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长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今冬明春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
  • 发文机构:上海市长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索引号:SY3208247970202300001
  •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 主题分类:政务公开
  • 发文字号:长市监特 〔2022〕58号
  • 发布日期:2022-12-15

 

 

执法大队、各市场监管所:

当前,受能源保供高峰期、雨雪冰冻天气多发期、企业施工抢进度抢工期、疫情防控反复期等多期叠加影响,各类安全风险聚集、隐患叠加,是安全事故易发多发高发期。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及20221124日全市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部署会议精神和区领导讲话要求,深刻吸取近期安全生产事故教训,根据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加强安全生产 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中机发16888号)、区安委办《关于印发<长宁区安委会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和市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 责任落实 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 若干措施〉的工作意见>的通知》、《关于印发〈2022年长宁区今冬明春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长安委〔202210号)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寒潮期间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的工作提示》等文件的工作部署,为坚决落实“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要求,筑牢安全底线,遏制事故发生,确保城市安全运行和群众生命安全,进一步做好岁末年初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结合我区实际,针对锅炉、电梯、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将出现运行高峰期和冬季特种设备安全风险防范工作,以及燃气灶具、电动自行车安全工作,我局决定2022121日起至2023331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今冬明春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要求各部门坚守底线不动摇,落实责任不松懈,排查整治不手软,应急保障不缺位。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执法大队和各市场监管所要充分认清当前严峻的安全形势,高度重视本次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持续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十五条硬措施”和“上海安全生产78条”创新举措,深刻汲取河南安阳“11·21”特别重大火灾等安全生产事故教训,科学统筹发展和安全,出实招、出硬招、出新招,全面排查特种设备、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全部上账、即查即改,切实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确保城市安全运行,推动相关企业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能力和水平的新提升,以高水平安全生产保障高质量发展,为全市人民欢度元旦春节以及全国和本市“两会”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检查内容

(一)特种设备安全

一是以涉及民生、人员密集场所、盛装危险化学品的高风险特种设备为重点,突出公共交通(包括机场、火车站、轨交站点等)、大型商场、医院、学校、公园、大型游乐场、物流企业、等公众聚集的重点区域,突出人员密集场所乘客电梯或自动扶梯、大型游乐设施、锅炉、起重机械、场内车辆、盛装危险化学品介质(特别是毒性程度为极度高度危害介质、易燃易爆介质)的承压特种设备等重点对象,突出液化石油气加气站、氨制冷等重点行业,组织开展特种设备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整治,对排查出来的所有隐患问题要立行立改、即知即改,形成闭环销号管理

二是结合双重预防工作,落实使用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使用单位落实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按规定建立安全管理机构和管理制度,开展隐患排查整治,提升应急处置和响应能力,加强对企业推进双重预防工作的检查和指导,督促企业运用好双重预防隐患排查系统平台开展隐患排查和整改闭环,建立长效机制。

三是结合2022年老旧电梯安全风险评估结论,在专项检查期间加强住宅电梯安全监督检查,督促隐患整改,对存在严重事故隐患的电梯,责令停止使用,消除安全隐患后才可以继续使用。加强对加装电梯的后续监管,督促使用单位履行日常管理责任和定期维护保养。

四是结合冬季锅炉专项检查,将“五小场所”的锅炉列入监控范围,加强日常检查和巡查。组织监管员或协管员全面排查,摸清本区域锅炉基本情况,建立台账;组织特种设备监察员对浴室、旅馆、理发店等小企业使用的常压、小型和真空热水锅炉进行抽查,发现承压或超压使用的违法行为予以立案。对监管承压锅炉,在移动监管信息系统中的“2022冬季锅炉安全检查专项”中建立任务,监察员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办法》中《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常规监督检查项目表(锅炉)》的要求进行严查,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厉查处。

五是加强物流领域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按照《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落实<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加强物流领域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的通知>要求的通知》的具体工作要求,督促指导物流园区和厂区的使用单位,切实加强在用起重机械和叉车的安全管理,督促使用单位落实安全主体责任,持续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特别是要加强设备维护保养、自行检查和对作业人员安全规范作业的持续教育、警示和管理,结合起重机械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求,加大监督检查和执法力度,依法严厉打击相关违法违规行为,形成有力震慑。

在排查整治工作中,要重点检查以下环节:

1.检查特种设备是否在检验有效期、是否有超期使用、检验不合格在用的现象。检验合格标志和安全警示标志是否置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是否存在未办理重新启用手续,又擅自启用停用设备的情况;

2.检查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员、作业人员等持证上岗情况,聘用记录是否填写并盖章;安全管理员是否履行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职责;符合条件的单位是否设置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并逐台落实安全责任人;

3.检查管理制度和操作规范制定、落实、执行情况,运行记录、维保记录、巡视记录、自查记录等是否记录清楚,各项安全防护措施落实情况;

4.检查应急预案和应急演练情况,是否有记录;

5.检查维保合同签订情况,维保单位是否有资质,作业人员是否是该公司员工及持证情况、电梯维修保养是否认真落实,维保记录是否规范,如实行无纸化维保,应检查电子维保记录(对因为系统故障的除外)。

(二)产品质量安全

加强重点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紧盯本区电动自行车、燃气具等重点产品及其配件的销售环节,加强部门协作,通过街镇力量,科所联动形成合力,深入排查质量安全风险隐患。持续加大对本区电动自行车、燃气具销售企业的排查,错时检查和高频次检查相结合,重点检查是否建立进货检查验收制度、是否存在销售无产品名称、无厂名厂址、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拼、加、改”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依法查处生产和销售不符合强制性产品认证要求的产品的违法行为。对发现的未经销售备案的燃气器具,立即向燃气主管部门移送线索,着力营造安全稳定的市场环境。

三、工作要求

1.各所队充分认识特种设备、产品质量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加强组织,突出重点,认真履职,确保检查有序落实,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必须坚决督促企业立即整改,做到对违法违规行为、弄虚作假行为“零容忍”;对限期整改的隐患,要制定整改方案,落实安全防范,严防隐患整改期间发生事故,并做好“回头看”确保隐患整改落实到位;

2.合理安排该段时间的检查任务。今冬明春特种设备安全专项和冬季锅炉专项检查期间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检查量(不含日常监督检查)合计不得低于辖区内总数的20%,抽检特种设备数量不得低于各类设备总数的5%,非检验锅炉抽查比例不低于20%

3.正确应用移动监管系统。执法大队、各市场监管所应将专项检查的检查计划在移动监管信息系统中的“2022年今冬明春特种设备安全检查专项”和“2022冬季锅炉安全检查专项”中建立任务,严禁将检查计划建成日常监督检查计划。所队专项期间检查完成情况以移动监管系统中统计为准,并计入明年年目标考核成绩;

4.严格规范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的行政执法行为,监察人员数量应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监督检查记录、监察指令书、现场笔录等执法文书应当当场规范书写,内容详实,签收到位。

5.严格执行特种设备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制度。元旦、春节期间,要安排专人值守,保持信息畅通,确保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能及时妥善处置。各所队应于2023328日前将对应条线专项工作总结报相关科室,由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汇总形成本局工作总结后按要求报区安委办。

联系人:薛峰,电话:62110951

 

 

 

                       上海市长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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