领导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责任清单》(见附件),定期研判重大安全风险,积极协调跨区域跨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年度述职制度,将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责任情况纳入述职内容,党政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重点述职,其他领导干部对各自领域内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述职,着重报告解决安全生产重点难点问题的情况。(责任单位: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责任单位)

3.强化行业和属地安全监管。严格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厘清工作职责,提升安全监管合力。按照全市部署,厘清生物质燃气生产供应等行业安全监管职责。强化新能源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一件事”全链条整治,加强产品质量、建设管理、运营维护安全监管。全面梳理新行业新业态所暴露出的问题,对新业态新风险和职责交叉不清的领域,按照业务相近、谁主管谁牵头、谁为主谁牵头、谁靠近谁牵头的原则,依法依规履职尽责。强化日常行业监管和属地管理巡查,共同做好安全生产督查检查、宣传教育、应急救援等工作,形成工作合力。(责任单位:区应急局、区建设管理委、区市场监管局、区安委会各责任单位)

4.压实企业主体责任。推动企业建立自查自改常态化机制,提升自查自纠率。分类开展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集中培训,督促常态化落实主体责任和全员岗位责任。聚焦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针对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班组和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机构,监管执法人员,开展指导培训。综合运用“责任主体谈主体责任”、企业内部事故隐患报告奖励机制最佳实践案例等,打造一批安全生产标杆企业。(责任单位: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责任单位)

5.统筹强化安委会及其专委会工作运行机制。修订完善区安委会及各专委会工作规则,规范运作机制,推进“一件事”全链条治本攻坚,压茬推进治本攻坚“十大行动”年度任务。坚持“多通报、多发督促函、多暗访、多拍摄隐患场景”,对重大典型问题隐患,强化警示曝光,推动形成工作闭环。对“重大事故隐患整改率、千次检查发现率、挂牌督办率、约谈警示通报率”等关键数据,加强监测评估,提高治理成效。对巡查发现的突出问题和重大事故隐患,实施提级调查、挂牌督办、一案双罚、约谈警示等措施,完善安全生产风险排查整治和责任倒查机制。(责任单位:区安委会及其专委会办公室)

二、推进治本攻坚“提质”,着力提升预防控制能力

6.完成电动自行车全链条治理。巩固集中攻坚成果,持续加强违规停放充电行为治理,力争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再下降20%,杜绝室内亡人火灾事故发生。加快推进充(换)电设施配套,落实优惠电价政策措施。保持溯源打击高压态势,“零容忍”打击销售伪劣电池、违法改装等行为。有序推进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探索“充电+换电”模式,逐步消化存量老旧风险电池。加强示范推进,培育经验样板,以点带面、全区推广,解决好全链条整治重点难点问题。(责任单位:区应急局、区消防救援局、区公安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发改委、区建设管理委、区房管局、区商务委)

7.完成厂房仓库消防安全整治。动态清零违规“三合一”、“多合一”等四类突出风险隐患,攻坚治理出租转租、违章搭建等五类突出问题,力争厂房仓库火灾事故压减40%,坚决遏制亡人和较大以上火灾事故。完成重大火灾隐患和“C、D类风险”企业整改、占堵“生命通道”违建拆除。加强动火作业和冷库施工管理,鼓励企业自主加强设备、线路更新和技防措施应用。融合城区运行“一网统管”建设,实现厂房仓库隐患排查、流转督办、闭环整改全周期管理。总结厂房仓库综合治理经验,形成常态长效监管机制。(责任单位:区消防救援局、区应急局、区国资委、区规资局、区建设管理委、区数据局、区城运中心)

8.完成城镇燃气安全整治。根据本市建立的“严进严管重罚”的城镇燃气市场监管机制,强化燃气器具、连接软管和瓶装液化气调压阀的生产销售管理,力争不发生有社会影响的燃气事故,坚决遏制亡人事故和较大以上燃气事故。全力打好老化燃气管道更新改造攻坚战,推进市政道路和街坊老旧燃气管道改造,全区存量市政道路老旧燃气管道改造全面完成。专项整治第三方施工破坏燃气管道,市政道路地下燃气管道泄漏自查发现率达80%以上。强化瓶装液化气“实名制销售+配送+入户安检”全链条追溯管理。根据新施行相关要求,实施燃气执法权划转,固化城镇燃气安全管理长效措施。(责任单位:区建设管理委、区公安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城管执法局)

