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应急管理局关于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全力做好岁末年初和重要时间节点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 发文机构:上海市长宁区应急管理局
  • 索引号:SY7402729840202400001
  •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 主题分类:应急管理
  • 发文字号:长应急发〔2024〕1号
  • 发布日期:2024-01-04

各街道(镇)、临空园区、各有关企业:

为切实加强岁末年初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深刻吸取近期全国4起化工火灾事故教训,严格贯彻落实应急管理部12月25日全国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视频调度会议精神和本市、本区关于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确保春节假期和重要时间节点本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可控,根据《上海市应急管理局关于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全力做好岁末年初和重要时间节点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沪应急危化〔2023〕80号,附件1,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现就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近期4起事故,暴露出部分企业存在安全意识淡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不彻底,对待开停车、生产、检维修、异常工况等重点环节安全风险辨识不到位等问题。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务必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深入排查、认真整改,切实从源头上消除盲区、堵塞漏洞。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增强忧患意识和底线思维,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和侥幸心理,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重点环节、薄弱环节,加大装置设备等隐患排查治理力度,严格落实风险管控措施,牢牢紧盯隐患整改闭环管理,抓实抓细安全生产各项工作。

二、坚决守牢安全底线,切实加强安全监管责任

各街道(镇)、临空园区要会同各危险化学品行业主管部门,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管三必须”要求,各司其职、通力协作,提高思想认识,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要紧紧围绕岁末年初和城区运行特点,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加大日常监督检查力度,紧盯涉及燃烧、爆炸、毒害风险的企业、作业场所、关键环节,聚焦节日期间因企业开停工和检维修、特殊天气灾害等可能带来的风险隐患,督促危险化学品企业加强承包商和外来人员管理,全面排查危险化学品各环节安全风险隐患,以最严责任、最硬措施筑牢守好安全底线,确保春节假期和重要时间节点的安全生产工作。

三、聚焦岁末年初工作,着力强化隐患排查治理

岁末年初历来是生产安全高风险期,受近期本市气候波动,企业易出现赶工期、抢进度和员工返乡休假等多重因素影响,安全生产面临较大挑战。各单位要提高警惕,不断加强安全风险研判和防控,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加强重点场所重点部位重点环节安全管理

要按照《通知》要求,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经营、储存、使用、废弃物处置等重点环节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特别是涉及重大危险源、加油站、实验室等易燃易爆化学品储存场所,要进一步督促有关企业落实好防冻凝、防静电、防毒防窒息等措施,加强对各类装置、储罐、管道的安全检查,加强对检测、报警、联锁、防雷、防爆、防静电等设施的维护保养,加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保证其符合安全规定、完好投用。

(二)加强危险化学品使用和储存环节安全监管

要认真排查辖区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特别是各类实验室,以及注册为新材料、高科技、医疗科技、孵化器等的企业,认真做好上年度危险化学品使用登录报送工作。要督促各相关单位健全危险化学品购买、储存、使用、废弃物处置等各环节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加强安全设施设备安装、使用、检测和维护,严格禁止混存混放,超量储存等违规行为,有效管控安全风险。

(三)加强节日和重要时间节点值班值守和应急准备

要加强应急值守,抓紧做好值班排班、针对性培训、设备检查维护、应急物资储备等工作,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同时,要强化应急联动,加强部门信息沟通、共享、会商,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做好雨雪冰冻、寒潮大风等灾害性天气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确保节假日应急值守工作平稳有序。

 

附件:上海市应急管理局关于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全力做好岁末年初和重要时间节点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沪应急危化〔2023〕80号)

 

上海市长宁区应急管理局

2024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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