9.持续推进危险化学品领域治本攻坚。滚动开展老旧装置风险排查和隐患治理工作,推进在册老旧装置问题隐患整改销号。强化危险化学品使用、经营企业以及学校、医院、科研机构实验室等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深入推进重大危险源企业“消地协作”。完善危险化学品企业“检维修”、低老坏”、特殊作业、变更管理等安全管控措施。推进高危细分领域风险排查治理。健全完善油气储存企业安全风险防控“4321”长效机制。(责任单位:区应急局、区消防救援局、区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

10.持续推进消防安全治本攻坚。根据修订的《上海市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完善消防工作责任体系。持续巩固畅通“生命通道”整治成效,扎实推进人员密集场所动火作业、建筑保温材料“一件事”全链条整治。紧盯高层建筑、地下空间、大型商业综合体等高风险场所和“一老一小”、医院、文物建筑等敏感场所隐患治理,及时整改突出隐患。常态化开展社会消防安全大培训大演练活动。(责任单位:区消防救援局、区应急局、区建设管理委、区公安分局、区房管局、区商务委、区卫健委、区民政局、区城管执法局等区安委会有关责任单位)

11.持续推进建设领域治本攻坚。落实建设单位工程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督促施工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负总责。持续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开展建设工程一线作业人员工伤预防培训,加强“一带一帽”安全治理,做好建筑工地高坠事故预防工作,进一步减少一般事故,坚决防范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推进安全生产监管数字化转型。完善本区限额以下建设工程安全管理工作体系,严查严惩电气焊等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冒险蛮干,严防小施工大事故发生。(责任单位:区建设管理委、区消防救援局)

12.持续推进交通运输领域治本攻坚。加强“两客一危一货”、超限超载以及非法营运等治理。深化大型车辆“四地联管”。持续推进临水道路设施、大型车高频通行路口左转相位缺失等隐患治理。强化事故多发路段倒查分析,“一点一策”开展挂账治理。加强违法、事故多发驾驶人的排查梳理和教育警示。强化路面冰冻、积水等感知设备联网应用。(责任单位:区公安分局、区建设管理委)

13.持续推进特种设备领域治本攻坚。深入开展电梯安全筑底三年行动,深化智慧电梯建设,提升电梯物联网覆盖率,配备远程监测装置的住宅电梯1000台,住宅电梯物联网覆盖率达85%。持续推动锅炉安全提升行动,加大打击“大容小标”、未按要求使用登记和定期检验等锅炉违法违规行为力度,并对电站锅炉安装质量开展专项整治,进一步提升电站锅炉产品本质安全水平。加大《特种设备重大事故隐患判定准则》宣贯和实施。加强起重吊装作业各环节安全监管。(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建设管理委)

14.持续推进工贸行业治本攻坚。开展企业内部动火、登高、用电、进入有限空间等特种作业环节专项整治。持续强化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推动实现“主体履责、员工担责、监管追责、社会监督”的安全管理良性循环,努力压减触电、火灾等事故,力争下降10%以上。(责任单位:区应急局)

15.持续推进其他行业领域安全治本攻坚。加强冰雪场所、大型游乐设施、校外培训机构等高风险体育旅游文化教育场所、设施、单位安全监管。强化公共场所人群聚集活动安全管理。加强重点行业领域涉环保设施安全监管。强化地下空间安全使用管理。加强供排水、供气、供电等城市基础设施运行状况风险评估、实时监测、动态预警和协同处置。持续推进各行业领域风险专项整治,有效防控安全风险,坚决消除安全隐患。(责任单位:区安委会有关责任单位)

三、强化监管执法“筑安”,着力营造安全营商环境

16.提升行政执法质量。落实分类分级差异化执法机制,科学统筹制定并落实执法计划,持续推进“风险+信用”分级分类检查,对安全等级高的企业无事不扰、对安全隐患多的企业紧盯不放。规范涉企检查,落实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法制审核三项制度,统一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开展以案释法、以案普法等法治宣传。(责任单位:区安委会有关责任单位)

17.强化监管执法赋能。坚持监管与服务并重,把优化营商环境与精准执法同谋划、一体推进,严格落实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检查指引。运用“一网通办”“一网统管”平台以及“检查码”功能,按照“一个执法事项对应一个层级执法主体”“综合检查一次”等要求,推进区、街镇二级安全生产行政检查,紧密衔接避免交叉重复检查,助力优化营商环境。深化“一行业一案例”治本攻坚,通过典型案例剖析解决行业共性问题。综合运用“四不两直”、联合执法、“互联网+执法”等方式提升隐患治理精准度。(责任单位:区安委会有关责任单位)

18.发挥事故查处作用。全链条强化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健全生产安全事故提级调查、挂牌督办、警示约谈、举报核查等制度规范,强化行刑衔接、一案双罚等事故责任追究处理机制。坚持“四不放过”,发挥事故查处对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工作的促进作用,健全事故复盘后评估体系,推动解决事故暴露出的系统性、行业性、区域性问题。(责任单位:区应急局、区公安分局、区总工会、区安委会有关责任单位)

四、打造城区安全“韧性”,着力完善应急保障机制

19.强化风险综合监测预警能力。全面推动落实本市《关于加快推进韧性安全城市建设的意见》,落实超大城市中心城区安全风险清单管理制度,定期开展城区安全风险辨识和评估工作,提升风险早期识别及预报预警能力。加强城区运行系统性风险会商研判,推动形成“综合+专业+行业”的多灾种和灾害链风险研判体系。推动建设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实现危险化学品等重大危险源安全风险监测预警全覆盖。推动城区基础设施生命线安全工程建设,形成基于统一标准的生命线工程基础数据库。(责任单位:区应急局、区建设管理委、区数据局、区城运中心、区安委会有关责任单位)

20.强化基层应急基础和力量。按照全市部署,提升基层应急管理组织指挥能力、安全风险防范能力、应急救援队伍实战能力、应急处置能力、应急管理支撑保障能力。结合街镇履行职责事项清单工作,健全责任落实机制,完善“多格合一”基层安全治理体系,强化基层应急管理人员专业培训,提升基层应急管理支撑保障能力。(责任单位:区应急局、区消防救援局、区委编办)

21.完善应急管理体系和指挥机制。按照新修订的《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加强本区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专项指挥部工作统筹,健全区-街镇两级应急指挥架构,加强指挥场所、指挥系统和指挥通信建设,优化全区灾情信息报送机制,整合数据、力量、视频等应急资源。贯彻落实《上海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实施办法》,评估修订本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优化应急管理各项机制,围绕具体场景完善应急指挥方案和应对措施,常态化开展应急演练。(责任单位:区应急局、区数据局、区城运中心、区安委会责任单位)

五、聚集多元共治“夯基”、着力拓展社会治理格局

22.优化科技创新标准化支撑。优化整合应急管理科技、标准、第三方等资源,在创新平台建设、创新主体培育等方面持续发力。结合新业态、新风险的实际管理需求。以年度质量评审、专项监督检查为抓手,加强机构资质保持、从业行为及服务质量的监督管理,指导政府部门购买第三方安全技术服务,为监督执法、安全生产标准化、行政审批技术审查等提供高质量的安全技术服务。(责任单位:区安委会各相关成员单位)

23.加强安全生产社会共治。发挥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事故预防服务功能。深入推进安全生产宣传“五进”活动,持续丰富“安全生产月”“防灾减灾日”“119”消防宣传月、“全国交通安全日”和“安康杯”竞赛、“公共安全第一课”等活动。用好隐患举报奖励制度,鼓励企业职工和社会公众检举重大风险隐患和企业违法行为。多维度分析事故案列,形成警钟长鸣的舆论推动效应。(责任单位:区安委会各成员、各责任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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